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大明版國債(第2/2頁)

鹽商們承擔了糧食路途的消耗,這份銀子到最後自然是百姓們買單,是以明朝的食鹽比之他朝更貴,再加上明末百姓本就貧困,買不起鹽者比比皆是。

然每年鹽的產量是有限的,貪腐、私賣再加上開中法,大明中後期時鹽引已經賣到了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後。

鹽引成了國債,也就是說鹽商成了朝廷的債主,老子死了,兒子自動繼承手裏的鹽引,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到了萬歷四十五年,大明朝廷終於支撐不住了,於是乎耍了一把無賴,直接廢除了過期的鹽引。

而三百年來參與分食大明鹽政這塊肥得流油的蛋糕的,官員只占不足一成,其余皆掌控在皇親國戚手中。

只是經過崇禎與劉鴻漸的蹂躪,大明三分之二的宗室、勛貴落馬,鹽政的實際掌控者才重又回到朝廷、回到各路鹽運使手中。

都轉運使馮良就是其中的錦鯉之一。

天下六運司,惟兩淮運司為雄,商灶淵藪,鹽利甲東南之富,國用所需、邊餉所賴,半出於茲,由此可見一斑。

“老爺,泰州的齊垚著管家送來請帖,想請老爺去揚州天上人間酒樓共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