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第4/13頁)

——我幹嘛插嘴?木場心想。

“所以最好不要和那種人扯上關系。”

多管閑事。說起來,這根本不關木場的事。只是他有個怪癖,別人用力推他,他就會狠狠地頂撞回去,但是對方一縮回去,他就會伸手拉過來,教人傷腦筋。木場天生就是個愛唱反調的人。

——不對,我是三歲小鬼啊?

應該是吧,這不是大人的反應。

阿潤垂著頭,她一定正暗自竊笑。

“你笑什麽笑?我最痛恨占蔔這類鬼東西了。我幹的這一行,也認識很多被害人。和那種人扯上關系,沒一個有好下場。那種人就算你不去碰,也會自己找上門來,沒必要去自投羅網。那豈不是叫什麽撲火嗎?”

阿潤露出少女般的表情,把笑意給咽回去似地說:“可是我說你這個人啊,實在是太好笑了。不過……噯,算了。春子小姐,只有這件事,這個傻瓜說的完全沒錯。我也告誡過你不知道多少次了,你最好還是打消這個念頭。”

春子虛脫地“哦”了一聲。“我也這麽想,可是……”

“可是?”

“以前曾經有一次……是碰巧的,呃,我得到藍童子大人的忠告……怎麽說呢,是和我有關系的……”

“和你有關系?”

“嗯,所以我想……應該可以信任吧……”

“喏,那邊的刑警,都是你不好好地聽人說話,春子小姐才會這麽想不是嗎?這小妮子就是不幹不脆的,要是放任她這樣下去,一定會去找那個小鬼的。和那種人扯上關系,不是準沒好事嗎?”

“那你是要我怎麽樣?”

——結果不又是這樣了嗎?

木場重新聆聽女子的說明。

女子——自稱三木春子。

她今年二十六歲,說是靜岡人,因故戰後來到東京,前年開始在東長崎的縫制工廠上班。沒有家人親戚,獨自一人住在工廠的宿舍裏。

春子這個人的外表一點特征也沒有,就算往後在別處再度碰上,也令人懷疑是否能夠認出她來。乍看之下,她並不像耽於玩樂的女人,服裝也十分樸素,這樣的女子怎麽會認識酒家老板娘?木場對這一點感到有些詫異,不過女子沒有述說她上東京的理由,也沒有說明她與老板娘的關系。

“很纏人。”春子再三強調。

看樣子似乎真的很纏人。

讓春子評為纏人的,是住在附近的一個派報員,名叫工藤信夫。

春子說,工藤從去年秋天開始就一直糾纏不休,讓她不勝其擾。說白一點就是追求她,這並不是什麽稀奇事。

“你……不喜歡那個人嗎?”為了慎重起見,木場問道。

因為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實際上,這類糾紛很多時候是旁人理不清的情侶吵架,沒有人被別人喜歡會感到不快。雖然其中有些人會覺得煩,但那只是不中意追求者或狀況,對於受人喜歡這件事本身並不感到厭惡。

不過世上也有許多情欲勝過愛意、只是出於性沖動而追求異性的無恥之徒,那類情況,只是一種偽裝成愛意的性騷擾,不過就連這種豈有此理的求愛,也有人覺得沒那麽糟糕。

而這類情形,女方不願意的態度大部分都只是裝裝樣子而已,所以更棘手了。像木場總是對此感到困惑不已。

當然,無論是男是女,如果自己的人格遭到漠視,只被視為性沖動的對象,不可能會覺得高興。即使如此,仍然有些人覺得不壞,這並不是因為他們好色或淫蕩,只是他們受虐的心理受到刺激吧。木場這麽想。

不過……

木場既未追求過別人,也沒有被追求過,當然無法斬釘截鐵地斷定。雖然無法斷定,不過向對方傾訴“我喜歡你”,應該很接近臣服於對方,向對方說“我任憑你吩咐,請你收我為小弟”吧。如果這樣的話,被追求的一方對於追求的一方是不是會萌生出優越感呢?因為對方 奉上無條件的恭順。一個人只要稍微有點支配欲、或自尊心稍微強烈一點,即使對方的色欲顯而易見,還是不會覺得不愉快吧。

反過來也是有可能的。被追求的一方若是有被虐傾向,在不同的意義上,也會有不同的感想吧。

不管怎麽樣,嘴上說討厭,也是喜歡的一種表現方式——男人這種可笑的邏輯能夠行得通,也是因為有這些復雜棘手的例子存在吧——木場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