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二)(第2/3頁)

只要聚在一起,聽得多了,以後講什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但上來就和這些庶民講“兼愛”、“非攻”這類的東西,是吸引不了人的。而且,很顯然這些東西是說給士大夫和君王聽的,受制於局限性墨家還是把希望寄托在君主身上。

說到鞭屍的事,眾人都吸了口涼氣,頓時覺得這個故事的確很有意思,心想反正晚上無事,正好來聽聽。

眾人都知道適之前救了葦和蘆花的爹一事,邀去吃飯也在情理之中。都想著讓適先去吃飯,也好早點聽故事。

適卻並不怎麽著急,雖然肚子餓,可是他還是和這些人閑七閑八地聊著,旁敲側擊地詢問著一些必須知道的事。

最起碼,他要知道現在的土地制度、需要知道自己可能面臨的基層管理者是村社自治還是那些低級的士貴族。

這一點搞不清楚,很容易被驅逐、毆打、甚至被殺死。

以他了解的歷史知識,還是缺乏第一手的資料,缺乏基層村社的組織形式。

想要在這裏紮根,做出一些事,這些事就必須知道。

在周天子分封之初,理想狀態下的井田。九百畝為一井,期中一百畝是公田,是用來剝削井田農奴勞役地租的生產資料。

這時候種植需要休耕,九百周畝土地只能養活三戶人,以四井為一邑,四邑為一丘。

三十六家組成的村社是一丘,三十六家要養三頭牛和一匹馬,這三頭牛是用來拉車的,作戰用的輜重。

四丘為一甸,每丘各出一馬,四丘正好四匹馬一輛戰車。

加上各丘的低級貴族,一甸極限下可以出一輛駟馬戰車、三個甲士駕車沖擊、一百五到二百個徒卒,四輛到八輛牛車輜重——周天子不在此列,周天子之軍不用牛車要用駑馬,各丘的牛車要靠諸侯貢賦的戰馬補足為馬車,以保證天子對親戚們的軍事優勢。

開國之初的甲士,肯定都是低級的世襲貴族,一旦打仗都必須可以駕車、射箭、持戈沖擊。

戰車不是隨便一個人能玩的,拇指射箭法在顛簸的戰車上保證射準沒有個十年八年的苦練根本不可能。

所以下士以上級別的貴族,都是按照宗法制世襲的,至少也是半脫產的。

下士以上級別的貴族不需要耕種,專門操練武藝、劍術、駕車、射箭之類,靠封地的家庭奴隸和那些村社農民種植。

此前的庶民,是和俄國農奴制下的村社農奴一樣,是可以連同土地一起轉讓給別的貴族的,很多青銅文物銘文和史書上也印證了這一點。能被轉讓、又不是奴隸,基本算是半自由從屬於土地的農奴了。

按照儒家構想的士,上車能打仗、下地能治民,顯然是作為擁有封建法理治理權的低級貴族要求的——分封制采邑制度下,擁有治理權的是政務官,而非事務官,所以輕稼穡百工也就能理解。封建政務官不需要知道怎麽種地、怎麽挖河、怎麽制作兵器,交由依附他們的手下去做即可。

各級有各級的手下。

所謂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有側室、士有朋友。此時的朋友,並非是平等的朋友,而是宗法制之下輔佐士的那些人,可以稱作士的朋友。

所以,夫子稱顏淵、子貢、子張、子路為友,這不是一種隸屬關系,但也絕不是平等的朋友,而是一種宗法制下的、非血緣的、親近的輔佐關系。

但是即便再親近宗法禮制也不能亂:夫子是士,所以只能有朋友,哪怕做了大司寇這些人也只是輔佐他的朋友而非隸屬的手下。

如果他在魯國大司寇的位置上一直做到死,那麽他死後算作大夫,但在生前不能擁有大夫才能擁有的養士權力,士一級別的弟子也只能是朋友而不是下屬。他可以培養士,但不能養士。

理論上這是個完美的分封方案,從高級五爵到低級武士一應俱全,而且周天子當年的土地極多,又有大義名分,手下武士眾多,還有諸侯的貢賦馬匹。完全可以壓得住各路諸侯——周鄭交兵的時候,要不是鄭國耍賴居然用了戰術,周天子手下的甲士和精銳武士能把鄭國的車兵武士打出屎,然而自家親戚之間堂堂正正不用戰術的時代過去了……

開國初年,魯侯也不過是七百乘,也就是七百個甸堡級別的下級車兵武士組封地。刨除掉一半的乘車,攻車也就三百來輛,魯國可以世襲的低級貴族應該也就保持在這個數量上。

齊國的正牌世襲低級貴族,應該是魯國的七分之四,因為齊國開國是四百乘之國,而且齊國姓姜不姓姬,是外姓不可不防。

在前期,國君基本可以控制住本國的局面,但現在情況已經大為不同。

以齊國為例,管仲改革之後,齊國分為二十一個鄉。

按照適庸俗且簡單的理解,這些鄉可以看成是出兵的男爵領和出錢的城市,所謂工商之鄉和士人之鄉共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