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雜亂的接點(第2/2頁)

“為什麽要混淆死亡時間呢?”

下田象個好奇的孩子,固執地追問不休。

大川心裏很情楚,下田並不是在明知故問,他一定想到了什麽。這不是為了問清楚自己不明白的地方,而是為了從理論上驗證自己的看法。

其他偵探也開始警覺了起來。

“為什麽要混淆死亡時間?這也是為了比較容易地證明自己當時不在現場吧。但是,我總覺得罪犯還有其他的目的。”下田終於說出了他的疑惑。

“那麽你是怎樣想的呢?”

偵緝股長石原警部將身子探了過來。

“如果只是為給自己創造證明不在現場的條件,用不著特意去租公寓,設密寶,還有那十分費事的屍體偽裝工作,完全可以找到更簡單的方法。罪犯除了上面說到的目的之外,主要是想在絕對準確的一段時間內隱匿屍體不被人發現。”

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都集中到下田身上。

“將屍體埋在山上、投入海裏有可能被野獸嘲魚叼出來。租借公寓,假設密室不僅僅是為了替自己作證或者為逃跑創造時間,我認為他也不想保證屍體絕對不被發現。”

“因此……”

股長贊同地點了點頭。

“屍體早晚要被發現。現在不是發現了嗎?所以說犯人的真正目的不是永遠把屍體隱藏起來,而是故意拖延時間,想在作案後一兩個月再被發現。但是在這期間內絕對不能讓人發現。這是為什麽呢?這個目的一定非常重要。它的作用要遠遠超過取得不在現場證明,獲得逃亡條件之類的事情。”

“那麽,這樣做的目的究竟是什麽呢?”大川急不可待了。

“是否可以這樣設想:兇手擔心殺人後立刻被發現,會和其他案件聯系上。”

“別的案件?”

幾個人異口同聲地說道。這是他們以前從未考慮到的新問題。

“我認為被害人被殺的時間,是在剛剛回國後。如果回國後他還生存了一段時間的話,肯定要留下當時的蹤跡。也不可能不被人看見。可是他回國後完全斷絕了消息。因此其家屬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一直認為他是在國外的。

“就是說,可以推測死者是在四月十九日、二十日被害的。而且這個時間也是兇犯必須隱匿殺人的日期。其目的就在於不讓我們將此案與那時發生的其他案件聯系在一起。”

在下田的言談話語中,語氣一直是那麽堅定而自信。

“四月十九日、二十日恐怕沒有什麽象殺人家這樣的事件吧?”

“確實有那麽三、四件。”

“那麽把尚未解決的案件提出來研究研究。”

在沒有將資料取來之前,刑警們憑著記憶和電話聯系,弄清有下面三件疑難案件未解決。

①.四月十九日上午六時發現死屍,農藥毒殺案——青森縣五所川原警察署辦案。

②.四月二十日上午七時發現死屍,豬原經理秘書被殺案——大阪府茨木警察署辦案。

③.四月二十一日晚上九時左右發現死屍,強奸殺人案,被害者是一名年輕的有夫之婦——橫濱市加賀町警察署辦案。

在以上三件殺人案中,第一件的死亡時間推斷為十八日上午十時至十二時,時間對不上。因為是成敏彥此時正在香港。而且這起案件所用的殺人手段是農藥,這和城市中的公寓內殺人事件結合不上。

第三件雖然是未解決的案件,但根據所有情況表明,屬流竄犯所為。

結果最後留下的只有第二件了。

首先,發現屍體的地點是大阪,這和是成敏彥生活、工作在大阪有聯系。

第二,在茨木發現的屍體,其身分是經理秘書,這和是成敏彥在職業關系上是符合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茨木發現的屍體,死亡時間推斷為十九日晚上九時至十二時。

是成敏彥最後的行蹤是在到達大阪伊丹機場的下午五時五十五分。後來他的下落不明。

假定他是在回國後馬上被殺的話,實際上完全符合經理秘書死亡的推斷時間。

四谷警察署的偵察總部被這突然發現的吻合震動了,案情即將有突破性的進展,大家振奮起來。

經理秘書被害案的資料很快從大阪取來了。

——大澤博秀(二十八歲),擊昏後又用繩子勒死。原豬原·納爾遜飯店職員,死前任該飯店經理豬原杏平的第一秘書。豬原杏平是去年年底發生的“豬原飯店殺人案”的重要可疑分子。大澤博秀被殺很可能是為了滅口而被殺掉的同案犯。

“好,徹底查清是成、大澤、豬原三人之間的關系!”

偵察股長揮動著手裏的資料大聲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