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 半歲荏苒弊邑治(三)(第2/3頁)

“這股力量可以滅國、亡國、復國、作亂……那麽可不可以用來行義?可不可以用來約束天下不義之戰?”

下面聽講的墨者們不再發笑,適借此講起了楚國的縣公制度、依靠本地大族鄉老形成了縣自治團體;楚人王權、封君、王族、本地大族之間的力量平衡等等。

從物質層面上講清楚這一切,指著既是晉楚爭霸鋒線、又是楚人攻略淮北橋頭堡的魯關、申、息等地道:“便是因為楚國的縣制。滅國立縣,但當地人又要反抗,於是對於這些縣只征賦、不征稅,亦不做貴族封田。”

“之前說周天子先有十四個師、後有三十個師。楚人有多少師?如葉、陳、蔡、不羹、許、繁陽……這些地方各有一千乘之軍,按一軍五師來算,楚人如今最多可以動員四十個到五十個師。”

“以四十個師來算,這些兵力已遠超鼎盛之時的天子。可楚人爭霸出擊,卻往往沒有這麽多的兵力。”

“如果要滅楚,這些各個縣的軍賦,就不能不考慮;可如果楚人進攻,各個縣的軍賦就不能考慮在內。滅楚難,楚霸亦難。”

“原本申息之師因為位置特殊,所以每每與晉爭霸,總要出動,磨礪而成精銳,也多參與不義之戰。”

“但隨著楚人滅陳蔡、公輸班改進戰船做鉤拒立足淮水,楚人戰略東移,這幾個師只能做守備用再難出擊。可若晉人攻楚,申息之師依舊會動員守備。”

“當地自治、王命縣公、不收王稅、只在征召時出動軍隊做軍賦。當年子重伐宋有功,請楚王將申、息二縣作為他的封地,申公反對,理由之一就是此地只有賦而不是貴族封田,所以才能動員可以與晉人爭霸的軍事力量。”

“城濮之戰,子玉率申息之師被晉人擊敗,楚王告訴子玉這樣回去無顏見申息父老,逼子玉自殺,可見申息之地只是於楚王達成了某種無言的契約:我們只出軍賦,不做貴族封田,本地大族已成勢力,楚王也不得不考慮他們的意見,不然子玉又何必自殺?”

他說到這,不少墨者已經聽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已經知道適要說什麽的墨子與七悟害對於適的解讀也頗贊賞。

適又拿著木棍敲了敲木板道:“如今的大勢,從這圖上便能看出。伏牛山之險,又有魯陽、申、葉等大縣,晉人難以突破。三晉勢大,想要與楚相爭,只能沿鄭國,繞開伏牛山爭淮北。宋、鄭兩地,便是此時晉楚相爭的焦點。”

“商丘傳來消息,三晉前往洛邑獻俘於天子,宋公、魯侯、鄭伯、衛侯、齊侯也都一同朝覲。三晉借伐齊之威,又成霸主,一旦鄭宋親晉,楚人淮北之地便暴露在晉人兵鋒之下,這是楚人不能接受的。”

“一旦楚人圍宋,我們墨者自然是要救弱國、反不義之戰的。但是我們終究是要行義天下的,墨者人數不多,奔波來回總有不及……我們能不能趁著這個機會,讓沛邑做宋的申、息、葉等縣?”

“墨者行義宋人皆知,司城與其余六卿之爭,我們並不參與,而即將大治的沛除了墨者之外,司城與其余六卿都不可能接受作為對方的封地,此其一也。”

“其二,若我們擁有了稅權、賦權,與宋公之間只履行類於申息守備的義務,是不是更為可行?宋國弱,所以若將來成沛之師,只守而不攻,正合墨者行義非攻之義,又能讓我們在此地更為方面行義。”

“其三,沛邑已然約法,讓他們用義戰之責,換自治之權,他們肯定會同意。楚人北上已算是迫在眉睫之事,晉人新戰於齊也已力竭,恐怕短期也不能出兵,商丘能否守住靠的還是宋人自己,或者說必然要靠我們墨者。若在守城之戰中,沛邑父老立下大功,借此請自治、義戰之賦事,宋公必可答允,司城與其余六卿為了沛邑不被對方所得也不會反對,也只能接受墨者治沛。”

“其四,我們與沛邑萬民之契,是沛邑大治;我們將來與宋公之契,是只守不攻,而且宋國國弱,也不能攻。這半歲你們也看到了,我們如果擁有治權、軍賦、稅權,完全可以做更多的事,也可以做的更好,所以這是有利於將來利天下的。”

“宋公想要與司城六卿相爭,也希望有一支勢力維持平衡。昔年後昭公苦於司城壓迫,請楚人為援,如今的形式比之當年更迫,宋公是不是也願意有一支力量維護這種平衡?至少讓權臣之間不能輕舉妄動,也需要一支勢力約束,墨者是不是最好的選擇?權臣可借楚、晉之力,宋公不能借,此其五也。”

他說到這,眾墨者也都基本聽出了他的意思,於是適道:“由此,我提一議:此次收麥夏種之後,成立沛邑義戰之師。人數不需多,只要守商丘之時得立大功,則可讓沛地類楚之縣。想約天下,需有兵鋒在手,方能止不義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