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八筆吏書賤體字(上)(第2/3頁)

此字非彼字。

適搖搖頭,心說宋楚之地,流行蟲篆,後世所謂雕蟲小技。雖是小技,卻也是技,自己哪裏認得?

墨子指著墻上的幾個字問道:“你不識字,卻會寫字?”

“先生,此字非彼字。昔日倉頡悟天志而作字,本意就是可以讓人將學識流傳下來,口口相傳總有曾子殺人之事。既然如此,字本身便無定勢,只要人人接受即可。”

適想了一下,又笑道:“先生,在村社中,我會寫字。因為村社中人都不會寫字,所以字對他們而言就是我寫出的字。我說那是一,那便是一,他們都認為這是一的時候,我便會寫一了。”

“出了村社,我便不會寫字。給我一篇竹簡,我也不認得,所以我不會寫字也不認字。”

“我是否會寫字,不在於我,而在於別人。倉頡一人,他認不認字都是不認字。”

墨子笑了笑,問道:“你想學寫字嗎?”

適很鄭重地回道:“先生,我不想學。”

墨子有些驚奇。此時學字不易,好學之人哪有不想學字的?

適回道:“我想讓很多人都認識我寫在墻上的這寫字,到時候我不必學寫字,但我已經會寫字。我不想學字,我只想教字。”

墨子也笑道:“此字又非彼字?”

“此字,確非彼字。”

“何以讓很多人都識此字?”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有金在山上,人們會自己去搬金子,而不用強制把金子分到每個人手中。先生有天志,我也懂天志,天志為至寶,天下之人自然會主動來學這字。不學,便不懂天志。”

適蹲下來,拿起一根樹枝,在地上寫了一段話。

墨子低頭一看,能猜出幾個,但連在一起並不認得,也就根本不知道是什麽意思。

“先生,您認得嗎?”

“認不全。猜到幾個。”

“先生,這段話,說的是如何種植地瓜和如何儲存。想學這些字的,必不是不稼不穡的貴族。您聽過《樂土》中的那些東西吧,那都是符合天志的。無論是草木之帛還是泥印之字,都可以做出來。到時候我全都印上這樣的文字,那些本就不認字的,想要學到這些東西,便會學這些字。”

墨子點頭道:“很對。但他們為什麽不把這些文字再寫成篆文呢?”

適回道:“因為如果篆文是字,那麽學這些‘字’的人,並沒有幾個識字。況且先生曾說,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人們怎麽會舍棄巧事而去復拙事呢?再者,只有我墨者會泥印之法,密不外傳。他們在竹簡上以篆文抄《禮》,要抄多久呢?我們在草木之帛上印《天志》又需要多久呢?那麽二十年後,是熟悉《天志》的人多呢?還是熟悉《禮》的人多呢?”

“仲尼口口相傳,不過弟子三千。若以文字相傳,又何止弟子三千呢?”

“陶邑的商賈,喜歡站在高處觀察集市,凡價低者買、價高者賣,故稱壟上而斷。”

“既然商人可以壟斷集市,為什麽我們墨者就不能壟斷學問,以定天下學問的本源呢?草木之帛、泥印之字,兩物一出,天下學問便以墨者為主了。”

“況且,如今這文字,天下人能看懂的,千人中可有一個?若將來,千人中有一個認識彼字、百人中有一個認識此字,那麽到底是千人識一的不識字?還是百人識一的不識字呢?”

“所以,弟子不學字,只教字。到時自然會寫字、能認字。”

墨子放聲大笑,他以為自己志向已經極大,卻不想這個適的志向不遜於他。

笑過後的下一句話,卻把適驚出了一身冷汗。

“你這做法,曾和我年輕時想的若似。墨者之中,士人不多,許多人並不識字。我年輕時曾想,既然如此,我何不學倉頡,重創文字?然而我花了半年時間,終於明白倉頡之大智,我一人之力怕是窮吾一生也難以完成。”

眾多墨者的文化水平確實不高,傳世的《墨經》是諸子學說中錯別字最多的,而且很多假借字——大抵就是小學生作文,某個字會讀不會寫,於是寫個同音字。

墨子說話又是一口方言,很多方言在後世齊魯豫鄉村仍能聽到,譬如“中不中”、“饑困”、“賓服”之類的方言,兩千年後還是一樣的意思。

墨子是否想過創字,適還是第一次知道,但《墨經》上,墨子是提出在辯術體系中規範語法問題的。

至少在辯術篇中,墨子曾提出了規範語法時態問題:還沒有發生的未來將要發生的稱之為且;已經發生的在表達的時候一定要稱之為已;正在發生的進行時因為想不出合適的詞也姑且稱之為且……包括辯術中的那些各種範例的因為所以、假設那麽……雖不說要變動太多,但是在墨者內部的議論文上肯定是要規範語法的,絲毫不能錯,關系到辯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