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賜死藩王

很顯然,當皇帝跟當皇帝是不一樣兒的。

比如說崇禎皇帝跟糠稀和錢聾嫌豐那樣兒的,能是一回事兒麽?

就算是因為那幾個是蠻子皇帝,所以沒有什麽可比性的話,那崇禎皇帝跟人家商紂王和周幽王這兩個家夥比起來,也差的太遠太遠。

論到媳婦,崇禎皇帝的老婆周皇後連王昭君的名氣都比不過,更別說褒姒和妲已這兩個名垂千古的大美人兒了。

論到享受,崇禎皇帝這個倒黴蛋連行宮都沒去過幾個,什麽避暑山莊什麽酒池肉林一類的更是沒的比。

但是崇禎皇帝在大明官員們的心目中,比夏桀和商紂可兇殘的多了——一言不合就拿大臣的腦袋出氣,什麽黑鍋都能扔到大臣的身上去背。

比如鬧蝗災了,崇禎皇帝表示這完全就是有些官員違背了朕免賦免稅的命令,把銀子揣自己的兜裏才導致了這種事情的發生。

不信你查查,大明的官老爺們正規編制的差不多得上萬,正規不在編制的又得幾萬,不正規不在編的根本就沒辦法弄清楚到底有多少。

裏邊還找不出來一個貪汙的?找出來後殺掉,正好說明了崇禎皇帝說的是正確的。

畢竟原本應該是遼王卻被改封為益王的朱術雅和楚王朱華奎可都是上了奏章給崇禎皇帝的,表示自己已經向當地的官府損了銀子,但是這銀子特麽花哪兒去了不知道,一點兒動靜都沒有。

這是什麽?這就是實錘啊,瞧瞧,藩王們捐的銀子你們都敢貪,還有什麽是你們不敢的?

對於崇禎皇帝的這種行為,大明的官老爺們只能說三個字,不要臉!

董仲舒弄出來的天人感應原來是這麽玩的?城會玩啊!

然而不管大明的官老爺們再怎麽佩服崇禎皇帝的厚臉皮也沒有什麽鳥用,該貪的照樣貪,該出天災的照樣出,崇禎皇帝該掏的銀子也一分不會少。

然後在遼東搶了一波弄來了幾千萬兩銀子的崇禎皇帝突然發現什麽憲法不憲法的,還有什麽軍火一類的玩意都是扯蛋,戰爭才是來錢最快的路子。

至於說劉野豬把他爹跟他爺爺兩代皇帝攢下的家底都敗光的事兒,崇禎皇帝表示這是個意外。

畢竟劉野豬比自己要臉了一些,活該他敗家。

要臉的都是傻逼。

然後崇禎皇帝就琢磨著怎麽對外玩點兒戰爭好撈銀子——畢竟現在自己手底下的正規軍已經算是成形也,也比較硬紮,整個藍星地球上面就找不出來第二個能跟自己比家底的存在。

至於說對外戰爭有的時候得找個理由,那還不是很簡單的事兒——你們國家的野豬跑到大明來禍害了大明百姓的莊稼,大明有義務抓到這頭野豬進行審判。

甚至於只要自己暗示一番,下面那些想要撈軍功都快想瘋了的家夥們還不明白該怎麽做的話,那就直接換人好了。

崇禎皇帝越合計越覺得這事兒靠譜。

畢竟打仗肯定是要死人的是吧?死了人雖然要撫恤些銀子,還要給家屬些優待,可是地盤大了,能養活的人多了,而人又少了,這筆買賣其實合算。

等過上個十幾二十年,新的一茬百姓又該成長起來了,到時候再帶著他們來上這麽一波,絕逼不虧本。

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

崇禎皇帝按照一拍腦袋就去幹的想法直接就把這事兒安排給了張惟賢——打仗這種事兒該是五軍都督府管的,不能總讓崇禎皇帝一個人操心。

然後張惟賢跟五軍都督府的大佬們覺得這事兒靠譜,但是先從哪裏下手呢?

如果說起來,最好的選擇應該是大明的各種宣慰司。

宣慰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總郡縣,行省有政令則布於下,郡縣有請則為達於省。

也就是說,宣慰司這玩意的級別界於省和州之間,主要掌管的就是軍事,當然,也掌官民事。

跟最開始設立這玩意的金國時期不同,大明沒有多少宣慰司,主要都是設立在小數民族聚居地。

也就是說,這玩意主要是高壓性質的存在,屬於拿著把刀子懸在小數民族的頭上——老實點兒,老實點兒這刀子就不落下去,要不然的話,嘿嘿。

但是吧,這還要考慮到大明的普世價值。

跟後世的國外月亮比較圓不一樣,此時的大明覺得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老子家裏的月亮才是最圓的,別的都是渣渣——太陽和月亮都得圍著大明轉,大明之外皆蠻夷。

蠻夷是什麽?半獸人是也,屬於比蹲在樹上吃果子的猴子能強點兒,比大明百姓可就差的多了。

至於那些宣慰司的小數民族,屬於比漢人百姓差了那麽一點兒,但是又比蠻子們強了許多的存在。

但是想想崇禎皇帝他老人家的尿性,五軍都督府還是放棄了這個誘人的想法——雖然說宣慰司就在大明境內,想要玩把狠的把小數都給清理掉也方便,可是崇禎皇帝救災的時候可沒區分什麽小數不小數的,收賦收稅也是一樣兒的處置,估計是當成自己家的百姓來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