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驚雷(第3/3頁)

“其七,我們應該承認,每個人權利的保障、法的實行、害天下之行的禁止,需要約束之劍、也需要執劍人。這包括軍隊、官吏等。這些是為了兼民之利而不是為了體人之利而設立的。”

“其八,我們應該承認,為了維護第七條之約束之劍與執劍之人,賦稅是不可或缺的。賦稅應在全體公民之間按其能力平等地分攤,包括土地的數量、財產的份額、歲入的財富等,而非按照單純的人數進行征收,亦不可根據不合於天志的血統進行不合於理的征收或是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