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放忘了地方的定婚耳環(第2/2頁)

“是嘛。北崎先生和村岡先生一樣,也在鉆石娛樂公司工作是營業科長。也是去年11月20日在自己家裏被殺死的。”

“啊!”弓子顯出吃驚的樣子。

“夫人是不是想到了些什麽?”牛尾和單臂刑警注視著她的臉。

“我怎麽會想到些什麽呢?這些人我根本不認識。”

“出於謹慎再問您一下,去年11月20日、今年1月25日深夜到次日天明之前,夫人在什麽地方?能不能請您談談。”牛尾步步緊逼上來。

“為什麽我必須告訴你們呢?”

“是作為案件的參考問您的。如果沒什麽妨礙的話,能不能請您說給我們聽聽。”

“我記不清啦。不過,被殺的兩個人我根本不認識,為什麽我必須說出自己在不在現場這類的情況呢?”

“夫人真不認識這兩個人嗎?”牛尾直直地看著弓子。

雖然自始至終目光溫和,但什麽事情都瞞不過這雙眼睛。

“不認識。”弓子肯定地說。

“那可就有大麻煩啦。”牛尾用憐憫的目光看著她。

“為什麽不認識、這兩個人就有大麻煩呢?”臉上微微帶有不安神色的弓子反問道。

“實際上呀,有人證明夫人在婚前曾與被殺的北崎同居過。”

“和北崎同居……”弓子的臉一下子僵住了。

“夫人七年前在橫濱市鶴見區上末吉的安心莊和北崎同居過吧?”

“從沒有同居過。這是訛詐!”弓子突然歇斯底裏地大叫起來。

“沒有同居?但安心莊房東證明你和北崎同居過,而且肯定是你。”

“那不是我,是和我長的相似的其他人。”

“夫人對您丈夫的朋友明石也說過相同的話吧?”

弓子一聽明石這個名字嚇了一跳。

“明石先生說七年前的8月10日在川崎市幸區古川街見過夫人。據說他在問夫人這件事時,您回答的也是這句話。”

“因為我完全沒那回事,所以才那樣說的。”

“那就是說在安心莊和北崎同居的女人也只是長得和你相似的其他人啦?”

“是的。我完全不記得有那麽回事。”

“決不是長得和你相似的其他人!”牛尾毅然決然地說。

不失穩健而又有單刀直入緊逼的鋒芒,使弓子的身體不由得一顫。

“我已經說過不記得有那種事。”弓子強忍著心靈上的打擊,好不容易才緩過勁來反駁說。

“您認識這個東西嗎?”牛尾用指尖捏著一件小東西放在弓子對面的桌子上。牛尾一邊觀察著弓子面部表情的變化一邊對滿臉驚訝的弓子叮問道:“請拿起來好好看看。”

在牛尾的催促下,戰戰兢兢伸手去拿桌上東西的弓子突然大驚失色,手直愣愣地僵在空中。

“怎麽了?好像是想起來啦。”

“像是耳環。”在牛尾的追問下,弓子猛然間緩過神來,勉強地說。

“是不是夫人的東西呀?”

“覺得像是有這麽一副耳環,但因首飾太多記不清啦。”

“不,這肯定是夫人的耳環。訂婚時您丈夫送給您的禮物,已經向您丈夫核對過了。”

“如果是那樣,大概就是我的。因為收藏時過於謹慎,結果倒忘了放在什麽地方啦,我還在找呢。這東西怎麽……”弓子從開始的驚慌中鎮定下來後問道。

“把丈夫送的訂婚耳環丟掉可不應該呀!您認為這是從那兒發現的?”

“我也感到非常奇怪。本不該丟掉的東西不知不覺中就不見了,簡直太奇怪啦,也許是被偷走的。”

“有誰會偷這耳環的碎片呢?剛才說忘了放在什麽地方,現在又說是被偷了?”牛尾毫不留情地追問著,語調雖然委婉但就像一堵墻一樣壓了過來。

“什麽時候,丟在了什麽地方記不清了。”

“那我們就幫助您想起來,這個耳環掉在了村岡被殺現場。”

“決,決不會……”

“我們在搜查現場時並沒有發現。”

“要是那樣,怎麽能說這東西在犯罪現場呢?”弓子很快從受的打擊中恢復過來。

在案發後相當一段時間內發現的物品就不能再作為與作案相關的證據。

“但這件東西確實留在了犯罪現場。”牛尾的話充滿了自信。

“你為什麽那麽肯定呢?”

“這個耳環是在和村岡先生住在同一座樓的住戶家中發現的,在鸚鵡的籠子裏。”

“鸚鵡的籠子裏……”

“作案後,鸚鵡從籠子裏跑出去,飛進村岡家,然後吞進了兇手留下的耳環。這時鸚鵡的主人追尋過來發現了死屍,在不知鸚鵡吞下耳環的情況下,將其帶回放入籠中。除此之外,耳環沒有機會進到籠子裏。您說您與村岡無任何關系,那為什麽您的耳環會掉在毫無關系的村岡家裏呢?為了便於理解請您解釋清楚。如果您不願意解釋,我們就將您的指紋與作為兇器使用的花瓶上的指紋進行對照檢查,請協助。”牛尾抓住關鍵,給了弓子致命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