32(第2/2頁)

“好了,好了,”我故意做出不耐煩的樣子,其實我也確實有點兒不耐煩了,“看來,你們雙方在這場會議上是達不成什麽共識了。”

我假裝無奈地看著他們,仿佛這一屋子都是調皮搗蛋的淘氣鬼。“女士們、先生們,我充分理解這樁案子的重要性及風險性,”我說,“我完全可以把這些爭論都推給手下的職員來處理,但我決定為大家節省寶貴的時間和成本,直接告知諸位我打算怎麽辦。”

此言一出,許多人都坐直身體,豎起了耳朵,等我往下說。

“首先,在證據開示的問題上,我同意沃思先生的看法,十七個證人太多了。我建議削減到十個。希曼斯先生,你可以選出十個你覺得最重要的證人出庭。”

沃思的臉上閃過了勝利的喜悅,但很快就因為我接下來的話一掃而空了。

“不過,我認為希曼斯先生有關文件和電子郵件的要求都非常合情合理。我們會將所有資料妥善保管、絕不外泄,這樣阿波提根制藥公司也就不必擔心競爭對手會竊取情報了。我相信希曼斯先生行事會非常小心謹慎的,而且我們也會讓帕爾格拉夫先生簽署一份嚴格的保密協議。這樣就比較公平了吧?”

雙方都不敢有任何異議。到目前為止,這些提議就像所羅門[1]宣布要把男嬰劈成兩半一樣,看似不偏不倚,其實各打一棒,這也是法官最為人詬病的做法。但我並沒有說完,重頭戲還在後面。

“接下來,我再說說審前日程的安排問題。諸位應該都知道,我於上周五批準了初步禁令。鑒於羅伯茨先生在公開場合發表言論,說要無視專利侵權的可能性,執意將普瑞瓦利亞推向市場,我覺得我也別無選擇,只能批準禁令。”

羅伯茨臉紅了。

我繼續說:“但這樣一來,一種有可能拯救上百萬人生命的新藥就要延遲面世了,對此我感到十分擔憂。身為法官,我的職責就是在做決定時權衡利弊。目前看來,大眾的利益顯然才是最關鍵的,我想應該盡量不讓法庭阻攔這種新藥去造福人類。因此,從明天開始,給你們兩周的時間來完成證據的取證與開示,兩周後的周五舉行馬克曼聽證會。”

這番話無異於投下了一枚炸彈,瞬間將訴訟程序的井然有序炸得片甲不留。“格拉哈姆、法隆與法利”事務所的一個律師驚訝地張大了嘴,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還有一個律師,我估計是來自“麥克道爾—沃特斯”事務所的,幹脆發出了一聲驚呼,仿佛他被人打了一拳似的。

在這群律師裏,還是經驗豐富的沃思最先反應過來了,但他開口說話時也是結結巴巴的。

“但……但是……法官大人……恕我直言,您這是說要讓一年的工作在……在……不到三周之內完成?”

“沒錯,沃思先生。”我平靜地說,“所以,我建議你抓緊時間。”

“但我不知道該怎麽——”

“噢,別哭哭啼啼的了!”巴納比·羅伯茨大聲說,然後他站起來,指著我喝道:“這簡直是蠻不講理!不到三周的時間如何準備這麽復雜的案子?這太荒唐可笑了!你不能這麽做!”

這下,沃思面臨的情況變得更加棘手難辦了,他連忙出言安撫自己的雇主:“羅伯茨先生,我們會沒事的。你能不能——”

“不,我們有事!這……這根本就不可接受!肯定有對付這種情況的規定,我們要上訴!立刻!”

“羅伯茨先生,沒有這種上訴規定。”沃思無奈地從牙縫裏擠出一句話。

“這太荒誕了!”羅伯茨更加頻繁地用手對我指指點點,“你以為你是誰?這是什麽不入流的法庭?”

“巴納比,閉嘴!”沃思大吼道,然後他趕緊轉向我,“尊敬的法官大人,對於我方委托人的失控言行,我深表歉意。法庭絕對是正確的,我們一定會遵守您規定的日程安排,只要希曼斯先生肯合作就行。”

“希曼斯先生會好好合作的。”那個大塊頭律師揚揚得意地說。

“很好,”我說,“那就這麽定了。”

綁匪不是想加快進展嗎?現在成了,而且快的可不是一點兒半點兒。

當我走出門時,會議室裏一片寂靜。

等到大門一關上,屋裏立刻炸開了鍋。

[1] 所羅門(Solomon):指以色列王所羅門。據希伯來《聖經》記載,有兩個母親帶著一名男嬰來到以色列王所羅門面前,她們都堅稱這個孩子是自己的,各執一詞、爭辯不休。所羅門便宣布,最公平的做法就是把男嬰一刀劈開,分給兩個母親一人一半。判決一下,其中一個女人便立刻放棄,同意將孩子讓出來,只求能保住孩子的性命。而另一個女人則滿不在乎地說那就把孩子劈開吧。因此,所羅門便判斷,一心保護孩子的女人才是孩子真正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