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頭如雨(五)

“太尉,你不會是早就想對大理寺改制了吧?”刑部尚書司馬考帶著強烈的懷疑態度提出了問題。

在趙嘉仁開始嘗試提出公檢法制度的時候,司馬考只是覺得趙太尉大概是想安插自己的人。不過司馬考也沒有特別在意,因為大宋的每一個編制內的官員乃是小吏,都有五十到一百五十倍的編制外的附庸。趙太尉所做的一切是用國家的制度內人員取代這些編制外的附庸。

不過眼下最關鍵的審判宋奸行動,趙太尉提出了一套新制度。這套制度分為民法與刑法兩部分,而且訴訟又分公訴與民訴。

檢察院就是提請訴訟的單位,譬如此次針對宋奸的審判,若是按照大宋之前的制度,就是交到大理寺,由判官們開始審判,問案,最後定案。在這麽一個過程中,大理寺本身以及高高在上的趙太尉有絕對的權限。包括蘭台也是如此。這些人幾乎是一言可以令人生,一言可以令人死。這也是為何這幫‘宋奸’的親屬無論如何都要找人說項的原因。

如果按照趙太尉提出的這套制度,那事情就完全不同了。檢察院派出檢察官針對罪犯的罪行提出訴訟,而犯人則由律師根據法律為犯人們提供司法服務。最後檢察院與犯人在法院就他們的罪行進行公開抗辯。最後由法官進行審判。

“太尉,若是這麽搞的話,我等審判宋奸只怕得下半年啦!”司馬考不爽地說道。

雖然他的主要情緒是不爽,然而司馬考其實感覺自己的內心有種說不出的釋然。如果整個制度真的能變成這樣,刑部的壓力就能大大降低,至少司馬考可以讓這幫官員去找個好的律師。

趙嘉仁則是說道:“現在能用的人太少,制科雖然每年都能考上不少人,但是真的與國家需要的人力相比,這些可都不算什麽。”

司馬考點點頭,他倒是忍不住安慰起趙嘉仁,“太尉,那些附庸數量極大。我最初做判官之時,真心覺得大宋幾乎沒了出路。便是有些官員又如何,其實地方上所有的事情都操之於這幫附庸之手。他們可真的是黑了心。現在終於有了解決這些的辦法,我覺得極為欣慰!大宋有救啦!”

趙嘉仁聽了之後只是幹笑幾聲。真心說,他童年與少年時代看歷史書的時候,一直有種訝異。為何那些‘道德高潔,為國為民’的文官們竟然沒辦法解決國家的危難。反倒是那些貪官們能夠橫行無忌。

等趙嘉仁到了大宋之後,他才明白大宋的主人絕不是官家,甚至也不是那幫官員。大宋的主人某種意義上是那幫附庸。貪官們心狠手辣,思維比較唯物主義,能夠承認現實面對現實。能夠拿捏住下面的附庸,還能有點制度的分肥給附庸,於是就能辦成不少事。

那幫所謂的清官,一個個都是些唯心主義者,認為世界應該按照他們所想象的模樣去運行。於是他們自然在現實面前處處碰壁。

然而趙太尉又忍不住考慮,到底要不少設置陪審員制度。大陸法系是成文法,就不用陪審員制度。只有海洋法系是判例法,才要用陪審員制度來謀求一個‘社會共識’。

在美國待了很久,趙嘉仁發現美國的陪審員制度有看著很合理的地方,也有非常不合理的地方。不過後來趙嘉仁和一個美國地方議員家庭出身的法學專家聊了一次,才聽到了真知灼見。

“……太尉,你在想什麽?”司馬考看著趙嘉仁一副神遊物外的表情,忍不住大聲說道。

“我在想陪審團制度。”趙嘉仁說道。說完之後他還覺得不過癮,索性對司馬考說道,“此事我有想法,明天我們開會!”

第二天是三月十一,是趙太尉去上朝的日子。與之前差不多,楊太後這天宣布她不來上朝。於是朝會就自動結束,於是六部尚書與趙嘉仁的重要幹部,還有學社總社成員就被趙嘉仁給叫去了距離皇城沒多遠的家裏。

在巨大的會議室裏面,趙嘉仁就給這幫人上了一課。關於海洋法系中陪審團的一課。

海洋法系原本與窮鬼無關。什麽法院,選舉,都是針對有錢人的。最初的時候英國擁有被選舉權的都是地方上的貴族豪強,擁有選舉權的也都有一定量的財產,並且有足夠量的納稅年限與納稅量。所以‘俺們是納稅人’可是有錢人才能說的話。

21世紀的時候,美國議員家庭出身的法學家認為趙嘉仁也算是‘同路人’,就講述了真知灼見。這種話是不會對那幫窮人直言的。

海洋法系建立的時候基於這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有錢人出身,他們有基本相同的世界觀與價值觀。大家只有各個領域的不同,基本的理念其實是相同的。大概能稱呼他們為‘資本專制制度的主人翁’。這幫主人翁們當陪審團,他們對於案件很上心,當然能夠得出比較靠譜的結論。等到窮人擁有了選舉權,而海洋法系還是食古不化,於是制度就出現了巨大的問題。原本看著理論完善,執行給力的制度就江河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