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從汪大燮到張紹曾(第2/4頁)

曹錕做壽,一時冠蓋雲集保定。於是外間紛傳保定在開重要會議,討論時局問題。其實正式會議倒沒有,不過時局問題自在討論之中,尤其是對總統和內閣問題。曹銳曾公開表示:“咱們三哥與馮、段都是北洋派同期前輩。馮做了總統,段做了內閣總理,三哥年逾花甲,做一任總統有何不可?”關於內閣問題,曹銳主張既不贊成,又不反對,“自己人”不要參加這個內閣。至於對奉皖兩系則采取籠絡手段,只要他們不反對曹當總統,就可以恢復張作霖的“上將軍”名義,給盧永祥以浙閩巡閱使地位。

曹錕對於羅文幹案,反對多所牽連,主張對王寵惠,顧維鈞等人予以適當的安慰。至於對吳佩孚,吳既然低頭認罪,就不必繼續予以打擊。他認為保、洛兩派在總統和內閣問題上有距離,可是在對國民黨、對奉、對皖方面,根本利害是一致的。

馮玉祥派人監視著高恩洪,來保定向老帥拜壽請罪。曹錕本想對高不客氣,但礙著吳佩孚的面子,只予以冷淡的接待,並未將他扣押,高恩洪拜壽後仍然回到北京聽候發落。

12月11日,汪大燮代理國務總理十天之期屆滿。在他答應代理時,即是以十天為期。為了代理國務總理,他被保派罵得狗血淋頭,十天受罪之期已滿,他無論如何不肯延期,黎不得不另作打算。他邀請國會議長和甫回京的王正廷到總統府磋商內閣問題,他敦請王正廷暫行代理總理以待正式內閣產生。王當然不肯接受,但經不起黎的好言拜托,王才勉強答應,可是提出三個條件:(一)請國會議長將張紹曾內閣的同意案立即列入議事日程;(二)代理期間以十日為限;

(三)代理期內不公布重大政令,不任免重要人事。

黎自然答應王正廷,經與國會議長商洽,獲得同意後,即於11日晚發布王正廷代理內閣總理的人事命令。王於14日通電就職。於是聊勝於無政府狀態的過渡內閣,總算又有了。

黎依照和王正廷的協議,把張紹曾組閣案送到國會征求同意,12月15日眾議院討論張內閣同意案,議員們曾熱烈爭辯,甚至飛起墨盒,大打出手,最後一哄而散,不得結果。吳景濂勸張紹曾親自招待參眾兩院議員以聯絡感情,張於17日舉行茶會,邀請議員們歡聚,大家互打哈哈,張則說了一套統一裁兵的冠冕堂皇話,又說了一些交換條件的私房話,總算獲得大家勉強的同意,於是18日張組閣的同意案遂在眾議院通過,29日又在參院通過。

國會通過了張紹曾組閣是一件大事,因為黎元洪復職後,這是國會通過的正式內閣,也可以說是民國6年國會被解散以後唯一“合法”的內閣。

張閣獲國會通過,王正廷總算做了一件好事。王正廷字儒堂,浙江奉化人,曾先後留學日本和美國,獲美國耶魯大學國際公法博士學位。辛亥革命後曾任黎元洪都督府的外交司長,後以湖北代表身份參加南京臨時參議院為副議長(議長是林森),並為《臨時約法》起草人之一。唐紹儀組閣時被任為工商部次長(總長陳其美未到職),民國2年國會成立被選為參議院副議長。二次革命後王赴廣州任軍政府外交次長。8年巴黎和會王被任為中國代表,因山東問題拒簽和約,返國後出任北京中國大學校長。10年被北京政府任命為收回膠濟鐵路委員,及青島商務督辦。汪大燮代理內閣被任為外交總長。

張紹曾組閣案獲國會同意後,黎很興奮,認為時局有了轉機,因此迫不及待地擬於12月29日發表任命令,以便新閣能在元旦就職,但因閣員分配不能協調,因此29日無法發表。

12月31日王正廷代理內閣發表了重要的人事命令,升授吳佩孚為孚威上將軍,馮玉祥為陸軍上將。

12年元旦,照例總統要發表文告,黎元洪的文告是痛論各地兵匪之禍和督軍制度的弊害。這類話在當時,大家是充耳不聞。

12年1月4日,黎元洪正式任命張紹曾組閣,並發表全體閣員名單:

國務總理張紹曾

外交總長施肇基

內務總長高淩霨

財政總長劉恩源

陸軍總長張紹曾(兼)

海軍總長李鼎新

司法總長王正廷

教育總長彭允彝

農商總長李根源

交通總長吳毓麟

從上面這張名單看來,是以保定派為中心的內閣,在幕後組閣磋商中,曹派一定要內務、財政和交通。吳佩孚本想留高恩洪卻辦不到。黎元洪堅持要維持政學系的兩位閣員,得到同意後,王正廷不幹司法總長,改由馮玉祥推薦的程克擔任。外交總長施肇基因為不肯設宴招待議員而被否決,張紹曾改派黃郛署理外交總長。

張本來向議員許了分配國會政黨幾名閣員,未能兌現,議員們乃準備以不同意為報復,幾經疏通,政府承認在關稅增加項下撥發國會經費,民國2年和6年所欠經費亦由財政部籌發,才算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