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3頁)

“具體哪裏?”

朱慧如帶他們走到草地一處,這裏是當晚案發點的另一個方向,指著道:“大概這裏。”

“好,你接著說。”

“然後他就對我動手動腳,我只能拼命反抗,和他打在一起。費了好大力氣,我總算一把推開他,馬上向路上逃,一邊喊救命。他在後面追,這時幸好我一個朋友路過,他看我跑到人行道上了,又有人過來,就沒繼續追了。結果害我快跑到馬路邊時,摔了一跤,就成現在這樣。之後他發生了什麽,我就不知道了。”

“你和他發生沖突的時候,那盒外賣放在哪?”

“我剛到這裏的時候,就放地上。”這當然也是實話。

“你摔倒的地方還記得嗎?”

“當然,那裏有塊尖銳的石頭絆了我一下。”朱慧如帶他們走到一塊薄片狀的石頭旁,石頭插在泥土裏,鋒利的一側朝上,這是當晚他們按照駱聞吩咐做的。

林奇蹲下身,從口袋裏摸出手套,把石頭拔出來,仔細看了一圈,尖銳的鋒口上隱約有血跡,他把石頭裝入證物袋,交給小宋,隨後又道:“你朋友叫什麽名字?能把他聯系方式給我們嗎?”

朱慧如照做,把郭羽的姓名和電話報給了小宋。

林奇又道:“你還記不記得,你和徐添丁發生沖突的時間,大概持續了多久?”

“大約……”朱慧如做出回憶狀,“幾分鐘吧。”

“具體多久呢?”

“也許四五分鐘這樣。”

“你受傷後,你和你朋友直接回去了嗎?”

“沒有,那時我感覺腳扭了,而且膝蓋流了不少血,走不了路。我又怕那個……那個人追來,所以就和郭羽一起到了馬路對面先弄腳,後來才回去的。”

“你和郭羽在這裏待多久。”

“嗯……挺久的,有十來分鐘吧。”

林奇微微咬了下牙齒,對方今天的回答似乎沒有任何漏洞,她和徐添丁沖突發生了四五分鐘,在路旁跟郭羽一起待了十來分鐘,這樣合起來的時間剛好符合停留十七分鐘的結果。難道她真和案子沒一點關系?

他又問:“既然小太保對你企圖不軌,你當時為什麽沒報警?”

“報警?”朱慧如冷笑一聲,“報警有什麽用啊,就算派出所抓了他,沒幾天就放了。那個人過幾天肯定要來店裏搗亂報復的,我們做點小生意的,哪敢惹事,只能忍氣吞聲啊。”說著,露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模樣。

林奇微微有些尷尬,老百姓遇事不敢報警,說到底,還是警察的問題咯,他想了想,道:“對了,你和郭羽在路旁停留這麽久,期間有其他人路過嗎?”

“有的啊。”

“你還記不記得誰路過這裏?”林奇心裏想著,只要她說出誰路過,回頭再核實一番,只要能確認朱慧如當晚確實受傷,在路邊待了十多分鐘,那麽她的嫌疑就完全沒有了。

朱慧如搖搖頭:“不記得了啊,沒看到認識的人啊。”

林奇心裏想著,這個回答也屬正常,因為如果一個陌生人從你身旁經過,別說幾天後了,幾個小時後你都記不起來了。

他稍微思索片刻,馬上心生一計,試探道:“當晚路過的人裏,有沒有一個人牽著兩條狗從你們旁邊走過?因為我們調查問到一個居民,他說他當晚遛狗,看到路旁有一男一女,不知道是不是你們。”

林奇的這段話是捏造的,他在等待著朱慧如的回答。他們調查根本沒問到一個人出來遛狗,如果朱慧如迎合他的提問,說好像看到了,那麽朱慧如的嫌疑就很大了。

誰知駱聞早就反復叮囑過他們倆,切記不要站在警察的角度思考問題,也不要去完善警察的疑問,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對於無法判斷的事,一律回答不知道。她想了想,道:“好像沒注意呀。”

林奇點點頭,想起了唯一一個帶有指紋的啤酒罐,最後問了句:“你有碰過徐添丁的啤酒嗎?”

“沒有,他要我喝,我一口都沒喝過。”

“不,我是說,你手有碰到過啤酒罐嗎?”

“沒有。”

“對了,那天晚上你穿什麽衣服?”

“嗯……紫色的小襯衣。”

朱慧如的這個回答也和監控裏顯示的一樣,證明她沒有撒謊。林奇想了想,道:“能把衣服暫時借給我帶回去看下嗎?”

“這個……”她猶豫片刻,故意裝出不解的樣子。

“你放心,我們是例行調查,衣服會還你的。”

“那好吧。”

隨後,林奇跟著她來到小區的住所,拿了她那件襯衫,和小宋一起離開。

等走遠後,小宋道:“林隊,朱慧如應該沒嫌疑了吧。”

林奇撇撇嘴:“回答得倒是滴水不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