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欺之以方真君子(四)(第2/3頁)

適反問道:“可你們講《禮》啊!當年仲尼的時候,天下人守禮的極少,按你這麽說仲尼也不該守禮了唄?就你這思想覺悟,能恢復個屁的禮樂天下啊?”

禮非理,可分明就是不講理。

公孫澤雖然沒聽懂那句沒有顫音和大舌音的古怪的“思想覺悟”四個字是什麽意思,但之前的話卻聽懂了,心頭一顫,頓時三省其身,又覺得很有道理。

於是收斂了怒氣,很鄭重地點頭道:“你說得對,是我差點沒有守住禮啊,是你提醒了我。只是該用什麽辦法,方能兩全其美呢?”

適再一次一把拉過在旁邊看熱鬧的六指,說道:“簡單了。這孩子是庶農,你的封田附近也有庶農。咱們各自教育一個,十天後讓這些孩子以庶人鄉射之法比試。你質疑我的是我有沒有資格成為人師,這樣豈不是正好?”

公孫澤看了一眼六指,知道這孩子肯定也沒學過射箭,這一點上倒是不怕適耍什麽花樣。

可再看適的那副模樣,十天後就算勝了,也只是贏了個孩子,終究不是贏了他。

心中難免有些不甘,哂笑道:“你這小人,強詞狡辯,到現在你還不承認你根本不會射嗎?這孩子就算輸了,你也有借口說他不是美質良才,輸了也怪不得你。”

適大大方方地一攤手,說道:“不能射,未必不能教人射。這和九數不同,不會九數,必不能教人九數。當年奚仲作戰車,跟隨夏禹征伐九夷,傷了手臂斷了腿腳,不能再駕車,難道他就不能再教人駕車了?你覺得你四肢俱全,論起教人如何駕車,比得過殘疾的奚仲嗎?”

公孫澤怒道:“可你左手四指俱在,右手拇指齊全,全無殘疾,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適不等公孫澤說完,嗖的一聲從腰後將那柄之前準備防身用的石匕首拿出,朝著自己的右手大拇指就是一下,鋒利的石刃瞬間割破了手指,鮮血直流。

眾人見多了血,也不驚呼,根本不當回事。

適把流血的拇指伸向了公孫澤,笑道:“你看,我手指破了,射不了了。這題目是你出的,你要真非要看我射箭,那就定個君子之約,等三五個月後我這手指好了再看。要不然,你就接受我的辦法,各自教個孩子,十日後比射。”

血從手指滴滴落下,這一匕首割的很有技術,既沒有傷到筋,卻又顯得到處是血。

公孫澤算是見到了什麽是無恥之徒,之前還一幅授人以漁君子的模樣跟他講《禮》,甚至還給他啟發讓他時刻守禮;卻不想這轉眼之間就能做出這種讓人作嘔的無恥行徑。

盯著適看了一會,咬牙切齒地說道:“好!十日後!先就此別過!”

適在後面喊道:“你是君子,我信得過你,就不跟著你去看看你是不是找了個練習過射箭的孩子冒充了。不過我買不起弓箭,你叫個人,給我這送一柄蒙童習射的小弓和幾支羽箭。”

公孫澤怒不可遏地上了車,圉奴快速地駕車離開,後面傳來一陣又一陣的笑聲。

並不是嘲笑,這是君子,縱然如此,眾人依舊尊重,並不會嘲笑。

此時的百家,各家有各家的道理,各家有各家該遵守的方式。

如今適可以欺公孫澤以禮,但如果自己成為真正的墨者,公孫澤指著一處燒起來的山火說墨家子弟必須去滅火以利天下,那他也一樣必須跳進火海,義無反顧。

否則就會被人鄙視一輩子,傳出去莫說篡奪巨子之位,就是做個真正的墨者都沒機會了。

各家對完美君子的定義不同,所以欺之以方的道理也不同。

儒家的禮,墨家的義,都是可以欺之的方。

排除百家之見信仰之分,君子在守,至於守的是禮、是義、是仁、還是愛,才有了區別。但其內涵的堅守,卻是一致的。

正如死不旋踵以利天下的墨者,在非墨者看來也是一種不可理解的行為。

這種精神的內涵是一致的,所以沒人嘲笑;這種精神的寄托是不同的,所以才有了正邪之爭。

而此時眾人的笑,是歡快的笑,笑的是適在一旁說的話。

“這樣一來,咱們還是有可能贏的。贏了的話,就有兩鎰黃金。你們想啊,兩鎰黃金,可以買許多小豬。小豬長大後,賣了買牛。牛長大後,用來耕地。地耕多了,便是樂土了……”

眾人一個個看著六指,紛紛說道:“你好好比,這些天大家便多給你準備些吃的,你家裏的活呢,我們也就幫著做了。”

六指一個孩子,縱然聽適說什麽行天下大義之類的高談聽了極多,這時候陡然間背負了這麽多壓力,還是有些承受不住。

此時蘆花正按著適教她的辦法給適包紮,叫孩子去采些新鮮的野菊和其余簡單的草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