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識“馬屁蟲”(第3/5頁)

“是什麽錄音啊?”

“交通事故,還有搶包吧。啊,還有一段在說,檢察官要轉移了,麻煩警戒,什麽的,笑死人了。”

“能不能讓我聽聽?”

“行啊,過來吧。”

從他的房間到新宿,只要坐西武新宿線就行了。不用換車,三十分鐘就能到。

下午兩點多,他從新宿站東口出站。這天他到中午才起床,在附近的餐館的時候順便給“Marks Man”打了個電話。

從西武新宿線的車站出發,沿著職安大道往鬼王神社方向走,就能到“Marks Man”。鬼王神社附近有一棟店鋪樓,“Marks Man”就在那棟樓的二樓。一樓的CD唱片店專賣那些沒有出道的樂隊的唱片。地下還有一家漫畫書店。歌舞伎町的酒店一條街就在旁邊。不過那棟樓旁邊,總會聚集一些和周圍環境格格不入的年輕人。

他每次來新宿,不是去“Marks Man”,就是去電影院和書店。

他對電玩中心沒有興趣,小酒館和迪斯科舞廳就更不用說了。不過,如果自己是刑警,他倒真想在迪斯科和犯人上演一場追捕劇。

在場的女孩子們尖叫著四處逃竄,而自己則和犯人進行激烈的槍戰。為了保護女孩子不被敵人的子彈打中,自己的左臂被擊中。

當然,犯人最終還是被他打死了。女孩見警官為了保護自己而受傷,趕忙沖了過來。

“沒關系,只是皮肉傷。”這時,就要微笑著回答她。

他不會想象之後會和那個女孩有什麽發展。他挺身而出,是出於公務。即使讓女孩喜歡上了他,他也有下一個危險的任務要去完成,沒工夫管她。

在前往“Marks Man”的路上,他想象了很多場景。比起在屋裏想象,走在路上想象要有趣得多。

去“Marks Man”的人裏,真的有人會在西裝下面吊上模型槍,還有人會穿著SWAT[19]的衣服。

可是穿西裝的人,和西裝並不相稱。而穿SWAT制服的人身材非常瘦弱,一看就知道是冒牌貨。深藍色的西裝,S&W的M59,白色的襪子,黑色的皮鞋——真是笑死人了。

如果他是刑警,絕對不會西裝配白襪。而且比起刑警,還是FBI更適合穿黑色西裝。刑警的衣服應該更休閑一點,比如牛仔、棉制褲子和夾克什麽的。

美國的刑警總是隨身攜帶手槍,所以需要穿上衣外套。而日本的刑警只有在特殊場合才會帶槍。電視劇裏的日本刑警居然是隨身帶槍的,他一看就知道那是編出來的。

而且,日本的刑警是很少會和犯人發生槍戰的。如果槍戰頻發,日本刑警肯定也會隨身帶槍。

快走到鬼王神社的時候,他看見了不停旋轉的紅色燈。而且那紅燈不止一盞,而是好幾盞。最要命的是,停著的不僅僅有黑白兩色的警車,還有灰色、黑色的便衣刑警用警車,以及鑒識課的面包車。

他激動得心跳不已。那裏是歌舞伎町二丁目的酒店一條街。肯定是出事了,而且從警車的數量來看,八成是出了人命。

報紙上每次注銷警官開槍的消息,他都會把那塊文章剪下來。大多數警察是為了威懾犯人而開槍,而且開槍的大多是制服警官。只有注:[19]警察特種部隊。

在挾持人質的事件發生時,便衣警察才會在強行突破的時候開槍。而這樣的事件,一年最多一兩次。

他首先想到的情況是,在情人酒店發現了屍體。歌舞伎町的情人酒店發現女性屍體——這種事件並不罕見。

比如:酒店員工發現某個房間裏的客人遲遲不肯出來,覺得有些問題,跑去房間一看,發現裏頭居然有一具屍體。

他被不停旋轉的紅色燈光與看熱鬧的人群吸引住了。

鑒識課正在勘察現場。

案發現場用繩子攔了起來,馬路上用粉筆標出了人形的輪廓。發黑的血跡在地面上擴散開來。

馬路上。事件發生在兩家情人酒店之間的小弄堂裏。

人形有兩個。標有“A”“B”“C”字樣的三角形塑料標志被放置在地面上,戴著袖章的鑒識課員從各種角度拍著照片。

他接著想,莫非是交通事故?這時,他注意到粉筆人形輪廓旁邊,躺著兩輛自行車。自行車塗著白色油漆,他一看就發現,那是警察騎的自行車。

現場旁邊的情人酒店裏走出兩名男子。他們中間夾著個六十多歲的女性。

他一眼就看出那兩個男人是刑警。其中一個人攤開了手冊,而且兩個人都戴著耳機,用來接收指令。看來他們是在收集情報。究竟發生了什麽事?

照相機的閃光燈一閃一閃。刑警們把鼻尖貼近路面,仿佛在嗅著些什麽。

“來來來,讓一下,讓一下。”站在“禁止入內”繩子旁邊,別著“防範”袖章的制服警官伸開雙臂,雙手戴著白色的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