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明日友好七條(第2/3頁)

其六,凡租界之地,一應倭人,應服從大明法令及課稅;

其七,未盡之事宜,最終解釋權歸於大明皇帝陛下。”

崇禎皇帝這七個條件一說完,溫體仁和施鳳來的臉就先黑了。

這種狗屁條件,陛下您是怎麽想出來的?用腦子?

怎麽看怎麽不像是用腦子想出來的!

哪怕是喪師辱國,這種條約又有誰敢簽?

反正不管日本國怎麽樣兒,大明上上下下估計都沒有一個人敢簽這種條約。

這可是要被寫進史書唾罵千秋萬載的!

斟酌了一番後,溫體仁覺得還是得勸勸崇禎皇帝,這條約不能這麽兒戲:“啟奏陛下,臣以為陛下所提之七條,日人未必會應。前宋之鑒不遠,日人何敢租其九州島?其形同割地,日人必然不會同意。”

崇禎皇帝心道有什麽不能簽的?不就是一份破條約嘛。

對比小鬼子們搞出來的二十一條什麽的,老子提出來的這七條簡直可以稱得上是良心了。

再說了,小鬼子自己現在內部還不定成什麽鳥樣兒呢,能懟得過大明水師?

反正崇禎皇帝覺得不太可能。

既然懟不過大明水師,那這份條約可就由不得日本人不簽了,真等到大明水師過去用大炮找他們談話的時候,那這份條約上估計就得再加上那麽幾條了。

想了想,崇禎皇帝又道:“這樣兒,朕也不是不通人情嘛,總是有些好處許給日本的。

第一,許日本女子來大明,凡會漢語者,無論嫁人或者務工,與我大明女子相同;

第二,請日本男子來大明務工,凡開山、開礦等一應不涉及我大明機密事之活計,皆許之;

第三,朝貢之期,取消其十年之限,改為五年,令彼五年一朝。

哦,還有,凡其男女,工錢皆與日本之大名結算,免得這些人在大明花銷之後攢不下銀子,溫愛卿以為如何?”

溫體仁已經懶得吐槽了。

這三條裏邊對於日本人來說,也就是第三條算是個真正的優待,剩下的兩條,哪一條不是絕戶計?

您老人家這是欺負倭奴不識數還是欺負人家不識字?

讓懂漢語的日本女子來大明?嫁人或者務工與大明女子一般?問題是除了繡娘一類的女工活計,還有啥是招女子的?

有,青樓倒是招,可是這日本女子的身子不就毀了?以後還怎麽嫁人?

至於說嫁人,這個就更可笑了。

如果說日本女人跑來大明後都嫁了人不回去,那日本還有多少女人?

還有那些日本男子,到時候開山開礦都允許他們幹,可是您老人家看看現在幹這種活兒的都是些什麽人?

基本上一水的建奴和蒙古韃子啊,漢人現在都是些手上沾血的監工好嗎?

就毛文龍那不要臉的,哪次弄上幾十個建奴不是一刀切完就送大明來?

除去路上就死了的,活著的還不如死了好呢——不是開山就是挖礦,說不定哪天就沒了。

而且這些人還都是去了勢的,這些重活對於他們來說更是要命!

等倭奴中的男子來了,到時候還能有個好?

但是崇禎皇帝顯然不這麽認為。

倭奴這時候一邊恨著大明一邊還要把大明當爸爸,自己提出的這些條件他們能有什麽不同意的?

後世的美國爸爸不還在關島駐軍來著?

崇禎皇帝覺得自己可比美國爸爸要好的多了,起碼只在租界的九州島上駐軍不是?

施鳳來想了想,贊成道:“臣以為這七條條約並不過份,只要開放通商與朝貢之路,則倭奴必然同意,縱然有人不滿,其中得利者也會強壓下去。至於其中動亂,與我大明何幹?溫大人可別忘了,僂奴之亂不遠,讓他們自己也亂一亂,也算是替我大明的百姓出了口氣不是?”

溫體仁覺得施鳳來說的很有道理,自己竟然無言以對。

這其中的關竅,自己怎麽可能想不到?只是這種絕戶計一出,千百年後咱們誰都好不了啊蠢貨!

但是很顯然,在場這麽多人之中,還稍微要點兒臉面的除了他溫體仁,就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來了。

張惟賢則更進一步:“啟奏陛下,臣有一問。”

張惟賢年齡在那兒擺著,而且歷史上英國公一脈確實可以說是大明朝最忠心的勛貴了,因此崇禎皇帝對於張惟賢也是有著幾分敬意。

見張惟賢站起來說話,崇禎皇帝便道:“英國公坐下說,有什麽想要問的盡管問就是。”

張惟賢謝了恩之後,卻沒有坐下,只是接著道:“敢問陛下,九州島之駐軍,以水師為主?以衛所為主?”

崇禎皇帝先是擺擺手讓張惟賢坐下,才接著道:“以水師之中又擅陸戰之兵為主,進可以攻,退可以撤。總之,九州所在的大明官員和百姓們的安危是第一位的,必要之時,哪怕是九州盡毀,朕也要這些士卒能將大明的百姓撤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