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密室裸殺(1)(第3/4頁)

  胖女人說:“是的。”

  羅哲說:“你叫她們今晚不準做生意,也不準出去,等下我叫人來收集她們的dna樣本,拿回去做比對。我們在曹一寶的床上找到了兇手留下的毛發,只要做一下dna比對,就可以知道跟你手下這幫小姐有沒有關系。”

  胖女人點頭說:“好的,好的。”

  幾天後,比對結果出來了,麗春發屋的十二名小姐與遺留在死者曹一寶床上的恥毛的dna無一吻合。

  麗春發屋小姐作案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

  警方又走訪了附近一些酒樓賓館的坐台小姐,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有一次羅哲到星輝大酒店調查,正好碰見麗春發屋的媽咪挽著一個男人從這家四星級酒店走出來。

  因為跟羅哲有點熟了,胖女人說話就有點放肆,說:“阿sir,到酒店找美女耍啊?”

  羅哲說:“不是,來調查曹一寶的案子。”

  胖女人就撇撇嘴說:“你不用費心來這麽高档的地方找線索了,曹一寶那個小氣鬼,打死也不會上這種高档場所找女人的。”

  羅哲說:“可是他死的那天晚上,確實找過女人。”

  胖女人說:“那只有一種可能,他找的是比我們麗春發屋更便宜的女人。”

  羅哲說:“你不是說你們麗春發屋是這裏最便宜的嗎?難道還有比你們價格更低的?”

  胖女人就笑了,說:“阿sir,你真不開竅,我們麗春發屋的小姐確實是最便宜的,曹一寶不可能找到比我們更便宜的,但他可以找到免費的呀。”

  羅哲一怔,問:“有免費的嗎?”

  胖女人說:“當然呀,比如說哪個女人看中他有錢,做了他的女朋友,那不就是免費的了嗎?”

  3

  羅哲若有所思地回到局裏,小李迎住他,興沖沖地道:“羅隊,曹一寶的案子,有線索了。”

  原來小李他們走訪了曹一寶住的那棟樓的所有住戶,並沒有一個人在案發當晚看見有女人進出曹一寶的住所。

  正當小李有點泄氣的時候,一個長期在附近拉客的摩的司機給警方提供了一條有用的線索。

  案發當時九點多的時候,這名摩的司機曾從新城區送過一個女人到皇叔街24號,當時他在樓下看見那個女人進了402房。

  那個女人大約三十多歲年紀,透明的玻璃絲襪裹著豐滿的大腿,腳上穿著一雙白色的涼鞋,臉上化著淡妝,看上去挺漂亮的。

  根據他的描述,警方初步懷疑,他當晚搭載的女人,應該是曹一寶的前妻阮慧嫦。

  後來警方找到阮慧嫦的照片給摩的司機看,他說就是她。

  據警方調查,阮慧嫦是一家首飾店的營業員,五年前與曹一寶離婚,後來跟一個名叫曾憲的超市采購員好上了。兩人一直同居,但並未結婚。一年前曾憲辭職,自己開了一家電動麻將機營銷店,但生意並不好。

  小李問:“羅隊,你還記得曹一寶臥室裏的那個保險箱嗎?我們的技術人員想辦法將它打開後,發現曹一寶除了在裏面保存著一些現金、存折和金器之外,還有一張借據。上面顯示,今年年初的時候,阮慧嫦曾找曹一寶借過十萬塊錢,而且利息很高。”

  羅哲一拍大腿說:“這就對了。”

  麗春發屋的媽咪說曹一寶找到了免費的女朋友,其實她只說對了一半,曹一寶找到的是他的前妻阮慧嫦。

  阮慧嫦借了他的錢,一時無法償還,所以曹一寶就以此為把柄,脅迫她跟自己發生關系。

  這一個多月以來,阮慧嫦常常被曹一寶叫到家裏來,因為怕碰見熟人,所以她上樓時刻意避開別人,因而日子雖長,左右鄰居卻一次也沒在曹一寶家門口看見過她。

  曹一寶的要求越來越頻繁,越來越讓人無法忍受,終於受盡屈辱的阮慧嫦忍無可忍,在曹一寶再次打電話叫她過來滿足自己獸欲的時候,她悄悄帶上了事先準備好的毒藥。

  盡管阮慧嫦的作案細節尚需進一步推敲,但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和作案手段,都已經很明確了。

  羅哲叫小李立即帶人到阮慧嫦工作的首飾店,在不經動她本人的情況下,采集她的dna樣本,回來與遺留在曹一寶床上的女性恥毛比對。

  幾天後比對結果出來,完全吻合。

  羅哲當即命令:“立即拘捕阮慧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