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章 吃外人還是比吃自己人要好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人。

於是甭管是個體的百姓還是商戶組織的放牧隊,統統北上申請牧場放牧。

短短兩年間,整個內蒙古地區就被租賃的一幹二凈,然後向外蒙地區甚至更北一點的地區進發,大量牧場被租賃給了百姓和商戶。

這些商戶是很聰明的,搞一條龍產業,從生產羊毛到織毛衣到賣出去,有自己的一套流程,而他們的出現也正好給那些農閑時期想要找活做的百姓提供了好去處。

秋收之後的農閑時節,大秦百姓徭役很輕,相當時候都沒有徭役,徭役全給倭人和北虜承擔了,他們就到處找活做來填補家用,官方作坊裏不需要那麽多工人,然後民間各大羊毛衣制作工坊就很順利的出現了。

從秋收之後一直到來年開春時節,都是羊毛衣銷售的黃金時節,這個時候大江南北的羊毛工坊都大量招募會做工的人來做工。

從清理羊毛曬羊毛到織成羊毛衣,不僅需要男性勞動力,也需要大量女工。

織衣服這種事情歷來都是女性來做的,中國傳統男耕女織,女性基本都會點織衣服的手藝,男性則基本不會做這個事情,所以農閑時節的家庭婦女比男性勞動力還要受歡迎。

中國人歷來勤勞,能多賺一點錢就會努力多賺一點錢,農閑時節,家家男女主人都以村莊為單位,整村整村的人出去給商戶做工,這樣做的好處很多。

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怕商戶欺負人或者扣工錢。

從最開始,蕭如薰就給這些招募農民去做工的商戶定了規矩,做工之前,商戶需要找到當地村莊的農會,雇傭之前,要和農會商量每人的工錢,然後簽訂雇傭合同,雇傭合同會送一份到鄉政府保管。

然後,才是農會會長組織村裏的閑暇勞動力一起出去給商戶做工,一起上工,一起下工,一旦出了問題,農會會長會聯合鄉政府一起來找麻煩,保障村民的利益。

做工的不給你鬧事,但是你也不能欺負做工的人,否則會有政府官員過來找你問話,找你麻煩,然後用《商法》和你講道理,不把你弄得傾家蕩產你就不知道法律的威嚴。

這方面的規定非常嚴格,蕭如薰在商法裏專門規定了這樣的條例,要充分發揮基層政府的組織作用對農民進行保護,不能允許商戶自由操作,避免出現不給工錢淩虐工人等現象的發生。

一個村一個村的人一起出去幹活,出了事情也方便大家抱團,商戶就不敢欺負人。

蕭如薰對這些商戶一點好感都沒有,早早地定下嚴格規定,要求地方基層政府要有所作為,不能毫無作為,一旦出了事情,縣府直接問責地方鄉村政府,問問他們到底是怎麽做的親民官。

基本上農會會長和鄉長要想往上升級,這一關是必須要過的。

隆武十三年以後,要是任期內出現了商戶坑害農民的情況而農民無處伸冤,那是很嚴重的,涉事基層官員就可以卷鋪蓋滾蛋了,嚴重的還要坐牢。

不能做到防患於未然,甚至連為民伸冤都做不到,要你何用?

當然,蕭如薰也知道這些商人的尿性,所以給了他們一個特殊渠道。

如果覺得這樣麻煩,不想和政府正面剛,又心黑不想付太多錢,或者找不到足夠的勞動力,可以來找政府,申請租賃一批倭人或者北虜給你做工,直接付錢給政府,不用給他們工錢。

至於怎麽用,怎麽操作,政府不管,但是死了要賠錢,到時間了不能送回來,你得賠錢,一個人幾個錢這樣的價格提前訂好,政府給你完完整整的送來,你要完完整整的送回去,不然賠錢。

當然往往這樣做的操作性更大,更方便商戶節省成本,所以這個政府提供的業務還蠻受歡迎的,能給政府提供不少收入。

但是因為有些商戶過於心黑,不聽政府勸告淩虐倭人和北虜過甚,導致暴動,曾經還在天津鬧出過倭人忍無可忍縱火焚燒工坊燒死不少人的事情。

大秦律法只保護大秦子民,不保護戰俘,戰俘死活政府不關心,只要付錢就好,但是一旦涉及到了大秦子民,事情就大條了。

那戶商家主人被罰到傾家蕩產還被發配去做苦力,家產都用來償還被火燒死的做工農民的家屬了,至於那些倭人,第一時間就被天津警察部隊出警滅了。

大秦律法不管戰俘如何,但是如果出了問題傷害到大秦子民,就直接追究商家的責任,不問緣由,直接追究,這種做法極大的震懾了一批連飯都不給戰俘吃的商家,使他們的行為趨於規範化。

至少讓人家吃點飯是吧?

飯都不給吃還強一天幹活九個時辰以上,也難怪那些倭人要不顧後果的暴動了。

但是如果那些倭人沒縱火燒死做工的農戶,估計這個商家也不會被罰到傾家蕩產自己還要去做苦力,家人也被牽連,最多也就是罰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