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結黨營私

反駁之人便道:“由極古至上古,有巢、神農等聖人出,民眾學會了建築房屋、制作弓箭、種植糧食。每個人為了利己,可以不再必須要聚眾為公也能生存,天下便步入了下一個階段。”

“這便是墨子所言的,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

“我為了利己,便認為可以有整個天下;你為了利己,也認為可以有整個天下。以天下論,每個人都是其余人的敵人;每個人的敵人都是除自己之外的天下人。”

“這種情況下,人們必須要選出一個‘義’,以放棄自己的一部分權力,換取自己不受他人侵害。”

“這就像是在叢林之中,每個人都有成為猛虎隨意吃別人的可能。而其實大部分人都不過是兔子、老鼠,雖說有權力成為猛虎,但為了成為猛虎的可能卻讓自己隨時可能被真正的猛虎吃掉,是不智的,也是大害而小利。”

“於是人們便開始選出了義、制定了法,以維護天下人之利。”

“這天下人之利中的人,是兼人,不是體人。墨家有兼、體之說,謀天下利,謀得是兼這個概念下的人,不是具體的某個人。好比你力大無窮,沒人能夠自己殺死你,而殺人又不犯罪,那麽你就要去殺人去求利。現在眾人制法,說殺人有罪,你說這侵害了你的利,但卻求得了天下的利。人人平等之下,以多數人的利,為天下利,少數人必須要服從多數人的利。”

“於是法才得以出現,選賢人為天子。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

“只是,那時候人們並沒有完全地領悟天志,不能夠從制度上約束天子,於是天子為了私利,將天下公器變為了私器,從那一刻起,天子便不再是天子,而是違背了人們的眾義、天下的盟約的私人。私人不能成為天子,那些背棄了眾人之義的‘天子’,只是延續了天子之名,卻不是天子。”

“就像是一頭牛,總說自己是馬,縱然天下人都叫它馬,可他本性上仍是牛。這本性就是天志,是可以推斷的、可以整理出來的。法理天志上的天子,和如今的天子,只是名字一樣,卻根本沒有相同之處。”

這人說到這裏,已經引起了許多墨家的擁躉的呼聲,逐漸將那持劍之人帶來的影響蓋下去。

他又說道:“上古之時,集眾義為法。但是,法卻沒有嘴巴、沒有手腳、不能懲處。法是個虛幻的、不能夠自行執法的。”

“於是才有了司寇、刑甲,以此來施展法的意志,也就是眾人的意志之一。於是才有了司空,建造城墻房屋街市,來施展民眾的意志,讓民眾得利;於是有了司馬,集結軍隊編練百姓,來施展民眾的意志,不讓民眾被屠戮侵害,這是讓民眾得利……”

“這樣,邦國便產生了。邦國產生之初,只是為了維護眾人的利,但是最後卻被竊取為私器,這便是天下大亂的根源……”

“墨家既說要選天子,我看,這就可以制法度、選司寇、司空、司馬、司徒等六官,符合民眾之利的,就得以擔任;不符合的,就撤換掉。這樣才對!”

“都說天下事治,有治標治本之說。”

“若行變革,那不過是治標。今日可以為民取利,明日又怎麽樣呢?”

“若行復上古之義,才是治本。能夠為民取利的就上,不能為民取利的就下!”

“而剛才那人所說的自然狀態,想要回去,只怕你沒聽老聃還說: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墨家說,樂土要與天下生產的能力相合。若想復歸自然,除非放棄稼穡、百工、技巧;放棄文字、書籍、紙張;丟棄兵戈、弓箭、火藥;銷魂華服、錦衣、玉寶……讓天下土地歸為公,不得繼承財產,將天下分為萬千小邦,邦內人民自治,邦內財產土地歸公。”

“這就像是為了一粒豆子而放棄了一畝地的玉米,這難道不是可笑的嗎?如若不然,又怎麽可能退回去呢?”

他的話剛說完,便有幾人喊道:“真要土地歸公、財產不得繼承,也未必不好。每個人都是從頭起步,用公平的勞動換來公平的利益,這有什麽不對呢?為什麽非要絕聖棄智?”

那幾個支持者剛說完,便有授田的農人喊道:“滾下去吧!你們這群流傭,什麽都沒有。我們卻還想有土地!”

“他們就是群沒有毛的雞,就想讓天下的雞都沒有毛!”

“流傭什麽都沒有,只能給人做工求活,你們當然盼著土地歸公,財產不得繼承。”

“你們滾到荊楚之南,墨家不是說再向南有大河,入海之處土地肥沃,你麽去那小國寡民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