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遺留有花粉的現場(第2/5頁)

被害人訂的是雙人間,在登記卡上留的也是兩個人的名字,但是房間裏的物品只有一套被使用過,床鋪也沒有兩個人睡過的痕跡。另外,從被害人身上也看不到有過性交的跡象。

“送餐服務是訂了雙份,看來他等待著的來客應該是不久就要到的人。”青柳繼續推測道:

“而且從被害人沒有把房門關閉這一點來看,他等著的來客應該是與他很熟的。看樣子他應該已經等了很長時間了。”

“他等著的人好像直到現在還沒有來過這裏,如果這個人是在兇手作案後來到的話,應該他(她)就是第一發現兇殺現場的人了。”牛尾說道。

他的話中有著明顯的示意,就是說被害人等待著的人有可能就是兇手。

“但是這麽一來,他還訂了兩份送餐,又把房門留了個縫隙,還喝著酒等來人,等了好久之後竟然又上床睡著了……這裏好像有些矛盾啊。”

牛尾自己又給自己的推測打上了問號。

“啊!那是什麽?”

這時候,青柳的眼光停在了床上毛毯的一端上。

“有什麽情況嗎?”

“毛毯上好像有什麽東西。”

青柳手指指向的是一塊被染成黃色的地方。牛尾湊近一看,原來那裏被沾上了黃色的粉末。青柳用手指在上面戳了一下,把手指縮回到鼻子下面。那黃色的物質散發著濃郁的香味。

“這好像是花粉啊。”

“花粉?這裏怎麽會有花粉啊?”

牛尾立刻轉頭向服務員光代問道:

“毛毯的一端沾有黃色的粉末,會不會是這個房間的客人在住進房間之前就有的呢?”

光代看了看那個被染成黃色的地方,回答道:

“如果這個地方被染上了黃色,服務員整理房間的時候肯定會察覺的,負責鋪床的服務員是客房部的,在她們鋪好床鋪後我都會再一次做檢查的。我在做檢査的時候也沒有發現有這樣的痕跡。”

光代的回答很幹脆。

這麽一來,這塊毛毯上的斑跡一定是在被害入住進房間之後才有的,但是在被害人的所持物品當中,找不到與這黃色粉末有關聯的東西。

這塊花粉狀的物質既不和酒店有關,也與被害人無關,那麽就意味著和兇手有著某種關聯。警察認為這有可能是兇手留下的遺失物,所以把這塊黃色粉末作了采樣並保管了起來。

就在現場搜索進行的同時,周邊調查也已經開始鋪展開來。雖然時間已經是深夜了,但是警察們還是把兇殺案通知了同一樓層的住客們,並請他們協助調查。住客們大都已經上床休息了。警察特別對被害人客房的隔壁以及鄰近的房間住客進行了細致的詢問調查。

隔壁和鄰近的住客都表示沒有聽到什麽異常的動靜。這些住客當然也有被懷疑的可能性,但是,兇手在殺人作案後回到自己的房間還能安然入睡,這又違背了常理。

在做周邊調查的同時,酒店所有住客的名單也都匯總了,不能排除兇手潛伏在這些住客當中的可能性。這個酒店的客房共有八百間,當天晚上的住客共有七百一十一名,共開了四百八十個客房,占全客房總數的百分之六十。

作為辦案的警察人員,當然想把所有的住客都控制住,然後逐一調查,排除嫌疑,但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聽說酒店裏發生了兇殺案而慌忙走掉的男女情侶就有好幾對,因為那些搞婚外戀的男女害怕自己偷情被別人發覺,所以一聽說這裏出了事,就趕快開溜了。他們在住宿登記卡上所登記的名字、住址也難以保證就是真實的。

還有的客人是在和案情發現的同一時刻,或者是在案情發現之前就已經離開了酒店。雖然警察接到報案後,來到酒店就立刻控制住了一樓的前台,並對離開酒店的客人進行了逐一排查,但是對於已經離開酒店的客人,已沒有辦法了。即使以後會按照住宿登記卡上面的登記情況對所有的客人進行調查,但是對於沒有用真實姓名登記的客人,就沒有辦法了。

根據酒店以往的住宿登記情況,發現木原榮作這個人以前也在這個酒店住宿過幾次,訂房的都是他本人,所訂的都是如同被害現場1432號房間一樣的標準雙人間。

現場調査結束後,被害人的屍體由於要做司法解剖而被搬了出去。給被害人所登記的住址打電話過去,也沒有人接聽,看來被害人是獨身。

他在住宿登記卡上填寫的職業是公司職員,但沒有留下公司的名稱,根據他留下的電話號碼的區號和住址,可以斷定那是他自己家裏的電話號碼。

從開始現場調査到屍體被搬出,死者等待的來客還是沒有出現。疑團逐漸凝聚在和死者相約的來客,也就是在住宿登記卡上被死者填寫為弘子的女人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