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膽大包天(第2/2頁)

就拿徒刑來說,最低半年,最高三年,總共五等。

徒刑就是剝奪人身自由,同時還要強迫勞作,相當於是勞改犯。勞改犯最高才三年,看似很輕,但古代人坐牢條件差,吃不好穿不好,勞動強度又大,做久了命都會沒。更何況,其實古人坐牢也坐不久。

動不動朝廷就要大赦天下,平均起來一年半就要大赦一次,一般的徒刑因此往往都坐不到兩年,沒到期就赦免回家了。

但是也有一些罪名是不赦的,首先就是謀反等十惡重罪,這是遇赦不赦的。

另外也還有幾樣罪名雖不是十惡之列,也一樣罪在不赦。

這就是殺人放火、持仗搶劫、屠牛鑄錢、合造毒藥。

私宰耕牛和私鑄銅錢,與殺人放火、制毒搶劫一樣被列入了不赦之列。哪怕判的不重,可判幾年就得老實的坐完幾年,一天也別想提前出來。

當然,如馬家兄弟這樣不但盜殺耕牛,而且還數量特別大,情節特別惡劣的就嚴重了。要是判的嚴點,完全夠的上砍頭,哪怕輕點,也起碼是個流放,這流放可比徒刑嚴重多了,哪怕流個一千裏,也別想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