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東南的和平公約(第2/3頁)

由於江浙和平公約的影響,皖浙兩省,亦醞釀簽訂和平公約,浙江商會會長金百順和安徽士紳余誠格是這個運動的中心人物,經兩省紳商半月余的奔走,在杭州和蚌埠兩地向省當局懇切要求,於賄選後終告實現。

10月8日皖浙和平公約簽訂,其條文如下:

(一)皖浙兩省因時局不靖,謠言紛起,兩省軍民長官同有保境安民之表示,但尚無具體之公約,仍不足以鎮定人心。爰請兩省軍民長官俯從民意,仿照蘇浙和平公約成案,簽訂公約,保持兩省和平。

(二)皖浙兩省轄境毗連之處,所屬軍隊,各仍駐原防,保衛地方,免生誤會。

(三)皖浙兩省軍民長官負責不令客軍侵入,或駐紮兩省區域,防止引起糾紛。

(四)此項公約經皖浙兩省軍民長官之同意,簽字蓋印後,由兩省紳商公證宣布,以昭鄭重。

馬聯甲、陳調元、盧永祥、張載揚。

皖浙公約簽訂後,旅北京的贛人吳綺由京南下,從事家鄉的和平運動,進行贛浙和平公約,邀約贛省與浙省有關系的人士吳鈁、夏敬觀一同進行,而在浙江方面,商會中亦有很多人加以贊助,12月6日贛浙和平公約亦告簽訂,全文如下:

(一)近因時局未定,浙贛壤地毗連,兩省紳民均希望兩省長官以保境安民為職志。雖地方各形安謐,但未有一種確實表示,仍恐不足慰安人心。自蘇浙倡和平公約之舉,浙皖踵行,群情允協。浙贛誼屬輔車,事同一體,爰由兩省紳民公同籲請兩省軍民長官俯順民意,援照成案訂立公約,永保和平。

(二)此項公約以各守疆土不相侵越為限。凡浙贛轄境毗連之外,原駐軍隊,仍各駐原防,保衛地方。

(三)此項公約締結後,如遇有客軍侵入兩省區域以內,應由兩省軍民長官各自負責,設法防止。

(四)此項公約經浙贛兩省軍民長官之同意,簽字蓋印後,由兩省紳民公證宣布,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六日蔡成勛、盧永祥、張載揚。

浙江既已和江蘇、江西、安徽三省分別簽訂和平公約,還有福建的孫傳芳未同意簽署,福建和浙江的紳商雖然努力奔走,可是孫傳芳卻有他個人的看法。孫說:“訂立和平公約簡直就是疆吏聯盟,目無中央,我不能這麽做,除非經由中央批準,才能照辦。”

孫的態度雖然令人失望,其實各省簽了和平公約又有什麽保障,簽與不簽還不是一樣。

在和平公約簽訂期中,和平空氣並不濃厚,很多小問題都使和平氣氛改變。尤其是12年10月10日曹錕就任總統後,浙江立即宣布與中央停止公文往還,以顯示其不承認曹錕總統的立場,這是江浙公約簽訂後50余天的事,那時皖浙、贛浙公約還未成立。

11月10日淞滬警察廳長徐國梁被刺,第二天去世,兇手李達生當場捕獲,自稱系為韓恢報仇,可是直系卻指這是浙方所指使,因為徐國梁和浙方不睦。

徐國梁之死,又引出了一個新問題,就是淞滬警察廳長的繼任人選問題。何豐林委令警署總務科長陸榮錢接署,而南京齊燮元、韓國鈞則要申振剛繼任,寧滬之間電文交馳,互相爭執,江蘇方面所支持的申振剛終於不獲到任。這當然是有歷史淵源的,從袁世凱時代起,上海就劃在浙江勢力範圍內,馮國璋在江蘇督軍時力爭無效,李純繼任蘇督也爭不到,齊燮元自然更爭不到,由此可見蘇浙兩省的積怨,上海是一個焦點。

12月上旬在上海集議的各省和平代表有邀盧永祥和齊燮元到上海會晤的醞釀,希望因為兩人面對面談判,解除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可是由於淞滬警察廳長問題不能解決,遂使盧、齊會面不能成為事實。

盧、齊不能會面,戰爭陰影為之擴大,一時戰爭謠言又啟。傳說太湖附近蘇浙軍隊陸續增防,同時由於閩軍北移,浙邊溫處兩州又告警,杭州方面要人和富商的家眷都紛紛遷到上海,一時人心惶惶。

這時,中外所矚目的,是虎踞洛陽的吳佩孚,大家都知道吳佩孚對曹錕賄選總統是不贊成的,因此對當前的局勢另有一套看法和做法,據說吳自曹錕就任總統後,對皖系態度為之改變,有尊段聯盧以牽掣齊燮元的跡象,同時還電令孫傳芳阻止攻浙。

所謂吳佩孚聯盧事,是因為吳曾派張之傑、何雯之先後攜吳的親筆函到杭州與盧密談。吳和盧早年曾在北洋軍第三鎮共事,當吳還是下級軍官時,盧已是中級軍官了,兩人有這段淵源,所以搭線很容易。

齊燮元因為吳佩孚態度而大為不滿,自曹錕就任大總統後,吳佩孚升任直、魯、豫巡閱使,齊燮元也升任蘇、皖、贛巡閱使,王承斌兼任直隸督軍,彭壽莘幫辦直隸軍務,蕭耀南升任兩湖巡閱使。齊既然和吳地位相等,吳、齊之間的不快,也是直系的內憂,於是北京派吳毓麟南下疏通,促請吳、齊之間達成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