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個月零十天 第四節

每天一起玩慣了的朋友互相疏遠了,原本對我很好的姐姐也開始敵視我,父母並不愛我的事實再次得以確認,再也找不出借口去派出所,的確太寂寞了……這時,學校的圖畫課上需要用4B鉛筆,必須去買,而我的錢包裏只有三十元。

我告訴媽媽:“圖畫課要用鉛筆……”媽媽說:“上次不是剛給了你零用錢嗎?就用那個買。”我無法說出真相,手裏捏著三十元去文具店一看,4B鉛筆需要五十元。

那是一家在小學附近的小文具店,只有一位老奶奶守著。我拿出一根放在塑料桶裏的鉛筆攥在手裏,怎麽辦,怎麽辦,怎麽辦……最終我把鉛筆塞進運動服的袖子,我無法相信自己的所作所為,身子轉向門口躲開老奶奶,就在這一刹那,我差點尖叫起來,我看到姐姐站在透明玻璃門前朝這邊看。

姐姐走進店裏說:“你是來買4B鉛筆的,對吧?我有,你用我的就可以了。已經買了?”

我沒說話,只是搖搖頭。

“太好了。我正好來買自動鉛筆,給你買一支吧,小學裏肯定沒有孩子用這個,可以炫耀一番喲。對了,我們買不同顏色的一對吧,粉色和淡藍色,你喜歡哪個?”

姐姐說著拿起兩支價值三百元,樣子很可愛的自動鉛筆。笑著遞給我。這是案發之後姐姐第一次和我面對面說話。看著姐姐的笑臉,我有些不知所措,沒有說話,只是盯著那支筆。為什麽今天對我這麽好?是不是有什麽好事?就在我戰戰兢兢把手伸向那支淡藍色筆的時候,胳膊突然被一個硬硬的東西頂了一下。是我放在袖子裏的那支筆。

也許姐姐已經看到我偷東西,並且準備回去向媽媽告狀。如果我偷東西的事情敗露,姐姐會比以前更受寵,而我更會被疏遠,姐姐一定會暗暗高興。我是不是應該把鉛筆拿出來,然後告訴她我不要自動鉛筆,給我買這支。可是,看到我從袖子裏拿出筆,姐姐會怎麽想呢?

我腦子裏胡思亂想,然而姐姐好像並沒有在意這些,只顧埋頭高興地挑橡皮,看彩筆。也許姐姐已經看穿我的偷盜行為,我實在無法忍受這種罪惡感,不,應該說是絕望,跑出那家文具店。不能回家,也米有可以傾訴的朋友,等我意識過來,發現自己正朝派出所的方向走去。也許你會不了解,怎麽偷東西之後會去派出所?因為那裏的確是唯一可以接納我的地方。

到了派出所門口,我正在猶豫要不要進去,安藤看見了我,跟我打招呼。

“喂,由佳。今天真冷,來,進裏面暖和暖和。”

沒有問我來幹什麽、怎麽了、有什麽事,而是說真冷。我從袖子裏掏出偷來的鉛筆,說:“我偷東西了。對不起。”說著就哇哇大哭起來。我並沒有想得到原諒,他可以批評我,或者毋寧說我希望他批評我。

可是,安藤警官並沒有批評我。他讓我坐在爐子邊的一把椅子上,從桌子抽屜裏取出一個透明塑料袋,裏面裝著將近三十枚百元硬幣。

這錢不是撿的,對吧?你很關心調查進度,故意裝作交失物的樣子來這裏,對不對?對不起,我們沒能盡早逮捕罪犯,讓你害怕。你即使不做這些也可以隨時來這裏。好了,拿走這個把錢付了,你就說忘了拿錢包,所以回家拿錢過來,店裏的人會原諒你的。

安藤說著,把裝有硬幣的袋子塞進我手裏。他那雙手很大,幾乎把我的手和袋子都包住,仍然和命案當天一樣有力可靠,我不禁想,自己並不是孤獨一人。我謝過安藤,返回文具店,店裏的老奶奶告訴我,鉛筆的錢姐姐已經付過了。姐姐向沒有發現我偷鉛筆的奶奶說明情況,坦白是我幹的,並且為此表示了歉意。老奶奶說:“真是個好姐姐。”

回到家,一直等著的媽媽沒有讓我進門,直接把我關進儲藏室,說偷了東西就要在那裏關一晚上。裏面又黑又冷,我從塑料袋裏掏出那些零錢,回想著安藤警官那雙手給我的感覺,沒有感到害怕,也沒有傷心。

令我傷心的是第二個月聽到了安藤要走的消息。他考試合格,被調到縣警本部。雖說值得慶賀,對我卻是痛苦的事情。分別那天,我不會動人地道別,只是低著頭站在派出所門前。安藤走過來對我說:“會來一個經驗豐富的警官,你有什麽擔心的事,可以找他商量。”然而,新來的警官卻是個有家室的叔叔,而且駝背,看上去很靠不住,從此我即使有事也不再去派出所。

我開始偷東西,並習以為常。這麽說似乎有點強詞奪理,但我的確不是因為有趣,也不是因為沒有足夠的零用錢,只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即使發生殺人案,父母也不去接我,如果警察傳喚他們就不可能不來了。然而,我經常白費心機,因為店裏的人總發現不了。願意和這樣的我搭腔的是那些深夜仍在外遊蕩的中學生團夥,我終於有了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