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8章 反腐

建立類似於後世的香港和新加坡廉政公署制度?馮雲山有些猶豫。

事實上,他也知道這個廉政公署制度,已經是後世歷史上最為清廉有效的防範貪官的制度。在香港的廉政公署成立以前,香港曾是個貪腐盛行的社會,但廉署成立後短短數年,香港便躋身全球最清廉地區之列,因此,這廉政公署制度必定有它的獨到之處。

馮雲山擔心的是中華帝國如今的發展水平,文盲遍地,國民剛剛在溫飽線掙紮的發展程度,是否適用這個廉政公署制度?

要知道,廉政公署制度重要的是監督機制,監督的主體大眾是普通百姓,要百姓有這個意識和素質才行。不僅僅是廉政公署官員要有高素質,連官員也要有較高的素質,還要民間百姓有較高素質,這三者缺一不可。這也是為何廉政公署只能在像香港和新加坡這種緣富裕又小得地方才能成功實施。

而像中華帝國如今這樣的情況,要搞什麽廉政公署,馮雲山覺得還不成熟。不過,在沒有其他好的辦法之前,他還是決定試試,當然,只是套用其中的觀念,很多具體做法,還是要結合眼下的實際情況來才行。

其實也不算完全是引用廉政公署制度,原本滿清的都察院其實已經算比較完備的監察體系了。但因為整個滿清腐敗成風,整個根子爛掉了。都察院的禦史作為監察官員,不但失去了自宋明以來巡視地方的權力,陷入到日益繁瑣的程序性事務,而且,科道官員通過“風聞奏事”的權力也幾乎喪失殆盡。而給事中作為封駁官員,不但在管理上被劃入都察院,視同禦史,而且在實際政務運行過程中,已沒有實際上的封駁權。在奏折制度和軍機處創建後,重大軍政事務高度機密,一般很難為外人道也,給事中連內容尚且不知,彈劾、封駁從何而來?

這也是當初乾隆年間爆發的甘肅冒賑案,這麽大的群體貪腐案件,都察院竟一無所知,最後還要考乾隆親自發現的原因。

不管怎麽樣,馮雲山最終決定在中華帝國設立一處單獨的監察部,獨立於司法部和內務部之外的監察機構,雖說,特務司也有部分在監視百官的職責,但特務司重點還是在特務偵查方面,監察百官,尤其是成立反貪防腐機制,監察部的成立很有必要!

新成立的監察部,只向皇帝馮雲山負責。它機構相對獨立,不易受其他的官員和衙門機構所幹擾。監察部下設立反貪司、防貪司、綜合司三個機構。

反貪司,顧名思義,便是將貪官調查出來,是整個監察部的最主要的機構。接受百姓舉報貪汙官員,調查懷疑貪汙的罪行,便成了反貪司的主要職責。

防貪司,則是巡視各級衙門和官員的日常行為,以減少可能出現貪汙的情況。

而綜合司,則集反腐宣傳、協調調查貪官、教育官員廉政等。而這綜合司中,最主要的舉措便是設立舉報箱,放置在每個縣城以上的城東門處,每月定期由反貪司官員進行收集歸整,任何人,可以對貪官實行舉報,監察部對舉報人進行保密和保護。綜合司將接收到的舉報信息,轉送給監察部部長過目後再轉交給反貪司,由調查人員進行核實。

由於監察部直屬皇帝管轄,檢察部官員便擁有尚方寶劍一樣,權力巨大,為避免監察部權力過大,馮雲山又規定,監察部只能調查查處貪官,而不能當場處置貪官。處置貪官,則還是由司法部來進行。

而且,馮雲山還借鑒後世經驗,加強反腐的宣傳。畢竟,最使貪汙者心靈震撼的,還是民間大眾的揭露和整個民間社會輿論的壓力。馮雲山規定,凡被舉報的重大貪汙案件,尤其那些知府以上官員,除監察部審查外,一旦被查出有牽連,便要報送內務部備档記錄。若是被查出卻有嚴重貪腐行為的,則不但在當地城門貼告示宣傳,還要在貪官的籍貫地進行廣而告之,讓貪腐者整個家族蒙羞。因此,貪腐的代價對於這個時代好面子的讀書人來說,頗大。

中華帝國太聖三年秋的最新一期《南方日報》上,頭版赫然刊登了一則報道《帝國皇帝重拳出擊,朝廷掀起反貪浪潮》。

這篇文章是篇類似後世的社論一樣,刊發在中華帝國最重要的《南方日報》的頭版首頁,可以說是帝國的喉舌了,凡是經常看報紙的官員和讀書人、商賈等,都知道,帝國這是有一大變動才會如此。

果然,報紙文章裏,最前面便是論述了貪腐的可恨和危害,明確了反貪防腐的重要性,提出朝廷出台《帝國官員管理章程》和《帝國反貪防賄賂章程》兩個法令,不但要求帝國官員學習,還要個善賈、即將入仕的讀書人都好好細讀,並且明確列入最新的新選官員培訓課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