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改裝的來復槍子彈手槍(第4/5頁)

“搜查本部是第一次接到這種電話嗎?”

“不,通訊社和電視台已經接到各種預告電話了,大都是惡作劇。”

“他點名要找外山組長啊……”

“不僅如此,接到第二通電話之後,巡警在歌舞伎町廣場的花壇裏發現了來復槍的空彈殼。”

“多少口徑的?”

“5.56mm。”

“一樣嗎?”

藪搖了搖頭。

“兩起案子使用的子彈是同一種,但那是30-06,30-06換算成mm就是7.62mm.比5.56mm要大出很多。5.56mm是美軍制式的來復槍的子彈,橫須賀一帶的紀念品商店還會把這種子彈的空彈殼做成鑰匙圈賣呢。”

“聽起來很可疑啊。”

“問題是他點名找外山組長……而且還有那電話的時間。第一起案件次日惡作劇電話最多,然後一天比一天少,而昨天就只有這一通預告電話。”

鮫島大致猜到了本部的對策。本部雖然認定這是假冒的預告電話,可是並沒有排除這是兇手擾亂警方搜查的可能性。

“然後呢?你找我什麽事?”鮫島問道。

藪用吸管喝著第二杯冰咖啡。他松開吸管說道:“昨天的現場沒有發現彈殼。”

鮫島目不轉睛地盯著藪。

“30-06是來復槍的子彈。可昨天的案子是不可能用來復槍完成的。兇手騎著摩托車,就算他能把槍背在身上,也沒辦法用長長的來復槍射擊旁邊的車輛。一端起槍,周圍人就會發現,被瞄準的人也會注意到。目擊證人說犯人並沒有用那麽長的槍。”

“會不會把來復槍截短了?”

“我首先就考慮了這個可能性。美國就經常有人把散彈槍截短。這樣一來子彈擴散的面積會更大,距離夠近的話根本不用瞄準,反正子彈會像花灑的水珠一樣灑開。可是很少聽說有人截短來復槍……之前我不是跟你說過麽,如果飛行距離不夠長,子彈的尾部會上下抖動,大幅降低命中率。”

“也許犯人不像你那麽熟悉槍支,說不定為了攜帶方便,就掄起鋸子鋸了呢。”

“可彈殼的問題正顯示了事實並非如此。”

藪平靜地反駁道:“想必你也知道,7mm以上的大口徑來復槍都是栓式槍。當然,無論是栓式槍還是自動式手槍,都需要排出彈殼才能打下一發子彈,和轉輪手槍是兩碼事。”

子彈一般分為彈殼與彈頭兩部分。彈頭,顧名思義,就是子彈的尖端,用金屬做成。而彈殼是細長的圓筒,裏面裝著火藥,彈尾裝有擊發時所需要的雷管。

開槍的原理如下:扣動扳機,連接在彈簧裝置上的撞針擊中雷管,雷管產生小爆炸,點燃彈殼內部的火藥,爆炸的能量讓彈頭飛出槍膛。

當然,彈頭發射出去之後,空彈殼就成了毫無用處的金屬筒。一把槍裏,只有一個用來爆炸和燃燒的膛室。轉輪手槍是一個例外,它的彈倉是蓮藕型的,能容納多少子彈,就有多少膛室。還有一種水平二連型的散彈槍,有兩個膛室。其他槍,無論是自動式手槍,還是來復槍,都只有一個膛室。因此發射完彈頭之後的彈殼,就會留在膛室裏礙事。

自動式手槍的原理,就是利用火藥燃燒產生的氣壓,讓彈殼彈出槍外。而栓式槍就沒有這個功能,每次開槍之後,必須拉動膛室蓋子上的槍栓,手動排出彈殼。

總之,如果使用的是來復槍,還開了兩槍,就必須從膛室裏排出第一發子彈的彈殼。

藪的意思是,現場沒有發現第一發子彈的彈殼。

“現場的車流量很大,排出的彈殼很有可能碰到了某輛車,彈到其他地方去了。可是目擊證人說,犯人並沒有操作槍栓,就是啪啪連開兩槍。”

“也就是說那是一把經過改造的槍。”

藪點點頭。

“與其說是改造槍,不如說是一種完全不同的新式槍。大小和手槍差不多,但發射的卻是來復槍的子彈,而且還有好幾個膛室,不用手動排出彈殼。”

“就沒有能發射來復槍子彈的手槍嗎?”

“有,是美國的產品。只是那也是栓式槍,而且只能打一發子彈。況且用手槍打來復彈沒有任何意義。如果要加大殺傷力,完全可以使用馬格南。散彈數量更多,操作起來也比來復彈方便。手槍用的馬格南子彈,本來就是從來復彈演變來的,就是把來復彈的彈殼弄短了一點而已。”

“那犯人為什麽會用這種槍?”

藪看了看鮫島。

“問題就在這兒。如果他是需要加強殺傷力呢?”

“在美國沒必要用手槍發射來復彈,有專用的強力子彈。可是在日本——”鮫島沉默了,他想起了木津。

藪說道:“在日本很難搞到威力這麽強的手槍和子彈。但來復子彈很好搞,只要搞到子彈,就能制造出適合這種子彈的槍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