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2/3頁)

“你可真夠固執的,馬洛。”

“也許吧,但我必須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否則我不會接這份差事。我告訴過你,那個姑娘正遭人勒索。你在華盛頓的那些朋友肯定知道是怎麽回事。如果她是個騙子,那也沒關系。但是我必須知道真相。而且有人給我出了更高的價碼,你根本比不過。”

“為了多賺點兒錢,你就願意見風轉舵?”他憤憤地說,“那可是違反職業道德的。”

我大笑起來。“現在你倒和我談起職業道德了。也許我們之間開始有點進展了。”

他從盒子裏抽出一支煙,用一只大肚子打火機點燃,那只打火機也很高級,跟那只保溫壺和那支鉛筆挺般配。

“我還是不喜歡你的態度,”他低聲咆哮道,“到昨天為止,我了解的事情不比你多。我想當然地以為,一家在華盛頓頗有聲譽的律師事務所不會請我去做任何違反法律職業道德的事情。如果那個女孩犯了事,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能逮住她,既然沒有,我就猜測可能是某種內部糾紛——一個離家出走的妻子或女兒,或者是一個十分重要卻又不情願合作的證人,已經置身於司法管轄權之外,法院沒法再強制傳喚她。所有這些都只是猜測。到了今天早上,事情有點不一樣了。”

他起身走到大窗戶前面,動手調整百葉窗葉片的角度,避免陽光直射在他的辦公桌上。他站在那兒抽煙,朝窗外遠眺,接著又走回桌邊重新坐下。

“今天早上,”他繼續慢吞吞地說,一邊皺起眉頭,露出深思熟慮的表情,“我和我在華盛頓的同行談過,我被告知,那姑娘原來是一個有錢有勢的大人物身邊的機要秘書——對方沒有透露那位要人的姓名——而她從他的私人档案中偷走了一些很重要而且具有危險性的文件,然後潛逃了。那些文件如果被曝光,可能會給他造成很大損失。對方沒告訴我會怎麽造成損失。也許他一直在納稅申報表上造假。這年頭什麽事都有。”

“她拿了那些東西去勒索他?”

安姆尼點點頭。“那是自然而然的推測。否則拿走那些文件對她沒好處。那位委托人,我們姑且叫他A先生吧,當時沒有意識到那姑娘已經離開,直到她已經身在另一州之後才明白過來。然後他查閱了自己的档案,結果發現有些材料不翼而飛了。他不太想去找警方。他指望著那姑娘跑到足夠遠的地方,感到自己安全了以後,會開始和他談判,為歸還那些材料狠狠敲他一筆竹杠。他想盯牢她的下落,並且讓她蒙在鼓裏,然後突然出現,打她個措手不及,特別是要趕在她聯系上某個厲害的律師,讓他制定出一套方案能讓她安全逃避訴訟之前,而對此我得遺憾地說一句,厲害的律師實在是太多了。現在你卻告訴我有人在勒索她。你有什麽根據嗎?”

“如果你的故事站得住腳,那麽可能他也有把柄能攪黃她的好戲,”我說,“也許他知道一些事情,可以把她牢牢控制住,不用再打開另一只糖果盒去引誘她。”

“你說如果故事站得住腳,”他厲聲說,“這是什麽意思?”

“你的故事就像一只水槽過濾網那樣漏洞百出。我看你是被人耍了,安姆尼先生。像你提到的那些重要文件,一個人會把它們放在哪裏保管——假如他真有必要去保管它們的話?肯定不是一個秘書能拿得到的地方。而且,除非他是在她逃走之前就丟了那些材料,否則他又怎麽能一路派人跟蹤她到車站呢?其次,雖然她買的是一張去加利福尼亞的火車票,但她也可以在中途任何一個地方下車。所以車上必須有人盯著她,而如果有了這麽一個人,那還幹嗎要我在這裏候她?再次,按照你的說法,這份差事是一家關系網遍布全國的大型事務所安排下來的。將任務冒險交付給一個人去做,這實在是愚蠢。昨天我就跟丟了她。我可能還會再一次跟丟她。在任何廣闊地區執行一件普通的跟蹤任務,最起碼要安排六個偵探,而且我就是這個意思——最起碼要六個。在一座真正的大城市裏,則需要十二個人。一個偵探必須要吃、要睡,還要換襯衫。如果他是開車尾隨跟蹤,他還必須帶個人手,這樣他才能在找停車位時放下搭档繼續跟蹤。百貨商場和酒店也許會有六個出口。可是這個姑娘所做的全部事情不過是在洛杉磯聯合車站當著所有人的面晃悠了三小時。而你在華盛頓的那些朋友所做的全部事情不過是給你寄來一張照片,給你打個電話,然後就回去看電視了。”

“分析得非常清楚,”他說,“還有其他的嗎?”他現在擺出了一張撲克臉。

“還有一點兒。為什麽——如果她沒料到自己會被跟蹤的話——為什麽她要改名換姓?如果她的確料到自己會被人跟蹤,那為什麽她又要暴露自己,讓別人這麽容易就跟上她?我告訴過你,還有兩個家夥也在跟蹤她。一個是從堪薩斯市來的私家偵探,名叫戈布爾。昨天他也在埃斯梅拉達。他很清楚要去哪兒找。是誰告訴他的?為了跟蹤她,我還得賄賂出租車司機,讓他用無線電設備查出她坐的出租車要開到哪兒去,這樣我才不至於跟丟她。所以說你們為什麽要雇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