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7章 《巴達維亞合約》(第3/3頁)

李承彥道:“那又如何?你還想與我大明皇帝陛下簽訂合約不成?說句不客氣的,別說是貴公司了,便是貴國國王親至,也不過如此,想要與陛下締約,爾等還沒有那個資格!”

科恩再一次無語。

但是為了能夠讓巴達維亞這裏的兩萬多荷蘭人回到故鄉,最終還是和李承彥簽訂了《巴達維亞合約》。

合約規定,荷蘭東印度公司需要在一個月內支付五百萬兩白銀,並且在三個月內撤離所有在巴達維亞的人員。

至於海圖,自然是在簽訂合約之後就到了南居益的手裏,然後被復制成了六份,一份交由宮中,兩份分別交給南北軍府,三份則是分別給北海、東海、南海三支艦隊。

簽完了合約之後,李承彥的任務完成,自然是返回大明向崇禎皇帝交差,而南居益則帶著東海艦隊留了下來,負責監視著科恩等荷蘭人滾蛋順便還要接收整個巴達維亞。

接到了李承彥的奏章還有錦衣衛的情報之後,崇禎皇帝對於李承彥額外又敲了荷蘭人二百萬兩銀子和諸多海圖的行為自然是極為滿意,而且對於李承彥拒絕了荷蘭人五十萬兩白銀賄賂的行為更是大加贊賞。

對於像李承彥這樣兒替大明考慮的家夥,崇禎皇帝自然也不會吝嗇封賞,當即便吩咐道:“傳朕的旨意,賞銀一百萬兩,玉如意一對,錦鍛一匹,宮燈一對,宮花兩朵!”

其他的東西還好說,這一百萬兩白銀和玉如意一對的賞賜,可就引得朝堂上上下下開始眼紅了——自從崇禎皇帝登基之後,賞賜下來的玉如意屈指可數。

而且玉如意與其他的東西不同,這玩意基本上可以代表了皇帝對一個臣子的重視和寵信,更何況還有一百萬兩白銀!

倒不是說一百萬兩白銀有多麽了不起,畢竟就算是大一些的豪商們也能拿的出來向百萬兩銀子。

關鍵在於這一百萬兩白銀是皇帝陛下賞賜下來的,花起來沒有任何的心理壓力,不用擔心錦衣衛和東西廠的番子們什麽時候就會找上門來。

而崇禎皇帝也正是想借此傳達一個信號——用不著去貪銀子,好好辦差,朕賞的東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