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死囚命案(1)(第3/4頁)

  他不由皺起了眉頭,暗想難道薛義的死,真的只是偶然事件,與其案情並無牽連?

  閉門思索好久,仍然不得要領。

  這時候,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忙把趙捕頭叫來問:“薛義一案,可曾留下證物?”

  趙大海想了想說:“證物嘛,只有一把匕首,就是薛義用來行兇殺人的那把匕首。據現場抓捕薛義的幾名兄弟回來說,當時他們就對薛義搜了身,他身上除了手裏這把血淋淋的匕首,便再也沒有任何東西。這把匕首也作為重要證物,一直被保存下來。”

  周知縣說:“快去拿來給我瞧瞧。”

  趙大海轉身跑了出去,不大一會,就從存放档案的倉庫裏拿了一個牛皮紙袋過來。周知縣打開紙袋一瞧,裏面果然裝著一把匕首。

  他小心地將匕首拿出來,只見這把匕首約有七寸來長,因是證物,不便清洗,所以上面沾滿了薛義行兇時留下的血汙。

  刀柄為鐵質鎏金,鑲嵌著一枚綠松石,看上去頗為名貴。

  刀鋒上雖然沾滿血汙,卻仍透著一般逼人的寒意。

  周知縣扯下一根頭發,放到刀刃上,輕輕吹一口氣,那頭發立時斷為兩截。

  果然是一把吹毛斷發的利器!

  他手持匕首,一邊細察一邊暗忖,如此利器,自然不可能就這樣裸露著刀鋒揣在身上,否則一個不小心,就會刺傷自己。

  這樣一把鋒利無比,名貴異常的匕首,肯定還配有一個華麗的刀鞘。

  可是趙大海剛才說了,案發當時,薛義身上除了這把匕首,並無他物,自然也就沒有刀鞘。

  如果這把匕首真是薛義的,他身上怎麽會找不到刀鞘?

  周知縣忽然心頭一跳:難道這把匕首,並不是薛義的?

  3

  第二天早上,周知縣升堂理事,甩下一支簽票,喝道:“速帶清泉山莊莊主石清泉上堂聽審。”

  堂下的趙捕頭接到簽票,知道對於薛義暴斃一案,這位縣官大人必定已經心中有底,不由精神一振,領了幾名捕快,急匆匆去了。過不多時,就將石清泉帶到了公堂。

  三班衙役跺著水火棍,齊呼:“威——武——”

  石清泉渾身一顫,不由自主,撲通一聲跪了下去。

  周知縣“叭”的一拍驚堂木,冷聲喝道:“石清泉,你可知罪?”

  石清泉一怔,擡頭看著坐在堂上的縣官大人,驚詫莫名地問:“大人,草民何罪之有?”

  周知縣臉色一沉,道:“石清泉,你借探監之機,在酒菜中下毒,毒死囚犯薛義,還敢說自己無罪?”

  石清泉急忙磕頭道:“草民冤枉,草民提著酒菜探監之時,趙捕頭已經用銀針將酒菜逐一查驗,證實其中並未下毒。薛義之死,實與草民無關,請大人明察。”

  周知縣冷笑道:“本官略通醫術,知道銀針驗毒,只能驗出砒霜之類的毒藥,若是其他種類的毒藥,如毒蕈、毒鼠藥等,就很難驗出。所以趙捕頭雖然用銀針驗過,那也不能就此證明你沒在酒菜中下毒。”

  石清泉辯解道:“大人這話從何說起?草民與薛義乃是多年至交好友,兩人間並無冤仇茅盾,草民怎麽會無緣無故下毒害他?”

  周知縣威嚴地掃了他一眼,道:“你要殺薛義,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那天真正酒後行兇,失手殺死葛三的人不是薛義,而是你。薛義是為了朋友義氣,才接過你手中的兇器,替你頂罪的。本官仔細看過那把行兇的匕首,刀柄鑲嵌著一顆綠松石,甚是名貴,不像是一名窮木匠所能擁有的。最關鍵的是,薛義身上沒有刀鞘。像這樣名貴鋒利的匕首,肯定配有刀鞘。如果本官沒有猜錯,當時刀鞘就在你身上。只可惜案發當時你置身事外,官差沒有搜你的身。”

  石清泉臉色一變,道:“如果真是如此,他已經替我頂了罪,刑部的批文都已經下來了,認定他就是殺死葛三的兇手,那我就更沒有理由要殺他了。”

  周知縣道:“可惜事情並不如你想象中的那麽順利。就在你去縣衙大牢探望薛義的前一天,有一名神秘女子,也同樣去監牢裏探望過他。薛義當時還咬破手指,寫了一封血書托她帶出來。如果本官推斷得不錯,那封血書是薛義寫給你的。不知是什麽緣故,薛義在替你頂罪、在死牢裏關了一個多月之後,突然反悔了,並且寫了這封血書,叫你自己到衙門自首,讓他脫罪出來。而你,為了殺人滅口,一面假裝到監牢裏探望他,用言語穩住他,一面讓他吃下了毒酒毒菜,將其害死。石清泉,本官問你,你認罪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