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十步殺一人

不留後患,是楊逸的主觀願望,他希望別留下任何後患,所以他也是這麽做的,但究竟有沒有留下後患卻是客觀現實,不以楊逸的主管願望而轉移。

用拿著手槍的手將脖子上的頭巾拉到了臉上,楊逸跑向了巷子口,就是他剛剛被人挾持著進來的地方。

這條巷子很長,如果楊逸向他進來的方向跑,很快就能跑到巷子口,離開巷子,他就能混入人群離開,當然這還是他的願望而已。

如果跑向另一頭,那麽就可能面臨一個對楊逸很不利的局面。

從兩個人剛才的對話可以知道,他們是有同夥的,而且他們也已經叫了另外的人過來,如果楊逸朝另一頭跑去,那麽極可能在他離開之前就有人進入巷子,而這些人是有槍的。

楊逸手上也有槍,他的包裏還有自己的一把手槍,但他完全沒有信心和人比拼搶法,就是說只要拉開了距離,那麽不管幾個人追進了巷子,他就得用一把手槍和人對射了。

或者更糟糕的局面,楊逸會被人在身後拿槍追著打。

拿著一把槍和人對射不是楊逸的選擇,因為射擊是他的絕對弱項,所以他寧可拿著一把刀跟人貼身肉搏,也絕不會拿槍跟人對射,更不能被人拿槍在他身後朝他射擊。

所以楊逸的選擇不見得是對的,但肯定是對他更有利的。

楊逸跑到了巷子口,而就在他剛剛到達巷口,就見到了兩個人幾乎和他撞了個對面。

看到楊逸的模樣,差點被楊逸撞上的一個男人臉色大變,然後他毫不猶豫的伸手就去掏槍。

楊逸看見了槍柄,於是他毫不猶豫的搶先開了一槍。

楊逸這一槍打在了敵人的肚子上,中槍的人踉蹌後退了一步,卻也還是把手槍從腰間拔了出來,於是楊逸不得不繼續開了第二槍,第三槍,也直到第三槍擊中了那個人的胸口,才終於將其打倒在了地上。

至於另外一個,卻是見到楊逸開槍後毫不猶豫的轉身就跑。

急切間連開三槍,楊逸終於解決了一個,但是另一個人卻跑到了十幾米之外。

楊逸擡起了手槍,他連續的射擊,但那個瘋狂跑動的人卻是毫發無損。

楊逸手中握著的是他搶來的一把格洛克17。

格洛克17能裝17發子彈,楊逸不知道自己打了幾發子彈,他只是連續的扣動扳機,將所有的子彈打光,讓套筒打到了空倉掛機狀態。

沒子彈了,可惜依然沒能命中距離楊逸只不過區區十來米遠的人。

楊逸在發足狂奔,現在是他狂追那個正在逃脫的人,情急之下,楊逸奮力將打光了子彈的空槍朝前砸了過去。

奇跡出現了,手槍劃出了一道美麗的拋物線,那個跑著S形路線的人和手槍的飛行軌跡重合,砰的一聲後,手槍重重的打在了他的後腦勺上。

格洛克17手槍有多重?空槍帶彈匣不含子彈的重量是672克。

雖然格洛克17很多部件是塑料聚合物,但一斤多的手槍砸在人的後腦勺上還是讓人無法承受。

被手槍砸中的人噗通一聲就摔了個大馬趴,雖然他在摔倒之後幾乎是立刻就開始往起爬,但別忘了楊逸也是在向前狂奔的。

楊逸沖了過去,他從後面將那個摔倒在地的人一把摟住了腦袋,左手的刀隨即就重重的切了下去。

右側頸動脈,喉管,左側頸動脈,幾乎在手中的人脖子上繞了一圈後,楊逸放開了手,仍由脖子上開始朝外狂噴著鮮血的人栽倒在了地上。

而就在楊逸正在做著一切的時候,他聽到有人在驚怒萬分的大吼道:“不!勒夫!”

楊逸現在就在車站候車大廳的門口邊緣,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了他用刀將一個人的脖子徹底劃開的景象。

伴隨著驚叫是槍聲響起,楊逸向後倒退,並因此跌坐在了地上。

候車大廳裏轟一下就炸開了鍋,所有人都在驚叫,人群開始亂跑。

楊逸向後跌坐在了地上,但他也已經避開了子彈的彈道,轉了個身,手腳並用爬了兩步,楊逸正要沖刺起來繼續跑的時候,他卻是看到了自己剛剛丟出去建了奇功的手槍。

楊逸順手又把空槍撿了回來。

有子彈的槍都用不好,但楊逸還是撿回了那把空槍,因為槍上有他的指紋,顧不上另當別論,但既然能撿上,那就最好撿上。

抓起了空槍,楊逸開始瘋狂的逃竄。

危急時刻總能最大的激發人的潛力,何況在監獄裏長期的鍛煉讓楊逸的身體素質真的非常棒。

楊逸沒有再逃進巷子,他開始朝人多的地方跑去,這裏是汽車站,而且是繁華的地方,路上的行人很多的。

借助行人的掩護,楊逸拔腿狂奔,他甚至沒空扭頭向後看上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