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野獸重逢

走在街上如果碰到野獸,你會怎麽做?

那頭野獸露出一副事不關己的表情,走在春天的街道上。確實就是當時那個男的,但他看起來並不像記憶中那麽兇殘,只是個隨處可見的年輕小鬼。

他穿著大兩號的牛仔褲與運動夾克,是B Boy那種裝扮,吹著不冷也不熱的風,一個人獨自走著。春天是最適合散步的季節,連運動鞋的膠底也開心地彈跳著。即使是池袋這麽臟亂的街道,也到處看得到染井吉野櫻親切地灑著花瓣。離開牢籠、總算獲得自由的他,眼神裏都是滿足,卻完全看不見你。有句諺語說:“人不會記得自己踩過別人的腳,但是會記得別人踩過自己的腳。”恰好可以形容這個狀況。

你的心中湧起復仇的怒氣,也想起當時的苦痛與恐懼。你緊握拳頭,腎上腺素大量分泌,多到足以拿去賣給需要補充腎上腺素的人。如果你突然揮拳揍人,或是等他走過去後再攻擊他的後腦,野獸會露出什麽樣的表情呢?他會不會毫無抵抗、立刻倒地,讓你痛毆一頓?或者,他會變回當時那只野獸,對你伸出爪牙嗎?

但由於你是一介善良市民,不能做出這麽不理智的事。你只能裝作不認識他,直接走過去。再怎麽說,那家夥已經贖了罪,回到這個世界來了。就在這個你住慣了的地方,未來必須一直與野獸共同生活,以後還會再碰到那家夥幾次吧。即便如此,還是必須忍耐,這才是身為市民的正確生存之道。你應該會任怒氣沉入心底,回復平常的生活吧。

然而,如果有個愛你的人,悄悄計劃幫你復仇,你會怎麽做?說什麽也不能原諒野獸。光是那種程度的處罰,仍不足以彌補他犯下的錯。有必要施以最嚴厲的懲罰,要棒打鞭抽。反正他根本不能算是人類,只是一只奪走你重要東西的野獸罷了。

我們這個世界,始終在衡量罪與罰之間是否平衡。對於任何犯罪行為及其受到的刑罰,一定會有人說很公平,也會有人說判太輕。事實上,想要判斷處罰的輕重程度,除了訴諸法律外,就沒有其他標準了。

這次要講的是在池袋的時髦咖啡店私設法庭的故事。不瞞各位,法官就是我本人,雖然我是個從未制裁過任何人的菜鳥法官,但是請各位不要苛責,因為《刑法》什麽的,我可是連一頁也沒讀過。

這個故事的主軸是,一旦犯罪被害人與加害人必須在同一條街上共同生活時,我們到底能做些什麽?這種狀況,未來會越來越常見,想逃也逃不了。或許會有人認為我的做法太天真吧?沒關系,就來賭賭看,如果你站在同樣的立場,十之八九也會采取跟我一樣的做法。因為,我親眼看見了——被害人與加害人握手言和的場面。我看到了他們相視而笑的珍貴畫面。

然後,你緊抱野獸。

因為野獸不僅僅是野獸,他也是人。

之前沒發現這個事實,因為我們自己也還是動物。

漫長的冬季終於結束了。

光是為了這件事,我就很想在西一番街遍布汙漬的彩色地磚上跪下,向全世界獻上我的感謝——地球啊,謝謝你為我公轉。我真的很討厭寒冷與黑暗。春天的風吹得我很舒服,像是皮膚細致的女人上臂內側的那種滑溜柔潤的觸感。春風迎面而來,不只輕撫我指尖,也輕撫我全身。

對我來說,春天最期盼的就是在夜裏散步,在風情萬種的春風裏來場漫無目的的散步。在平淡無奇的住宅區一角轉彎,細瘦的櫻樹突然映入眼簾,粗細和小孩子手腕一樣的樹枝努力伸展,讓白色的花在夜空展現。我當然不會停下來看花,而是維持原本的步行速度,將一瞬之美收在心底。相遇而後別離,然後再相遇。無論與人或與花相遇,在某種速度下相互接觸,絕對比停留在某處接觸要好。

春天的池袋步調緩慢,就像某個鄉下城市一樣。池袋有極其先進的都會部分,同時也有散發著土味與草味的鄉間部分,一到春天,鄉村派就變得較為突出。對於像我這種住在都市的土著居民而言,這類存在於東京之內的鄉間倒是蠻不錯的。如果東京只有“代官山Address”或“六本木Hills”,很難讓人放松下來。最近我在代官山散過步,那裏完全找不到咖喱店或拉面店,使我大受打擊。住在那兒的人,到底是吃什麽過日子的呢?

專欄截稿後,我在水果店看店。我的腦袋和身體都提不起勁,也不想聽新的音樂,便直接拿店裏的CD機播放春天必聽的音樂。每年這個時候,我都會播放貝多芬第四交響曲當BGMBackground Music的簡稱,即“背景音樂”。

在貝多芬共九大交響曲中,第四交響曲雖然不是最偉大的一首,卻是最惹人憐愛的,同時也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曲子。一聽到第一樂章的慢板,我總是想起春天波浪平緩的海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