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府院不和黎段水火(第2/3頁)

北洋時代軍閥割據局面,是逐漸形成的,其實憑心而論,袁並不願見軍閥割據,尾大不掉。無奈軍人霸占地盤後,袁的利益和他們的一致時,他們就奉行命令,不一致時,他們就可以不理睬,因此割據的形勢是自然形成的。

在袁世凱時代,他曾授意黎元洪發出主張各省軍民分治,和廢督裁兵的通電,袁希望借此試探能否在各省行得通,只要各省不堅決反對,袁意思是先將都督和民政長兩個職務分開,然後著手裁兵,各省都督一律裁撤,各省軍隊一律直屬中央,把各省軍閥割據的局面轉變成中央(袁一個人)集權的局面。當然,這個計劃是得不到各省軍閥的支持,不過這是一股正流,全國明達之士都支持廢督裁兵的計劃。這個計劃雖孕死腹中,然而黎卻因此而獲得虛名。

黎自己當總統後,自然而然更想貫徹這個主張,所以他極力推行這個計劃,他雖然是個沒有實權的總統,可是他並不甘以沒有實權而自居,他認為當年他提出這個主張時,全國都有共鳴,袁死後天下大變,在此時舊調重彈,或者可以行得通的。在裁兵這一點上,段祺瑞是完全站在黎這一邊的,這當然由於利害上的一致,而非見解上的雷同。所以北京政府在軍務院撤銷後,立即發出“收束軍隊”的號召,責成各省軍事當局將以前派出作戰的軍隊撤回原防,並著手編遣各地民軍,以及自從戰事發生後擴充的新編軍隊,北京要求所有軍隊都應接受北京政府的直接管理。

黎、段雖然對裁兵問題意見一致,可是在目的上則顯然不同。黎的意思是全國普遍裁兵,無論南北,不厚此薄彼;段則是要大量裁減南方的軍隊,對自己所能控制的北洋軍則不願裁減,相反地還想繼續擴充。黎的目的是:總統和總理應該分權分工,總統以陸海軍大元帥地位管理軍事,內閣總理則專管政務。軍權既要集中於中央,總統的權力就要提高,使總統在實際上具有指揮全國軍隊和任免全國軍事長官的大權;段的目的是:全國軍權都應該由陸軍部掌握,所謂中央就是責任內閣,並不是總統。

至於廢督問題,段認為當袁權勢最盛時,曾把都督一律改稱將軍。同時計劃廢省改道,以削弱地方軍閥的權力,可是廢省改道計劃完全行不通。段有鑒及此,乃想出一條比廢省更為巧妙的方法,擬將全國行政區改革,縮小省區,把全國劃分更多的省。北京內務部根據段的特別指示,制定了全國劃分為49個省和特別行政區,只有東三省因外交關系暫不更動。縮小省區計劃,在北方各省都一致反對,於是只好束之高閣了。

在護國倒袁期間,由於戰爭的關系,所以南北雙方都盡量擴充軍隊,當時全國軍隊究竟有多少數目,誰也無法統計,因為如果調查人數,是為了達到擴充的目的,自然盡量誇大。可是袁死後,全國重歸和平,當務之急,在於復員,減小軍隊員額是復員的第一步,但這卻是極其困難的問題。

段擬就了一套裁兵計劃,是規定全國陸軍為40師,每師1萬人,另編20個獨立旅,每旅5000人,合共50萬人。此外各省可以保留一些非正規性質的警備隊,但全國警備隊不得超過200營,每營500人,合共10萬人。在這個計劃中,陸軍和警備隊的區別是陸軍有一定的番號而無固定的防地,可以調來調去。警備隊則以維持地方治安為職責,其調動範圍不出省境。這與袁在時的計劃並無兩樣,袁是把全國軍隊分為中央軍和地方軍,規定中央軍是正規軍;中央軍不僅在數量上超過地方軍,同時在素質上也優於地方軍。這時,北洋軍多已有了正式番號,西南各省的軍隊則被列入暫編性質,其番號是××省暫編陸軍第××師。暫編的含意就是等候整編,整編後可以編為中央軍,也可以編為地方軍。北洋軍既然是正規的中央軍,自然可以隨時調赴各省駐防,可是地方軍就不能任意活動。根據這個原則,段祺瑞在袁死後,還想繼續北洋軍留駐西南境內的已成之局,這便造成了更混亂的情勢。如在四川和湖南兩省,尤其是四川。

段祺瑞要求西南各省裁軍也未達到目的,因為這時只是表面上的和平和統一,事實上西南各省對北京仍采取一種貌合神離的態度,繼續把持稅款,擴充軍隊。

不只是各省不肯聽命中央,甚至平素以筆杆為武器的進步黨也想在西南地區建立私有武力,這可以從梁啟超給他信徒的信中看出這種野心:“吾儕自命為穩健派者,曾無尺寸根據之地,惟張空拳以代人呐喊,故無往而不為人所劫持,無時不為人所利用。”進步黨實際上並沒有什麽組織,只是通過梁啟超和蔡鍔的關系,在四川和貴州有點力量,後來由於岑春煊和陸榮廷的關系而在兩廣有點力量。梁啟超很想把四川、貴州和雲南變成進步黨的根據地,建立武力基礎,把進步黨變成一個有實力、有根據地的黨派,以便在中央爭取更大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