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0章 經不可輕傳

班克斯點了點頭道:“希望我們不會為今天的決定而後悔。”

科恩笑道:“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我剛才只是說了大明帝國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還沒有跟你說。不過,現在我就可以告訴你。”

沉吟了一番後,科恩又接著道:“所謂不好的一面,就是他們的刑罰實在是在過了,他們官方制定的刑罰,大多數都是跟家人息息相關的——也就是說,你一個犯了罪,家人也會被牽連處罰,甚至於殺頭。

當然,這種情況僅限於反對他們皇帝的統治,除此之外,最多也就是把家人給流放到很遠的地方,可能一輩子都回不來了。

另外,如果你犯的罪行比較大,很可能你的孩子就沒有辦法去做官了——可以讀書,可以經商,可以種地,唯獨不能做官。

而在大明帝國,做官的地位要遠遠高於經商和種地的地位,他們那裏不會有什麽大資本家,因為他們認為一切都是皇帝和國家賜予的,所以商人不過是國家養起來的肉豬而已。

所以,永遠不要想著在那個國家靠資本去操縱政治,那樣會讓你自己丟失性命,並且會連累你的家人。”

班克斯頓時蛋疼無比:“那我們去了大明帝國,豈不是同樣很危險?一旦大明帝國缺錢了,我們的財產還能保得住嗎?”

科恩道:“肯定是可以的,前提是你沒有觸犯大明帝國的法律。我聽李說過,大明帝國現在正在著手制定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過一段時間可能就會實施了。”

班克斯點了點頭,對科恩道:“那麽就拜托你了,五百斤的黃金不是一個小數目,希望上帝保佑,不會讓我後悔今天的決定。”

科恩笑道:“聽我說,兄弟,以後不要再祈求上帝保佑了,你應該祈禱大明帝國的皇帝陛下保佑——那才是行走在人世間的神明,他說的任何一句話,都會被他忠誠的將士們執行下去,遠比上帝的保佑更管用一些。”

送走了班克斯之後,後面的事情也不出蘭辛和科恩的預料之中,剩下的十四個話事人都先後來找了科恩,表示想要通過科恩來弄到大明的戶籍,包括那些之前表示要保衛荷蘭的那些人,也是一樣。

至於需要的黃金,這些人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籌措出來,然後轉交給科恩,等科恩下一次去大明的時候就能帶上。

科恩也總算是放下了心來。

自己最為擔心的就是會有人死撐著要站在荷蘭這邊,陪著這個已經進入倒計時的國家一起滅亡。

事實證明東印度公司始終還是一家商業化的公司,雖然之前多靠了荷蘭政府的支持——在生死和金錢的面前,所謂的良心基本都可以拿去喂狗。

當科恩帶著大量的金銀再一次跑到大明的時候,除了跟李承彥商量了最新的軍火交易等事情之後,就提出來要入籍大明。

李承彥被科恩的要求搞的是一臉懵逼。

大明的戶籍什麽時候成了搶手貨?如果真的是搶手貨,怎麽就只有科恩這麽幾個人要求歸化,歐羅巴那邊剩下的蠻子們怎麽沒啥反應?

轉念一想,李承彥也明白過來科恩為什麽想要弄到大明戶籍了。

任何一個大明厚望都沒太把戶籍當回事兒——自己的娃兒從出生那一天起就是理所當然的大明人,官府的官老爺們巴不得自己再多生幾個孩子好撈政績呢。

就連新明島和遷移到莫臥兒的那些人都是理所當然的大明百姓,這些從一出生開始就有了戶籍的人自然就不太當回事兒。

但是在海外不一樣,有大明戶籍跟沒有大明戶籍完全就是兩個概念——前者保證了“做人”的最基本需求,後者完全就是“野人”。

尤其是對於這些歐羅巴的商人們來說,就更是如此了。

以海船為例子,大明任何一個百姓只要自己願意並且能承擔起相關費用,都可以弄條船然後掛上大明的旗幟出海,至於是捕撈打魚還是經商,那就看他自己的心情。

換成其他人就不行了,船主不是大明百姓,就絕對不允許懸掛大明的旗幟,否則會被大明的幾大艦隊送到海底去喂魚。

而海上的那些海盜們,最喜歡的就是沒有掛大明旗幟的商船——攻擊大明的商船會被大明的艦隊送去海底喂魚,攻擊其他的商船就完全沒問題了。

對於以科恩為代表的東印度公司來說,有沒有大明的旗幟完全就是關乎於海上行商的成本和利潤。

再加上歐羅巴那邊戰火連天,神聖羅馬帝國卻是給了大明的百姓以公民待遇,教廷也很識趣的沒有過問大明百姓的信仰問題,甚至於其他那些歐洲的諸侯國都沒有誰想不開去攻擊大明的商人,這就很重要了。

一旦得到了大明的戶籍,就意味著科恩這些人,或者說整個東印度公司都歸屬於大明,不再跟荷蘭有什麽關系,那這些人在歐洲的安全保障等於在無形之中提高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