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 B級通緝令 16.第三起血案

“可秀,什麽事,你說吧。”嚴萬勇沒在意。

王可秀這才慢吞吞地說出了她一直想說的話:“我離家一年多了,現在又有了孩子,雖然一直不敢回家裏,但還是很想家,你能不能幫我到我村裏去打聽一下情況。如果情況還行,我想回去看一看。”

嚴萬勇眉頭一皺,他根本不想讓王可秀再和她的家庭有什麽聯系,出來這麽多年了,自由自在的多好。再說,王可秀當時被拋棄落魄街頭的時候,她家裏有幾個人問過?這麽長時間沒有回過家,家裏人連個打聽消息的都沒有。這樣的家庭,還去看什麽呢?

不過,嚴萬勇並沒有表現出反對,畢竟血濃於水,想念家裏也屬於正常情況。“那好吧,我先去打探一下情況,打探好了再回來接你。你就先安心在這裏待著吧。”嚴萬勇口頭上答應了王可秀的要求。

從地理位置上來講,王可秀的家雖然離嚴萬勇的家稍微遠一些,但是離嚴香榮的家倒不是很遠,有二三十裏地的樣子。

嚴萬勇不敢白天去,怕被別人認出來,也怕路上有盤查的。於是決定天一黑就出發去看看。這天傍晚,嚴萬勇早早地吃過了晚飯,就上路了。趁著沒人的時候快速穿過村子,鉆進了莊稼地。嚴萬勇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天色漸漸黑了,借著月光,也不知道走了多遠。走著走著,他發現自己迷路了,不知道身在何處,四處都是一樣的莊稼,他完全迷失了方位。四處田野中沒有路標之類的指示牌子。這個時候,連東南西北都不知道了,更不知道離王可秀所在的村子還有多遠。看看四處無人,只得硬著頭皮順著一條道走下去。

這時候,突然發現遠方有燈光,看來再走不遠就到村子或者鄉鎮了,嚴萬勇一陣欣喜,加快了腳步。正要向有燈光的地方走去,突然腳下一滑,差點滑入一條小河溝內。借著月光一看,河溝裏竟然還有人在那裏忙碌,看不出來是在捉魚,還是在捕蝦或捉泥鰍。嚴萬勇走過去,想問問路,看看現在到了什麽地方了。

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名婦女,看不出年齡,正在那裏擺弄“地籠子”呢。“地籠子”是種捕魚捕蝦捕泥鰍的工具,頭天晚上下好,第二天來收網就行了,運氣好的時候,會捕到很多的魚蝦泥鰍之類的河鮮。

那名婦女扭過頭來,盯著嚴萬勇看了幾秒,突然一句話把嚴萬勇給嚇住了。“嚴萬勇,怎麽是你?你怎麽跑到這裏來了?”

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啊,相逢就相逢唄,怎麽偏偏自己落荒而逃的時候碰到了熟人!嚴萬勇默默地盤算著該怎麽辦,手不由自主地去摸腰間的“刀來瘋”。

“對不起,你認錯人了,我是過路的,問個路而已,我不認識你。”嚴萬勇刻意想隱瞞自己的身份。

那女子得意地笑了起來,道:“哈哈,你不認識我,我可認識你呢。想起來在哪裏咱們見過面吧?”

嚴萬勇很是尷尬,嘴上仍然不承認,道:“你認錯了,對不起,我急著趕路。”

轉身剛想走。那女子忙說:“別這麽著急走啊。我叫李好妙,原來在海東市一家紡織廠打過工,你這下記得了吧?”

提起這事,嚴萬勇想了起來,他曾經也在海東市一家紡織廠打過工,難道這個女子也在那個廠子裏幹過,認識自己?

果不其然,那女子說道:“嚴萬勇,你就別裝了,咱們在一個廠子裏打過工啊。”

話都已經說到這份上了,再也不能裝聾作啞了。“是你啊,李好妙,我記得你啊,剛才一時想不起來了而已,對了,問你一下,王莊鄉到底該怎麽走呢?”

李好妙往南一指,道:“往那面走,走不多遠,就走到王莊鄉了。對了,你去王莊鄉幹什麽?你這些年幹什麽去了?我覺得好長時間沒有見過你了。”

嚴萬勇心中一凜,這小妮子到底知不知道我這幾年辦的事,我這一走,她馬上報警該怎麽辦?就是不報警,我走後她去喊人,一樣可以抓到我,我到時候就插翅難逃了。

嚴萬勇想到這裏,一不做二不休,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對不起了,誰讓你把我認出來了呢。這也是你的命,與這月亮星星作伴吧。

想及此,嚴萬勇說:“李好妙,你上來我跟你說個事。”

嚴萬勇一把拉過李好妙,左手捂住嘴,右手拿刀就往脖子上一劃,李好妙還沒來得及發聲,就靠在嚴萬勇的身體上慢慢地軟了下去。嚴萬勇用腳將李好妙踢到河溝裏,又胡亂扯了點雜草,扔到李好妙的屍體上,以防別人找到她。

收拾好了這一切,嚴萬勇沿著李好妙指引的方向繼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