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受辱薔薇(第2/3頁)

(2)第103直升機部隊把起義部隊送到首相官邸、國會、都政府、警視廳、日本廣播電台。那須學校的坦克部隊在首相官邸、國會、警視廳前布陣示威。

(3)扣押首相和都知事,阻止他們頒布治安動員令。然後把他們押送到皇宮,以憲法第七條及第七十條為根據,要他們在天皇面前提出辭職並解散眾議院。到此“薔薇蕾計劃”的前階段任務已完成。

3.計劃實施綱要B

在綱要A完成的基礎上,統一自衛隊全軍的意志,在參謀長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的合議下,下達治安動員令。然後去占領都內的主要場所、皇宮、首相官邸、國會、警視廳以及各政府機關,並引用《防止破壞法》禁止社會的左派力量、極左團體及其影響下的輿論機構的活動。

舉行大選,組成自衛隊的傀儡政權,修改憲法,把自衛隊改造成為國家的軍隊。到此“薔薇蕾計劃”大功告成,新政府解除治安動員令。

4.起義的日期

今年8月15日投降紀念日開始行動,以此表示新軍隊要代替舊軍隊的決心。

以上就是計劃的大體內容。立花對這個計劃提出了反對意見:

“我們沒有掌握‘薔薇蕾計劃’實施綱要A中的起義部隊成員情況。現在的自衛隊和舊軍隊的家長式統治不同。將校、士官、士兵之間的團結不緊密。根據自衛隊法F條款,沒有正式的動員令,士兵可以不服從上級的命令。以為只要指揮官一下令士兵就會無條件擁護的想法是天真的!”

對此,激進派提出理由進行反駁:

“我們已經將計劃告訴了那些絕對可靠的人,他們已經同意起義了。到這個時候你還說這些話,是不是害怕了?”

“不是害怕。而是這個計劃需要進一步研究。實施這種粗制濫造的計劃一定會失敗的。”

“什麽地方粗制濫造了?”對方的情緒十分激動。

“為了使‘薔薇蕾計劃’成功,首先需要得到國民的支持。為了這一點我們要打著‘合法’的招牌。日本國民沒有忘記過去軍國主義時代的法西斯統治。我們突然把坦克開進東京都內,等於向國民宣傳這是用暴力奪取政權。”

“因此應首先挾持首相,讓他宣布內閣總辭職和解散國會,然後建立由我們掌握的新政權。”

“會那樣順利嗎?如果在A階段天皇和首相拒絕怎麽辦?”

“那些事起義以後再說。一旦開始行動,法令就毫無意義了,行動就是法令。”

“所以我說是粗制濫造嘛。假如A綱要能成功,誰能保證施行B綱要時全軍也能和我們在一起統一行動呢?如果不是全軍一致,只有陸軍和空軍一致,B綱要就不會成功。為此需要擡出準將以上德高望重的領袖,但目前參加‘薔薇蕾計劃’的軍階最高的是上校,其他官員的地位也都差不多。這就是說還沒有總指揮!還有空軍,參加的連一個上校也沒有。這樣的行動開始後對空軍的號召力就不大。”

“你到底想說什麽,是想停止‘薔薇蕾計劃’嗎?”

“我沒有說要停止,只是說在這樣的情況下搞8月15日的起義是勉強的。成立總指揮所、攜帶的武器、各部隊之間的密碼通信以及對日本廣播電台以外的輿論機構的工作等,都沒有落實嘛。”

“我們不能再等下去了!以往的政變也不是都做了充分準備的。政變的最大危險是在準備階段被發現。準備時間越長,就越增加被發覺的危險性。現在只要采取行動,有些不充分的地方在行動中會解決的。”

“你冷靜一點!現在的日本既不是‘二·二六’時代的軍人天下,也不是容易搞政變的不發達國家,是一個文化水平很高、建立了國民主權的國家。在這樣的國家發動政變,而且要取得成功,就需要很細心地做好一切準備才行。”

“你忘了我們受的屈辱嗎?國民罵我們是稅款小偷,作為一個軍隊不能用軍隊的名稱,你能容忍這種恥辱嗎?站在國土防衛最前線的我們,為什麽甘心處在見不得人的地位呢?你再回憶一下‘三島徼文’吧!(三島由紀夫,日本作家,軍國主義分子,以剖腹自殺方式喚起舊軍國主義勢力的復活。——譯者注)對我們來說自衛隊就是故鄉,在模糊不清的現代日本,是唯一能呼吸到凜冽氣息的地方……”

“從法律的角度看,自衛隊是違反憲法的。以實用主義解釋法律,曲解了一個國家的根本問題,即防衛問題。存在沒有軍隊名稱的軍隊,結果腐蝕了日本人的靈魂,這是道德頹廢的根本原因。應該最珍惜名譽的軍隊,卻處在欺騙之下。自衛隊在戰敗後,一直背著不光彩的十字架。自衛隊不能成為國防軍,也喪失了建軍的根本意義,只賦予警察的地位,連效忠的對象也不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