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徐世昌辭職(第2/3頁)

孫傳芳在直系中這時還是二三等角色,由於他駐軍長江一帶,對南方有嚇阻作用,所以吳佩孚選他來發通電,試探各方空氣,而他也樂得受人利用,以建立改造政局的“首功”。

16日吳景濂和王家襄參加保定會議後回到天津,立刻組織“第一屆國會繼續開會籌備處”。這個消息給許多寂寞了好幾年的政客一劑興奮劑。

16日曹錕、吳佩孚、田中玉、陳光遠、李厚基、齊燮元、馮玉祥、劉鎮華、蕭耀南、陸洪濤等聯名請王士珍出山,組織內閣。在這通列名電報中,李厚基本屬皖系,田中玉、劉鎮華都是投機分子,直系戰勝後,他們便跟在直系後面搖旗呐喊,借以保全地位。

5月27日吳佩孚有一密電致徐世昌,主張恢復舊國會,大意略謂:目下解決時局辦法,可分為兩大綱,(一)常法,(二)變法。常法即恢復第一屆國會,變法即召集國是會議。常法有三利:(一)法律上有根據。(二)手續便利,不致多費時日。(三)易與西南護法各省融洽,可為促成統一捷徑。變法有三不利:(一)法律上無根據。(二)手續紛繁,徒費時日。(三)西南表示反對,去統一之時愈遠,故於二者之中決定取常法而不取變法,前經通電與西南各省及中央直轄各省區磋商,今已得十余處之復電,均贊成恢復舊國會,一俟各省區復電到齊,即當轉呈,並請中央積極主張雲雲。

同日,江蘇督軍齊燮元亦有電報給徐世昌,電雲:

“我大總統本以救國之心,出膺艱钜,頻年以來,艱難幹運,宵旰殷憂,無非以法治為精神,以統一為蘄向。乃不幸值國家之多故,遂因應之俱窮,因國是而召內訌,因內訌而構兵釁,國人之苦怨愈深,友邦希望將絕。今則關外之幹戈未定,而西南又告警矣。兵連禍結,縻有已時,火熱水深,於今為烈。竊以為種種痛苦,由於統一無期,統一無期,由於國是未定。群疑眾難,責望交叢。曠觀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對於政府欲其鼎新革故,不得不出於改弦易轍之途,欲其長治久安,不得不謀根本之解決。今則恢復國統,已成國是,萬喙同聲,群情一致。伏思我大總統為民為國,敝屐尊榮,本其素志,倦勤有待,屢聞德音,虛已待賢,匪伊朝夕。若能俯從民意之請願,仍本救國之初心,慷慨宣言,功成身退,既昭德讓,復示大公,進退維公,無善於此。”

徐世昌被這一連串的“逼宮”電報弄得頭昏眼花,這位北洋元老,最有經驗的老狐狸,面對當前局面,也有手足無措之苦,他畢竟還是個老油條,所以裝做很謙和的姿態,發表一個電報,電雲:

“鄙人憂患余生,忝膺國宰,原思竭盡智慮,力求和平,保全黎庶,統一國家。乃事變紛乘,朝夕遷易,百艱躬試,劫運難消。兢惕憂戚,衰頹益甚,茹荼集蓼,莫喻此衷。頃閱孫傳芳勘電所陳,忠言快論,實獲我心。果能如此進行,使億眾一心,悉除逆詐,免斯民塗炭之苦,躋國家磐石之安,政治修明,日臻強盛,鄙人雖居草野,得以余年而享太平,其樂無窮,勝於今日十倍。況斡旋運數,挽濟危亡,本系鄙人初意,鄙人力不能逮,群賢協謀以成其意,更屬求之而不得之舉。一有合宜辦法,便即束身而退,決無希戀。先布區區,敬候明教。”

徐世昌比袁世凱當年高明了一點,不像袁用咬牙切齒的態度對待陳宦的勸退電,可是徐所謂的“合宜辦法”也與袁所耍的“籌商善後”手法異曲同工,無非是拖延時間,等待新的變局。

徐不如袁之處,袁在最後,雖然眾叛親離,但還有幾個死黨,而徐世昌在這個時候,卻沒有一個人支持他。

5月20日舊國會籌備處在天津發出通電,定於6月1日“依法”自行集會。28日曹錕、吳佩孚聯名回電表示贊成。徐世昌還想做最後努力,挽救他自己的垂危命運,因此他去拜訪王士珍,請他出面組閣,可是這位北洋元老依然像以前一樣,毫無表示,深藏若虛。接著徐世昌任命董康兼署財政總長,高恩洪署理交通總長,派彭壽莘為第十五師師長,改任張錫元為察哈爾都統。徐這些做法,都是根據曹吳的意見發表的,也就是願居總統之名,一切唯曹吳之命是從的具體表現。然而曹吳並不將就。

6月1日舊國會議員以吳景濂和王家襄為首,共有203人聯名發表宣言,指徐世昌為非法總統,全文如下:

“民國憲法未成以前,國家根本組織,厥惟《臨時約法》。大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則六年六月十二日解散參眾兩院之令,當然無效。又查《臨時約法》第二十八條,參議院以國會成立之日解散,其職權由國會行之,則國會成立以後,不容再有參議院發生,亦無疑義。乃兩院既經非法解散,旋又組織參議院,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國會,以及同年之非法大總統,選舉會。徐世昌之任大總統,既系選自非法,大總統選舉會顯屬篡竊行為,應即宣告無效。自今日始,應由國會完全行使職權,再由合法大總統依法組織政府,護法大業,亦已告成。其西南各省,因護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別組織,自應於此終結。至徐世昌竊位數年,禍國殃民,障礙統一,不忠共和,黷貨營私,種種罪惡,舉國痛心,更無俟同人等一一列舉也。六載分崩,擾攘不止,撥亂反正,惟此一途。凡我國人,同此心理,特此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