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艷擋箭牌(第2/4頁)

“能否以違反交通規則為由拘留栗木呢?”藤中問。

“很微妙啊。根據歐米加3號的記錄,當天夜裏栗木的開車速度是超速二十一公裏。”

“沒說的,正好違反了交通規則!”

“但是,歐米加畢竟也是一種儀器啊。無論它的精度有多高。誤差個一二公裏總還是有情可原的。如果誤差是二公裏的話,栗木的駕駛速度就沒有問題了。”

“違反交通規則並不是拘留他的真正目的。以違反交通規則為由硬把他拘留起來,再將他和西岡同乘一輛車子的事實公布於世。也就是說,咱們不過是在尋找那麽一個拘捕理由而已。”

“玩這種把戲可是相當地危險啊。要交通科以超速二十一公裏的罪名逮捕栗木一定會使交通科大傷腦筋的。迄今為止他們沒有對栗木采取任何措施就證明交通科已經不打算就此事追究栗木了。”

“但是,同一個夜晚,幾乎就在相同的時間裏,駕駛著翻鬥車的大健組的成員不是也被同一架照相機拍了照嗎?嫌疑罪名還不充分嗎?”藤中心有不甘地說道。

受到藤中的提醒,岸田的心有些活動起來。對於迄今為止的福原警察署來講,要以違反交通規則為由來逮捕栗木,那是根本就不可想像的。

再者說,所謂的違反了交通規則的超速行駛罪名也只能勉強成立。對於那些隨著前面車流前行的駕駛員,即便略有超速,按慣例警察也大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莫如說如果哪輛車子放慢了速度影響了車流的前行速度反倒更加危險。

可是岸田又想,先以違反交通規則為由將栗木逮捕起來,看看他的反應倒也蠻有意思。栗木大概做夢都不會想到,自己會被警察以違反交通規則為由而實施拘留。

將歐米加3號拍攝的栗木與西岡千惠子同乘一輛汽車的照片擺到栗木的眼前時,他會是怎樣一種神情呢?岸田很想看看栗木那時的表情。

警察署做出了在傳喚駕駛翻鬥車的大健組成員的同時也傳喚栗木貴紀的決定。岸田的建議獲得了批準,署長發出了傳喚令。

首先是逮捕了駕駛翻鬥車的寺島,之後便傳喚了栗木。

對於栗木來講,被福原警察署傳喚無異於晴天霹靂。

“我什麽也沒做呀。警察署憑什麽傳我?!”清晨,正躺在床上做美夢的栗木看到以岸田為首的警察突如其來地闖到自己家裏的陣勢以後,睡眼惺松虛張聲勢地詐唬著。

栗木被從家裏傳喚到了警察署。望著警察署準備下的早餐,栗木一口未動。

聽了自己被傳喚的理由後,栗木噗哧一聲笑了起來。

“好小子,算你們有種!居然敢以超速行駛的理由來逮捕我。這可是你們福原警察署前所未聞的頭號新聞了。過後就是想跟我說句對不起都沒門了!看我不把你們的腦袋排成一溜一股腦兒砍了去才怪!”

栗木顯示著自己的口舌之功。但是,他已經意識到超速駕駛不過是一種借口罷了。隱藏在借口背後的真實目的才令人不寒而栗。從以超速行駛為由就將自己逮捕起來的福原警察署的態度上也可以管中窺豹地看到警察方面的強硬姿態。

負責審訊栗木的主審警官是岸田。

“特意勞你大駕真是不好意思。看來你車子開得夠快的了?”

“快?開什麽玩笑啊?超越20公裏以內警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是人人皆知的常識嘛。玩什麽花樣啊?別裝模作樣了。有什麽話就直說好了!”

“還是你明白事理。那麽我就單刀直入不客氣了。在你超速行駛的那天夜裏,由大健組成員駕駛的翻鬥車闖進了印刷廠裏。”

“你這不是胡說八道嗎?報道上明明說的是一個醉鬼把那輛翻鬥車開進了印刷廠。”

“請你看看這張照片。”岸田將歐米加3號拍攝的闖入印刷廠之前的照片遞了過去。影像雖然不盡人意,但是,大健組成員手握方向盤端坐在翻鬥車駕駛席上的身姿卻拍攝得清晰可辨。

這是一套三連照。分別拍攝了前部、通過時的側面和後面三個位置。汽車牌號和車種拍攝得一清二楚。

“我們已經做了確認,坐在駕駛席上的就是大健組的成員寺島。寺島在這輛翻鬥車被拍了照並飛速駛進印刷廠之前從駕駛席上跳了下來。”

“我不可能把所有的大健組成員全都看起來。大約是這個小痞子開了飛車吧?”

“寺島可不是什麽小痞子。他是大健組的行動隊隊長。而且,如果單單是他開了飛車倒也罷了。在翻鬥車通過拍攝地點以後,在車子就要撞進印刷廠之前,他把一個喝得爛醉的流浪漢塞到駕駛席上,自己卻跳了下去。也就是說他拿那個流浪漢當了道具使,而你的這個部下才是真正的將翻鬥車開得飛快的駕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