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波旬甘露(第2/7頁)

自己已經是不愁吃穿的人,何必在乎其他。

那個妖婆死就死吧,她那麽刻薄冷酷,死是遲早的事,自己只不過為民除害而已。

那筆錢也是不義之財,自己幫她花掉沒什麽不好。

他躺在床上,渾身松弛下來。

自己的生活是自己拼了命掙回來的,現在馬上就要見到燦爛的陽光,他不會允許任何人把它奪走。

誰都不可以。

“如果有人敢攔著,我就……”

狼牙上挑,閃著森森寒光。

第二天他是被敲門聲吵醒的,有人送來了一份同城快遞,竟然是葛林寄來的,裏面是寫字樓1408號房的鑰匙。

對了,今天要搬家了!

他照著葛林提供的紙條,找了幾個搬家公司的人,讓他們收拾東西。

他帶著這一票人馬來到寫字樓,一路上都是人們羨慕的目光,並不是人人都有資格來到這裏的,畢竟是市內的豪華地段。

李輝的腦子裏充滿了對美好未來的期待與渴望。漫畫上市熱賣,自己會在這裏接見記者,會見名流……自己要成為品牌,成為明日之星。

他來到1408號房門口,插入鑰匙一擰,門開了。

李輝傻傻地站在門口,木然不動。

屋子裏滿是血跡,房門旁放著一個碩大的鏈鋸。鏈鋸上搭著一件女人衣服,上面有血。

房間的正中央放著一口大鍋,鍋裏是一堆殘損的肢體。鍋裏渾濁的湯水尚未凝固,還在冒著淡淡的熱氣,屋裏腥味撲鼻。

李輝身後傳來了一陣東西落地的聲音,接著,搬家工人們混亂起來,有人尖叫道:“快去報警!快去報警!”

這就是第十一名死者出現時的情景。

李輝怔怔地坐在桌前,手上戴著手銬,過去的幾十個小時像做夢一樣。他經歷了美夢成真和噩夢降臨的雙重洗禮,現在的他精神已經接近崩潰的邊緣。

現在他是作為連殺十一人的犯罪嫌疑人被拘捕。

面前有兩個警察,一個姓王,一個姓成。這兩人他都見過,尤其那個姓王的,是刑警隊的隊長,他從報紙上多次見過他的照片。這兩人都冷冰冰的,愛答不理。但問的問題卻是無比刁鉆。沒辦法,誰讓自己拿著1408房的鑰匙。

他反復跟警察提及,1408房的鑰匙是一個叫葛林的人通過同城快遞給他的,還形容了一下那個快遞員的相貌。姓成的刑警說:“已經問過全市所有的快遞公司,沒有人接受過這單業務,你說的那個快遞員也不存在。”

李輝又拿出簽收快遞時留下的單據,警察們拿去做了檢驗,證實是偽造的。

“可葛林這個人確實存在啊!”李輝說出葛林在大廈的地址,只有他能幫自己洗清罪名了!

警察們檢查了葛林原來所在的房間,但那裏是空的,別說人,連家具也沒有。

據寫字樓的負責人說,整個寫字樓的出租率其實並不高,因此連監控設備都沒有安裝。李輝提到的兩個房間從來沒有人租用過,也不知道鑰匙是從哪裏流出的。

至於搬家公司的人,更是說從來沒聽過葛林這個名字,他們來為李輝搬家只是因為李輝去雇用了他們。

葛林這個人就像從來沒有在世界上出現過一樣。李輝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記憶出現了問題。

“我真的是被冤枉的,1408房裏的女屍和我無關!”他在警察面前大喊大叫。

姓成的警察出示了幾張鈔票:“這是從你身上搜出來的,上面有之前受害者的指紋,分別屬於第八名和第九名受害者。”

“這是那個叫葛林的人給我的!”

“勸你還是老實交代,這個葛林只是你虛構出來的吧!”

“我真的沒殺她們……”

一個法醫走了進來,在兩個警察耳邊低聲說了幾句。那兩人臉上忽然露出奇怪的神色,然後走了出去,過了好半天,那個姓成的刑警又回來了,對李輝說:“你可以走了。”

“為什麽要放我走?”李輝脫口而出。

“法醫證明,1408房間裏的女人,死亡時間距今40個小時,那個時候你在公司上班,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你可以走了。”

李輝正想出門,警察又叫住了他。

“雖然你現在可以走了,但不代表著你完全洗脫了嫌疑。畢竟你身上還有帶著死者指紋的鈔票,雖然這些不足以定你的罪,但目前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你,你脫不了幹系。我們會監視你的一舉一動,並且隨時都有可能把你再次請進來。做好心理準備吧,如果真是你幹的,勸你還是早點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每一句話都很有分量。

李輝心裏說:“我確實殺了人,但不是這幾個人,我殺人的時候也沒留下證據。你們定不了我的罪。”想到這裏,他賠笑道:“我一定配合你們辦案,隨時歡迎你們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