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 計中之計 13.失手,失聯

為什麽沉睡帝會突然沒了消息?

不是沉睡帝故意銷聲匿跡,而是不得已的事情,因為那時已經由不得他了。

在一次外出獵艷中,沉睡帝一時失手,竟然在制服被害人的過程中,被路過的群眾發現,而這些群眾中有幾個人身手甚是了得,無奈被擒。

好在沉睡帝在制服被害人的過程中讓她先把錢掏出來,於是他順勢辯稱只是想搶劫被害人的財物而已,並沒有強奸或殺人的意思。

在那個時代,還主要是靠口供定案。尤其是動機方面。動機是深藏於犯罪嫌疑人內心的東西,有時候犯罪目的或者說目標可能很明確,但出於什麽樣的動機,只能靠他自己的供述了。

在這種犯罪未遂的情況下,行為到底如何定性,按說應當主客觀相一致,根據客觀行為和主觀供述來歸納。

有些人可能會說實話,有些人可能不會說實話。當然,供述者避重就輕的可能性多一些。

讓沉睡帝想不通的是,以他的警覺和身手,怎麽可能讓幾個路過的人給制服了?而警察則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趕到了,怎麽會這麽快?

事情就這麽巧,巧到沉睡帝還來不及通知他的徒子徒孫,就消失了。

因為組織成員都不知道沉睡帝的真實姓名,所以當沉睡帝入獄之後,基本上沒人知道他被抓進了監獄。

而在沉睡帝被抓起來之後,面對偵查人員的再三訊問,他只承認犯過這一次事,是初犯。

偵查人員怎麽也不相信,初犯就能這麽大膽,敢持刀搶劫婦女?他們懷疑沉睡帝身上還有沒有供述的罪行。

在反復訊問之下,沉睡帝一直在堅持自己的說法。警方此時也產生了動搖,認為這小子可能的確是頭一次作案。

事情有時候就是這樣。謊言說了一千遍,連自己都認為是真的了,何況其他人呢?

由於沉睡帝死不承認,警方最終放棄了,只起訴了搶劫這一項罪名──搶劫未遂。

實際上,現在回想一下,沉睡帝的表現還是有異於常人的。

對於常人而言,平時沒有多少機會與公檢法機關打交道,也不知道政法機關的辦案規則。罪犯身處那種境況中,一般心理上都會承受極大壓力,能夠堅持無罪辯解的沒有幾人。

所以說,沉睡帝那種異乎常人的沉著鎮定,本應引起偵查人員的足夠重視,但本案最終還是因為沉睡帝的死不開口不了了之。可能他還有其他問題,但只是可能,現在他不說,也沒辦法繼續下去了,只有先將他以搶劫未遂罪報送起訴。

社會還不是十分太平,治安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如果過於執著一起案件,勢必會影響到其他案件的偵破。因此,在強攻一段時間無果的情況下,偵查人員也放棄了。本來強攻就是唬人的戰術,能唬住就唬住,唬不住就算,反正也不損失什麽。而且在多數情況下,犯罪嫌犯人在這種強攻下沒有幾個能抵擋得住的。這就是意志的較量,道與魔的較量,矛與盾的較量。

沉睡帝最終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間,沉睡帝沒有暴露自己的身份。監獄裏魚龍混雜,什麽人都有,自己的身份一旦暴露出去,後果是難以想象的。無聊時他就和談得來的幾個獄友聊天,秘密地發展了幾個會員。這些人,對他最後的提前出獄起到了一定的幫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