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章 處置(第2/2頁)

既然如此,著禮部重刻太祖臥碑訓令,加上一條:

諸生員不得結盟立社,違者著學政革去功名,置於天下學堂及書院。

此後再有生員罔視訓令,凡如東林書院一般妄談國事者,如張溥一般結社者,主犯以大不敬論處,余者皆革去功名,追回生員之免稅、免役、給食等優待,追討其讀書期間國庫所花銀錢,著當地衙門將其遣返回鄉,命其鄉裏好生管教!

倘若不能好好讀書,那便不要讀書!”

禮部尚書孟紹虞出班領旨,卻是問道:“臣啟奏陛下,原有盟社,當如何處置?”

崇禎怒道:“現有盟社,立即解散!著各地錦衣衛嚴加監察。若有人名義上解散,實際上暗中存在,以欺君之罪論處!該殺的殺!該流放的流放,該誅連的誅連!一群混賬東西,大明地國庫出錢讓他們讀書,還整天結社生事,欺朕手中刀不利否!?”

等到說完對張溥幾人的處理,崇禎又接著道:“先皇考因服紅丸而龍馭賓天,此番張溥等賊子又欲重施故計,獻紅丸於朕,雖未成行,然其心可誅!

曉諭有司及各衙門並天下百姓知曉:此後禁止烏香、福壽膏、紅丸等制作、流通、服食,除郎中開藥所用及病患因疾服用之外,擅自制作提煉烏香之人,淩遲,誅三族,九族流放江東罪囚營;

私下販賣者與唆使他人服食者,其本人淩遲,誅連三族,九族流放三千裏!

非病患而服食者,其本人流放東江罪囚營!

此等罪行與采生折割,皆為遇赦不赦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