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17章 新青苗法(第2/3頁)

“而王安石變法,以青苗法為害最盛,若是司馬所言,以商富農,若是行青苗法,那麽下官不能贊同。”

在宋後王安石的地位,在讀書人心中一直很低,認為他的變法就是亂搞。一直到了清末時,才有讀書人替他翻案。

但偏偏南宋的事功學,不免有些“王安石余孽”的意思。事功學派的宗旨,就是王安石那句“為天下國家之用”。林延潮當初在事功學的道統論裏,本來也有把王安石拉進來,上承董仲舒,下承陳亮,葉適的。

但王安石變法畢竟沒有成功,所以林延潮沒有將他列入道統之中。

而事實上王安石的“青苗法”確實是施行不當,民生激變,但卻不等於青苗法是一個劣法。

在林延潮穿越前,孟加拉人尤努斯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時,國人稱戲言“假如九百年前的王安石變法成功,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就輪不到尤努斯了。”

因為尤努斯創立孟加拉鄉村銀行,致力於貸款給貧困農民,幫忙了幾百萬貧民,因此獲得和平獎。

王安石青苗法也是如此,但為何尤努斯成功,而青苗法卻失敗呢?這早有定論,因為青苗法乃政府操作,只要政府操作,就會有重重弊端,而是孟加拉鄉村銀行卻是私人銀行,而且杜絕了行政幹預。

林延潮對學正的質疑,恭敬地道:“先生所言有理,此青苗法與昔日之青苗法不同,請聽林某一言。”

學正道:“下官願洗耳恭聽。”

林延潮道:“此新青苗法,乃本官從社倉中所思而來。諸位可知為何朝廷不從官倉中借米給百姓,非讓百姓從民間自籌糧米,建社倉以互助呢?”

眾人聞言嘴上不說,但心底卻都知道,還不是怕官吏從中貪汙,上下其手。與其將希望寄托在官員操守上,我們老百姓還不如相信約長,鄉約,他們至少都是同鄉鄉親。

比對王安石的青苗法,以及朱熹的社倉,不得不承認社倉比青苗法靠譜多了。社倉乃政府提倡,民間自主的措施,朱熹就批評青苗法,說青苗法以官吏而不以鄉人士君子行之。

簡而概括就是,青苗法行之以官司,社倉主之以鄉曲。

故而社倉取代青苗法,明朝兩百多一直大力推廣,到了清朝,則是強制每個地方官,都要向民間普及社倉制度。

林延潮道:“其中弊利大家都知道,社倉法自青苗法,唯獨不是由朝廷官倉出借,而是鄉中大戶,或者百姓余糧籌集,好是好矣,但一鄉一地可行,卻難以推廣全府。譬如商丘縣只有六個鄉設立社倉,沒有設立社倉地方,百姓如何渡過春荒?”

“還有為何朝廷如此大力推行社倉,但民間響應者寥寥無幾?”

眾裏長都是無語了,因為社倉這事也是很難。

誰來主理社倉?

官吏,家裏窮的肯定不在考慮內,唯有剩下家境殷實的,但人品敦厚的人,怕受累避之不及,至於奸猾的人,百姓又不信任。

但這也罷了,最惡心的,就是地方官府常借各種名目,侵吞老百姓社倉裏的社谷,最後還是逃不了行政幹預。

所以社倉制度是不錯,但除了真正為國分憂,為民抒難,這等濟世情懷的讀書人或致仕官員外,百姓都不願意出面組織社倉。

學正問道:“那敢問司馬,這農商錢莊,是何人主營?青苗錢以幾分利放貸百姓?”

林延潮笑了笑。當下道:“本官來介紹一二,農商錢莊乃這位彭員外與侯員外所有。”

林延潮說完,兩名鄉紳都是站起身來,向眾人抱拳。

眾裏長議論道:“這不是夏邑的彭員外嗎?聽聞他家裏的錢,都淹了腳面了。”

“這侯員外我認得,咱們商丘名族,家裏出了不少舉人。”

“這兩位員外家裏的錢財,足夠將半座商丘城買下了。”

林延潮笑著道:“兩位員外,富而好仁,為善好施,平日為鄉裏作了不少好事,這錢莊也是他們所設,至於青苗錢以幾分利放貸百姓,本官說了不算,你們問他就是。”

穿著綢衫的彭員外四方抱拳後道:“諸位鄉親,本員外也是受同知大人之托,設立錢莊。一照顧鄉裏鄉親,不薄待了大家,二也是自家的小本生意。”

下面裏長聽了紛紛道:“彭員外是大善人,咱們都知道,就說你肯借多少借多久給大家吧。”

一名裏長道:“什麽叫借多久,彭家還缺那點銀子嗎?著急你還嗎?”

“是啊,以往大水時,彭家,侯家也常賑濟我們鄉親。”

“我也姓侯,五百年前是一家,侯員外就借點錢,算給我們自家兄弟了。”

“就你這窮酸,還與侯員外攀親戚,也不撒泡尿照照。”

那人反唇相譏道:“怎麽我與侯員外不是親戚,還與你是親戚不成,莫非你是我小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