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三、拒簽《凡爾賽和約》(第3/4頁)

6月30日,北京政府把陸徵祥的儉電發表,於是拒簽和約的運動才告結束。

7月2日北京政府在總統府召集重要會議研究陸徵祥的來電,徐樹錚主張撤回陸徵祥,改派胡惟德為首席代表,兼程趕赴巴黎補簽和約,未被徐世昌所接受。

對於不簽和約後的外交問題,政府特電巴黎陸使,電雲:

“事勢變遷,並聲明亦不能辦到,政府同深憤慨。德約既未簽字,所謂保存我政府最後決定之權,保存後究應如保辦理?此事於國家利害,關系至為钜要。該全權委員等職責所在,不能不熟思審處,別求補救,未便以引咎虛文,遽行卸職。於此擬咨由國會建議,宣告中德戰爭狀態告終,俟通過後,明令發表一節,片面宣布,究竟有無效力?抑或外交有此先例?所有對德種種關系,將來如何結束?統望熟籌詳復。再奧約必須簽字,務即照辦!”

7月10日,徐世昌正式下令說明中國代表未簽字和約,令雲:

“巴黎會議對德和約,關系至钜,叠經電飭各全權委員審慎從事,頃據全權委員陸徵祥等六月二十八日電稱……等語。披覽之余,良深慨惋。此次膠澳問題,以我國與日德間三國之關系,提出和會,數月以來,乃以種種關系,不克達我最初希望,曠覽友邦之大勢,反省我國之內情,言之痛心,至為危懼。惟究此項問題之由來,誠非一朝一夕之故,亦非今日決定簽字與不簽字即可作為終結。現在對德和約,既未簽字,而和會折沖,勢不能詘然中止,此後對外問題,益增繁重,尤不能不重視協約各友邦之善意。國家利害所在,如何而謀挽濟;國際地位所系,如何而策安全,亟待熟思審處,妥籌解決。凡我國人,須知圜海大同,國交至重,不能遺世而獨立,要在因時以制宜,各當秉愛國之誠,率循正軌,持以鎮靜,勿事囂張,俾政府與各全權委員等,得以悉心籌畫,竭力進行。庶幾上下一體,共濟艱危,我國家前途無窮之望,實系於此。用告有眾,鹹使周知!此今。”

8年9月10日中國代表在對奧和約上簽字,北京政府並於9月15日宣告對德戰事狀態終止,及對奧和約簽字,兩令如下:

“我中華民國於六年八月十四日,宣告對德國立於戰爭地位,主旨在乎擁護公法,維持人道,阻遏戰禍,保全和平。自加入戰團以來,一切均與協約各國,取同一之態度。現在歐戰告終,對德和約,業經協約各國全權委員,於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巴黎簽字,各國對德戰事狀態,即於是日告終。我國因約內關於山東三款,未能贊同,故拒絕簽字,但其余各款,我國固與協約各國,始終一致承認。協約各國對德戰事狀態,即已終了,我國為協約國之一,對德地位,當然相同。茲經提交國會議決,應即宣告我中華民國對於德國戰事狀態,一律終止。凡我有眾,鹹使聞知!此令。”

廣東軍政府也對德宣告和平,文雲:

“自歐戰發生,德人以潛艇封鎖戰略,加危害於中立國,我國對德警告無效,繼以絕交,終與美國一致宣戰,當即聲明所有中德兩國從前所訂一切條約合同協約,皆因兩國立於戰爭地位,一律廢止。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協約國與德國訂休戰條約,隨開和平會議於巴黎,我國亦派專員出席與會。惟對於和約中關系山東問題三款外,其他條款,及中德關系各款,我國均悉表示贊成。今因我專使提出保留山東無效,未簽字於和約,此系我國促使主權,萬不獲已之舉。對於協約各國,實非常抱歉。而對於德國恢復和平之意,則亦與協約各國相同,並不因未簽字而有所變易,我中華民國希望各友邦對於山東問題三款,再加考量,為公道正誼之主張,而為東亞和平永久的保障,實所馨香禱祝者也。特此通告!”

陸徵祥於巴黎和會閉幕後即返國,他回國經過,曾在日記上有這麽一段敘述:

我從巴黎和會回來,船到吳淞口,岸上立幾千人,打著旗。旗上大書“不簽字”,“歡迎不簽字代表”,船主不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他不明了民眾是反對還是歡迎,那是午後五點,我正在剃胡子。船主托人告訴我,請加謹慎。我說他們既是歡迎,必然無事。趕到吳淞口的人,以為我將在吳淞登岸,我們的船卻直駛上海。吳淞口的人都已趕回上海。上海的幾位朋友走來歡迎,都不能近前,因岸上的人多極了。當晚我就乘車去北京。車站站長請見,言民眾都圍在車站外,可否讓他們進站。我說當然讓他們進來。我往火車站,一路水泄不通。巡警與秘書,沿途大喊,讓陸專使登車。登車後在車上出見民眾。他們喊說:“歡迎不簽字的代表。”我答說:“不簽字一事,我不知辦的對否?因政府命我簽字,我沒有簽。你們既然歡迎,我想大約沒有做錯。”民眾喊:“不用跟日本直接談判。”我說:“這一點請各位放心。我既沒有簽字,即是拒絕談判。”民眾乃歡呼。當夜,每一車站都有如山的民眾,願見專使,我因疲乏,已就寢,請魏代表接見民眾,代為致謝。抵北京時,各使館人員來站歡迎,都沒有能夠上前握手,因大眾擁護異常。第二天,各使館又再來補禮致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