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不可撼動的力量(四)

聽聞了這三件事後的田和,怒極反笑。

半邊身子的忽然麻痹和胸口的劇痛,都不能遏止他的笑聲,空蕩的宮殿中回蕩著這充滿怒氣的哈哈聲。

“好霸道的墨家!好霸道的墨家!”

連說兩聲霸道,此霸道非彼霸道。

霸者,伯也,一方諸侯之長。

霸者,通魄,月初之精華,天子不可霸,因為天子是滿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有不得九州的諸侯才是月初殘月。

何謂霸道?

辟田野,實倉廩,便備用,案謹募選閱材伎之士,然後漸慶賞以先之,嚴刑罰以糾之;存亡繼絕,衛弱禁暴,而無兼並之心,是以為霸道。

也就是說,發展生產、尚賢任能,不兼並他國的土地、扶弱而讓那些小國的祭祀得以延續,這是霸道。

墨家行的不是王道,也不是霸道,但在天下諸侯眼中,以他們的眼界和認知,墨家行的就是霸道。

潡水一戰使得越國喪失泗上的霸權,雖說那些土地都屬於墨家的地盤了,但是墨家用的是扶植滕、繒等國幫其復國、代行其政的名號。

這個名號周天子沒有認可,但是也沒有反對,因為周天子通過人借了墨家的不少錢,現在還不起。

至於說霸道之中的“嚴刑罰以糾之”,這不僅是霸主對於本國民眾,更是對於其余諸侯而言的。

後世西楚霸王,不是帝,而是霸,是可以代替天子征討諸侯的霸主。

天子可以懲罰諸侯,如齊的九世之仇,紀侯的讒言直接導致了齊侯被天子烹殺。

霸主也一樣可以懲罰出後,如當年踐土之盟,衛侯在辯護中敗訴,作為盟主的晉文公直接懲罰了衛侯。

而田和如今怒極反笑,稱呼墨家“好霸道”,那是因為墨家的這“霸道”比之當年踐土之盟的盟主晉文公更過。

踐土之盟上,衛侯辯護失敗,晉文公砍斷了衛侯的代理人的雙腿,殺死了衛侯的辯護者,但對於衛侯的處置,卻仍舊是送回周王朝的都城,關押起來,因為晉侯要做霸主,不能逾越。

天子可以殺衛侯,霸主不能殺。

公子午不是諸侯,但卻是齊侯田和的嫡長子,法理上如何處置田午,周天子可以決定,但各國諸侯都沒資格。

不是說諸侯不能被殺,韓鄭交戰,韓武子殺死了鄭伯,這個天下沒有任何的反對,最多認為韓鄭之間有了血仇。

但如果當年韓武子抓了鄭伯,審判之後再殺,那麽天下就會嘩然:你韓武子算什麽東西,誰給你的審判權?當年晉文公審判衛侯,還需要士榮為之辯護,周天子可曾給你“伯令”?若沒有,你憑什麽審判別國的國君?

想有審判權,必須要成為霸主,而且要有周天子的冊封,這是封建法理,不能逾越。

即便審判,那也是以周禮為基礎,為法律,為依據。

從仁義的角度,如今天下貴族的主流仁義觀中,屠城不對,但是屠城最多受到道德的譴責,而不至於被殺。

墨家這誅不義令,過於張狂,這不只是要行霸主之“嚴刑罰以糾之”事,而是要用墨家的“義”和“法”,來代替天下已有的“義”和“法”。

墨家一旦審判了田午,不但等同於做了泗上的霸主,更在某種意義上等同於“革舊鼎新”:既要霸主有的執法權,還要有周天子甚至都沒有的制法權。

如此狂妄,這不啻於當年楚人問鼎之輕重!

可狂笑過後,朝堂上群臣卻面色陰暗恐懼,雖然那近侍說此事還未議定,但是以墨家“言行必諾”的行事風格,一旦定下來那麽此事必然會做到底。

說要殺田午,就絕不會放過他。

南濟水一戰,齊國臨淄門戶大開。唯一的野戰機動兵力還在魯國境內,萊蕪被攻,已經切斷了回臨淄的路,一場野戰不可避免。

南濟水一戰,讓齊國貴族上下恐慌,失敗主義的情緒蔓延心中:六萬大軍兩日之內覆滅,墨家損失不過兩千,縱然臨淄軍團比起平陰之兵能戰,可勝算又有幾何?

但從這一點來看,墨家的霸道已成:他們的宣言中沒有提及齊國割讓土地的事,一句都沒說,而重中之重的則是屠城事的懲罰。

作為天下之前有實無名的霸主魏國,到現在了一個屁都沒放,成陽的魏韓聯軍一動不動,絲毫沒有表示。

趙國如今正和魏國交戰,如果墨家邀請趙國來參與這一次審判,趙國或許會去。

楚國更不用提。

秦國的話,表不表達意見都沒有任何用,就算秦國想組建“護禮軍”,魏韓也絕對不會放任秦國越國洛水渭水,橫穿三晉來到泗上。

越國如今孱弱如死虎,泗上霸權盡失,敢不敢站出來為齊國說話先不說,說了只怕也沒人聽,這已經不是勾踐時候的越國了。

田和怒極的笑聲,群臣聽出了其中的憤怒和恐懼,甚至有些哀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