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河邊旅行箱 07.自助取款機

現場位於東水河一大堤靠近水邊的地方,發現有一黑色大號旅行箱,旅行箱的拉鏈有被切割的痕跡,箱邊有散落的白色繩子。在旅行箱內發現一具女性屍體,屍體呈側臥位,雙腿蜷曲至胸前。

屍檢的情況是,死者全身沒有發現他人的DNA成分,陰道擦拭物中也未檢出他人精斑。根據屍僵分布情況,推斷屍體死亡時間為3天左右。

推斷死者年齡在28歲左右,頸部有表皮剝脫伴皮下出血,分析死者系由鈍性外力作用致死。死者鼻部呈綠色改變,口周有蒼白圈,下唇口腔粘膜下出血伴破損,心肺表面有點狀出血,頸部有皮下及肌肉輕度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及環狀軟骨骨折。

鑒定結論顯示:無名女屍生前系他人以捂、扼等方式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

鑒於蕭雲天帶來的唐秋月已經辨認出了無名女屍就是其表妹盧佳怡,看來盧佳怡是在海東市失蹤的,可以肯定海東市是作案現場,海北市只是拋屍現場。

根據刑事訴訟法律的相關規定,海北市公安部門與蕭雲天他們辦理了案件移交手續,將有關的現場勘查筆錄、鑒定結論等一些偵查中取得的書面材料、以及本案的物證均進行了移交。

至於盧佳怡的屍體,由於現在只是唐秋月的初步辨認,還需要提取盧佳怡父母的血樣進行DNA親緣關系比對。所以暫時還不能火化,蕭雲天找了火葬場的專車,將屍體運回了海東市,待盧佳怡的父母辨認後由其自行火化。

對於唐秋月來講,無疑是悲痛的,自己沒有照顧好表妹盧佳怡,致使其遭遇了如此不測,讓她深感自責,該怎麽對盧佳怡的父母交待啊!

悲痛之余,她再次請求蕭雲天早點破案,抓獲殺人兇手,讓表妹瞑目。

的確,碰上了這樣的事情,誰心裏都不會好受。尤其是自己的親人、朋友或者其他熟悉的人慘遭橫禍,誰還能靜下心來非常理智地面對這一切呢?

蕭雲天也一直安慰她節哀順變,不要太過於傷心,人死不能復生,唯有抓緊破案,才得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靈。案件最終偵破,還需要唐秋月繼續提供線索以供偵查。

在回海東市的路上,林玄鶴那邊的查訪也有了進展。

通過到海東銀行調取盧佳怡的銀行卡交易記錄,最近三天,盧佳怡的銀行卡在各個銀行ATM自助取款機上分三次被人取走了共計六萬元。

但卡上還有六七萬元沒有被取走。由於現在銀行系統規定的限額,每張銀行卡每天在自助取款機上的最高取款限額為兩萬元。也就是說,這三天來,有人每天都取到滿額。

蕭雲天通過海東市銀行下了管控命令,如果發現此銀行卡再有取款行為,立刻觸發後台的自動報警系統,為公安人員實施抓捕創造條件。

誰取的款不清楚,但肯定不是盧佳怡。

自助取款機監控上顯示的取款人應該是男性,雖然戴著頭盔,低著頭,還戴著手套,但從身形骨架來看,不像是女人。

顯然,取款的這個男人知道自己在幹什麽事情,防護措施很嚴密,生怕別人認出來。

根據銀行財務規定,在櫃台上取錢是不受自助取款機每天最高兩萬元額度限制的,願意取多少就可以取多少,不過五萬以上的大額取款一般都需要提前預約,而且根據規定,五萬以上的存取款是要出示本人身份證的。

兇手不知道是否清楚這些規定,但他顯然是不敢到櫃台去取款的。銀行大廳遍布監控,總不能戴著個頭盔去前台取款吧,那樣不就太讓人懷疑了嗎?兇手肯定不敢冒這個險。

況且,在櫃台取款只能白天上班時間,一旦過了這個時間無法在櫃台上取款。而在自助取款機裏取錢不受上下班時間的限制,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一家銀行的自助取款機裏取款,方便兇手趁著夜色的掩護掩蓋自己罪惡的勾當。

現在案情基本上已經明了了,盧佳怡陰道內沒有檢出男人的精斑,指甲擦拭物裏也沒有其他人的皮屑,一定程度上說明盧佳怡生前並沒有遭遇強奸,如果遭遇強奸,陰道內應該有射精留下的痕跡,而且掙紮反抗過程中可能會抓傷兇手。

銀行卡不見,被人秘密取走款項,屍體又被發現,具有搶劫後殺人滅口的特征。

看來,兇手最主要的目標是謀財,但前提是得知道被害人有財才行。沒有前期的“踩點”,劫匪一般不會盲目出擊。他是通過什麽渠道得知盧佳怡有積蓄的呢?他與盧佳怡到底有無關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