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明台快瘋了,倒吸了一口涼氣,此刻,仿佛於曼麗那曼妙的歌舞就在眼前。“……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

“怎麽一回事,我見過她,她叫於曼麗。”明台癡癡地問。

“對,她也叫於曼麗。”林參謀說,“說來話長,這個女孩子身世挺慘的,十四歲就被養父賣到妓院,學了些歌舞彈唱。十五歲就開始掛牌接客,花名錦瑟。小小年紀,閱人無數,備受摧殘。十六歲那年,她染上很重的花柳病,氣息奄奄,眼看就不得救了。鴇母想半夜裏把她扔到亂墳崗去,偏遇著一個忠厚老實的湘繡商人於老板,用兩幅湘繡贖了她的身。”

林參謀自顧自地說著,完全不看明台的反應,其實,不用看他也知道明台會有怎樣的反應。

“於老板特地延請名醫為錦瑟治病,半年後,居然恢復如常,也算奇跡。錦瑟感恩,跟著學了刺繡,學了些生意經,立志要嫁給於老板。於老板不同意,倒要送她去念書,學些知識。於是,錦瑟跟了這個商人姓於,改名於曼麗,去了北平念書。於老板時常往返於湘南、北平一帶,二人開始以兄妹相稱。

“可惜好景不長,在一次往返湘南的旅途中,於老板被三名水上慣匪劫殺,死無全屍。沒過多久,這個於曼麗也從學校裏消失了,而一個叫錦瑟的妓女重出江湖。”

不用說,明台也猜出她做了什麽,截住林參謀的話:“她殺了那三個水匪,是報仇雪恨,何以冠以‘黑寡婦’之名?”

“她找到劫匪後,費盡心機地要嫁給他,使盡一切手段逼他休妻棄子。這三個劫匪本已金盆洗手,各歸家園,卻也被她搞得一個個家破人亡。她每每於新婚之夜下手殺人,將新郎大卸八塊,才肯罷手,毒辣至極。”

聽到此處,明台眼前一片漆黑。

“民國二十七年,黑寡婦殺盡最後一個兇徒後,向政府自首,此案告破,驚天動地。於曼麗被判死刑,就關押在此。誰知抗戰爆發,監獄被軍統局接收,許多死囚都被執行了死刑。唯有這個於曼麗,被王處長發現資質不凡且身手不錯,而且有膽量和決絕,於是將她帶上山去。鐵窗絕境,由於戰爭的需要,她得已死地生還。”

“你想告訴我什麽,一股腦兒全說了吧。”聰明的明台已經猜出了王天風送自己下山的目的了。

林參謀面皮微紅,接著說:“我知道,你是她的生死搭档。於曼麗在軍校等一個與其‘旗鼓相當’的搭档等了整整一年。軍校裏有一條死規定,如果‘生死搭档’中有一人做了‘逃兵’,另一人將被立即送到前線。鑒於於曼麗原本就是死囚,所以,她的歸宿……就是刑場。如果你今天晚上不能及時趕回去,她肯定看不到明天的太陽。”

明台的內心瞬間被恐懼吞沒,他第一次心房戰栗,仿似看見殷紅的血正在“黑寡婦”的黑白照片上蔓延開來,像一朵玫瑰花瓣的形狀,又像是於曼麗清瘦身影的回眸,楚楚可憐地望著自己。

明台不由自主後退了一步,冷汗直淋,仿佛自己軍褲上濺起了無數滴鮮血。他誤讀了“錦瑟”的“笑與淚”,忽然間知悉一切,迅速地打開於曼麗給自己的錢袋,裏面果真有一句遺言“一旦妥協,別無退路。”生死關頭,竟無一句替自己乞命,反而告誡自己,不可回頭。

“有車嗎?”明台邊往外走邊問。

“沒有,替你準備了一匹快馬。”林參謀緊跟他的步伐。

明台飛身上馬,一路狂奔而去。

崎嶇山澗,耳邊隱約飄來於曼麗的歌聲:“……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風在加速、馬在加速、夕陽在加速、樹林在加速,整個世界都在加速。明台感覺自己像是飛了起來,他的心中只有一個信念,救她!不惜一切代價地救她!

他的目的地只有一個,刑場!哪怕把自己搭進去,也在所不惜。

刑場上,野草蔓延,大雨突襲,十幾雙軍靴踏著泥水,在一聲聲口令中,整齊劃一地到達指定位置。

王天風一臉肅然,看了一眼手表,向後揮了揮手。只見身穿一身青布衣裳的於曼麗被帶了上來。士兵把她捆在臨時搭建的刑台上,雨水淋頭,於曼麗大聲喊了一句:“我想站著!我要站著去死!”

王天風想想,點點頭。

其實王天風根本不關心於曼麗是站著還是跪著,他關心的是該來的人應該來了。

風聲中,他隱約聽到了馬蹄聲,由遠漸近。

王天風嘴角掛了一絲“料定”的笑容,擡起手來:“行刑隊,舉槍!”

此時,風聲、雨聲、舉槍聲混合到一起。王天風一字一頓地喊道:“上膛,瞄準,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