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08章 官斷十條路(第2/2頁)

因為這是官場的潛規則,用杖刑來殺人,不算死刑。

清朝時就有一個例子。

有個記者沈藎,因披露中俄密約,結果觸怒當朝,上下決定殺之。但時逢萬壽慶典,不宜公開殺人,於朝廷改判他立斃杖下。待萬壽過後,再對屍體處以絞刑。

所以剛才楊一魁說的沒錯,若林延潮實行斬刑,絞刑其他刑法殺人,他都可以奪他的官職,唯獨杖刑不行啊。

杖刑自古至今都是州縣官的權力,這個是很容易作弊的地方,有的人受了一百杖刑後,一穿褲子立即生龍活虎,能跑能跳。

有的人還沒吃了十幾杖就掛。

這其中的分寸,不是看受刑人的體質,而是當官的良心。

因此說官斷十條路。

當官合理傷害權十分可怕,真要玩死人,還不當罪名的。

尤其是林延潮這等臨民的親民官,一念之善可以救人,一念之惡可以害人。

辜明已走後,楊一魁臉一沉,對龔大器道:“辜知府與藩王走得太近了。”

龔大器道:“辜知府他身為首府,難免上下都要打交道。”

楊一魁點點頭,擡頭看著頭頂的“清慎勤”三個字道:“為官這清,慎,勤三字缺一不可,而今地方官員中能做到這三字之人,著實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