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刑

在另一個時代,陳沐去過清遠,他有個白氏的大學室友,帶他去那裏的水東白氏宗祠。在他的言語轟炸中讓陳沐對其內供奉的白氏祖先記憶猶新。明朝第一位是洪武年間的白廷用,授昭武將軍、福建後衛指揮使,世蔭清遠衛百戶;而明朝第二位,便是白元潔,都督同知、廣東都指揮使,世蔭清遠衛指揮使,以驍勇善戰享譽嶺南,後北上抗倭參與露梁海戰,焚燒倭船百余艘,在功勛簿上寫下光輝一筆。

現在的白元潔,是陳沐越過總旗上面的頂頭上司,清遠衛百戶。年歲與陳沐差不多都很年輕,不過記憶中有良好家世的世襲百戶學識教養,可要比他們這些窮軍戶好太多!在陳沐眼中,這就是一條不會沉沒且近在眼前的金大腿!

大腿並不難抱,難的是如何在大腿還瘦小時便發現能夠成為大腿的潛質。這道最難的工序被熟知風口浪尖的陳沐跳過,自然心情好到無邊。

邵廷達對陳沐歡天喜地有所不解,不過接著疑問就被陳沐一語帶過,又向他問起家鄉的情況。剛過二十歲的邵廷達的心態對比這個年齡著實蒼老許多,即便身材孔武有力卻連連嘆氣,臉上愁苦地像個壞了收成的老農,尤其在提到家鄉時。

“今年沿海千裏傳警,咱月港更是如此。”邵廷達有些焦躁地擡起臟兮兮的手指撓著頭發,顯得極為不安,“聽說戚將軍在福建打了勝仗,可也沒個信兒過來,這不急死人了!”

月港,陳沐母親的邵氏宗族都在福建月港,整個村落都姓邵,說好聽點是耕讀傳家,但陳沐的記憶裏只有論輩分該叫外祖的族長是體面大方的讀書人,但後代舅爺們沒誰讀書成才,大多是農戶或是商賈,有屠戶有商人,只是生活水平大多一般。比方說邵廷達的父親過去是農戶,後來因一條鞭法苦了農人,便將家田賣去開了藥鋪。族中有公門差役便也少不了——倭寇。

陳沐過來才知道,這個時代的倭寇或者說亞洲海盜,主體上居然是明人,大多都是沿海窮苦人家或海禁前從事貿易的正經海商,海禁之後大多便成了亦賊亦商的海盜。因貿易方便而日本正在戰國時代戰亂頻繁,他們盤踞在長崎一帶海島上,雇傭失去大名的流浪武士,穿日本人的服裝用日本人的戰船,故而便被稱為倭寇。

寇是真寇,倭卻未必是真倭。

這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朝廷對倭寇的絞殺,鄉人宗族沾親帶故,倭寇在沿海來去如風,衛所兵不願出死力氣討伐,無法避免通風報信,倭寇占盡天時地利人和,反倒朝廷軍隊在鄉野不受歡迎,就算衛所兵不是如此軍紀松弛,也定然是敗多勝少。

所以朝廷剿倭對邵廷達來說,是勝了不好,有親族兄弟會死;敗了不好,倭寇流竄不是好事;不剿更不好,倭寇會危害鄉裏。

既然不論如何都不算好事,索性便不去想,只像是熱鍋上的螞蟻,焦躁非常地等著口信。

兄弟倆正在屋裏閑聊,便聽屋外亂糟糟,有少年奔走叫喊聲由遠及近,“陳小旗,陳小旗!百戶有令,召集旗丁!”

聽著聲音,一個比邵廷達看上去還要落魄的半大小子便推開屋門,虛頭八腦地探著腦袋有些驚恐卻又帶著壓抑不住的興奮瞪大眼睛,單薄衣衫在春月不禦寒風,凍得紅腫好似小蘿蔔的手指撐著膝蓋大喘出兩口粗氣,這才大聲道:“老瘸子被抓回來啦!”

這半大小子便是陳沐旗下第‘五個半’人,長得還沒一柄雙手倭刀高,名叫魏八郎。他爹是衛所的老旗丁,早年在鄉裏殺了人,作為囚犯被充軍過來的,沒讀過書也不會起名,因為他是第八個孩子就叫八郎,前七個都早夭,官配的婆娘也瘋了,生下他沒多久就病死,本以為這體弱多病的八郎也活不成,沒曾想他爹都死了他還活著,作為軍戶僅剩的余丁,便被充作正丁。

“老瘸子被抓回來,沐哥。”邵廷達瞪大眼睛看著陳沐,眼底帶著驚駭,語氣卻是嘆息,“這是他逃第三次了!”

沒人知道老瘸子真名叫什麽,不在一個總旗下,相互之間也不熟,只知道他被充軍流放到清遠以前是貴陽府那邊的衛所軍戶。土司反叛時不敢打仗,做了逃兵,沒逃出多遠就被捉回去,依照明律杖責八十,繼續服役;沒過多久養好了傷便逃了第二次,被杖責一百,流放到廣東府清遠衛來。

陳沐腦海裏還有本主對老瘸子剛被押來時的記憶,打瘸的右腿傷口因嶺南炎熱的天氣發炎生蛆,躺了好幾個月命硬沒死,前一段又逃了,可他一個年近半百的瘸子,又能逃多遠呢?

“第三次——”陳沐口中喃喃,心在胸膛裏跳得砰砰響,哪怕知道自己到這個時代便早晚要面臨這樣的情景,可那不過是想當然,真到事上才知道終究沒有做足準備,“明律,逃軍三次,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