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二章 家書(第2/2頁)

“雖然這種事情多是父親做主,但是季馨,你也要考慮旁人的看法,以你現在的身份地位來看,這可不是小事,事關以後盈盈的終身大事。”

袁黃似乎還想規勸蕭如薰。

“蕭某人的女兒輪不到旁人說三道四,自己的女兒自己還做不得主?古時候並沒有纏足之風氣,自宋時才逐漸興盛,所以此事並非非做不可,蕭某崇尚秦漢唐三代之功業,當以此為標準激勵自己。”

蕭如薰揮筆寫就一封家書:“不僅如此,該讀的書還是要讀的,彩雲自己也讀過很多書,還讀過兵書,當年平虜城之上,彩雲親自上陣擂鼓為我軍助威,我軍士氣大振,這才以劣勢兵力擊敗套虜,彩雲是個奇女子,能娶她為妻,是我之幸也,那我們的女兒如何能泯然眾人呢?”

袁黃知道自己是勸不了蕭如薰了。

總覺得蕭如薰在某些奇怪的地方和旁人太不一樣,比如不納妾不近女色不喜錢財不喜奉承,還有不喜女子纏足,當然這種事情並不是什麽大事,眼下,進兵的事情才是大事。

“季馨,眼下距離抵達京師最多還有半個月,快一點的話十天就能進抵京師,抵達京師之後,有些事情你是該準備起來了,現在有準備,以後也好應付。”

袁黃說出了來此的目的。

為了不讓最不願看到的事情發生,有些事情需要提早做準備。

比如蕭如薰想要達成的諸多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