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一章 百乘金玉悖轍還(九)(第3/3頁)

只是現在打不過,只好先裝孫子承認他們的承認是有效的。等不需要裝孫子的時候直接拿出沛縣萬民法的那一套世界觀,直接不承認就是。

承認半自治這事,算不上太過駭人,此時附庸國還有一堆,沛縣向南過了彭城再往西的蕭,原本就是宋的一個半獨立附庸國,只有軍事義務。

楚地的附庸國更是一大堆,還有那些本地人勢力強大的軍區縣,這種事只要抓住機會做,就能成功。

逼著宋公約法三章,在楚人圍宋、內部貴族混亂的時候,宋公不答應也得答應,甚至巴不得答應。

宋公不答應,司城、六卿等,有的是人願意答應。靠沛縣自治換一群看似人畜無害、腦袋有病、行義非攻、武力強勁的墨者的支持,似乎只賺不賠。似乎無非就當封墨翟做沛宰或沛大夫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