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思考不在場證明(第3/3頁)

“看火車時刻表有沒有適合這項條件的班車?可以發現十四時五十分從東京開出的下行回音一五三號。這班車到達名古屋是十七時三十五分,有足夠的時間來換閃光六六號。而且在十七時二十二分左右,行駛在豐橋與名古屋之間,完全進入名古屋區。”

這時候佐野刑警的聲音非常興奮,終於打跨了冬本堅固的不在場證明。

“其他下行的回音號,十七時二十二分不在名古屋,而且都不能滿足趕上閃光六六號的條件,所以冬本一是搭乘回音一五三號。冬本在這一天下午兩點鐘左右離開大阪,所以可能坐上行的回音號回到東京。從這個角度來看當天下午兩點以後,從新大阪開出的回音號時,從十四時十五分開的回音一五○號開始,有三六六號、三九四號、一五四號、一五六號等五班車。這些班車都在下行回音一五三號到達豐橋以前到達該站。冬本一定是坐這五班上行車其中的一班回到豐橋,在這裏轉換下行的回音一五三號,然後再發出第一次通話。”佐野的聲音充滿信心。

“佐野先生,你的發現太妙了。馬上去調查回音一五三號上的發話記錄吧。”石原警部的聲音也很開朗。

冬本建立起來的不在場證明,現在完全明白了。

首先是十月十四日十七時九分,冬本從豐橋車站搭上回音一五三號。同一天的十六時四十五分,山口友彥坐閃光六十六號從新大阪出發。晚十分鐘後,冬本的替身,可能是星村俊彌坐回音一六六號從新大阪出發。到了十七時二十二分,完全按照預定的時間,冬本從回音一五三號,替身從回音一六六號,同時向東京二六一——四八六一打電話。因為二六一——四八六一是代表號碼,所以同時接到也不會造成通話中的情況。替身的電話是假裝向櫃台訂房間。

十七時三十五分!冬本坐回音一五三號到達名古屋。換乘十七時五十一分進站的閃光六十六號。接近東京時,可能是十九時四十九分左右,通過新橫濱附近時殺害山口友彥。十九時五十五分,完全按照時刻表,閃光六十六號到達東京站,冬本就混在下車的旅客中逃走,又立刻坐上開進十六號線的回音二○七號去新橫濱。到達新橫濱是二十時二十三分,在這裏換乘二十時四十六分進站的回音一六六號。不希望在這裏碰到替身,所以替身可能在名古屋一帶下車。

回音一六六號從新橫濱開車後,立刻要求第二次通話。此時為了讓服務員留下印象,特別贈送招待券、聊天。

列車的公共電話,是在五號與九號兩車,所以使用哪一邊的,可能和替身事先商量好。

可是,冬本在第一次用替身通話時,為什麽不在名古屋內進行呢?檢討過火車時刻表後,這件事就很容易解決了。

也就是替身搭乘的回音一六六號,十七時四十二分(米原開)進入名古屋區以後,冬本的回音一五三號已經到達名古屋(十七時三十五分)。這時候冬本已經沒有辦法打電話了。

“為什麽不讓替身搭上行的回音一六四號呢?這班車在十七時二十一分,會通過米原進入名古屋區,發話區應該是一致的。”木山刑警很自然地提出疑問。

“答案我也知道。”石原警部把上身微徽向前傾。“回音一六四號比閃光六六號早十分鐘從新大阪開出,而且十七時五十四分到達京都,有足夠的時間換乘十七時四分進站的閃光六六號。這麽一來,任何人都會想到第一次通話是替身。這一次不在場證明最重要的地方,就在於比閃光六六號晚出發,中途絕對追不上的關鍵上。所以,先出發不行。”

“原來如此!這麽說來,發話區不一致,不是冬本犯錯,而是不得已的事。”

“是啊。可是為了解決這種不一致的矛盾,也讓我們花了不少時間。”

警部的話並非挖苦,而是含有慰勞的意思。接著在第二天調查時,證明十月十四日從回音—五三號,對東京二六一——四八六一發話,而且有記錄。發話時間是十七時二十二分有兩通。

很遺憾的,服務員的記憶很模糊,對調查員提示的冬本照片,沒有辦法認定就是那個要求打電話的人。但是冬本當然會化妝,或盡量不讓服務員留下印象,所以這也難怪。

可是從新大阪站上車,當天下午二時以後的五班回音號中,實在沒辦法調查出冬本的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