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黎元洪繼任總統(第2/4頁)

張國淦由國務院趕回東廠胡同黎寓,黎正急得像熱鍋螞蟻一樣,張把段很堅決的支持黎做總統的話講了出來,卻沒有講後半段。黎仍覺得這局面不佳,他對張說:“乾若,這情形不妙,我們姑且在沙發上躺一夜吧!”這時,黎身邊只有一個副官唐冰如。

第二天一早,黎又促張到國務院,這才知道昨天晚上發生的事,原來那些帽子上有雞毛帚子和身穿軍服的北洋系高級軍官一齊包圍了段,他們要舉徐世昌或段祺瑞為總統,他們堅決反對北洋系以外的人,尤其是南方人為總統。幸而段的態度很堅定,才把一天風雲吹散。

段見到張後,就把已經擬好的通電給張看,張看見電稿上這樣寫著:“黎公優柔寡斷,群小包圍。東海(指徐世昌)頗孚人望,但《約法》規定大總統出缺時,應由副總統繼任。”段這個電報當然是安撫北洋系的,然而張國淦對段說:“這何苦來呢!做人情就索性做到底,總統都奉送了,何必讓受人情的人不痛快呢。”段想了一會,乃提起筆刪去這一段難聽的話。

張國淦在袁、段一方面看來,是聯黎的一條線索,而在黎看起來,卻又是聯袁或段的一條線索,他屢有求去之意,雙方都苦苦留他。他曾經批評馮國璋“不左不右”,而他周旋於黎與北洋派領袖之間,卻有是左右做人難。

6月7日,黎在東廠胡同私宅舉行就職典禮。黎就職當天頒下三令:

第一令雲:“元洪於本月七日就大總統任,自維德薄,良用兢兢。惟有遵守法律,鞏固共和,造成法治之國。官吏士庶,尚其共體茲意,協力同心,匡所不逮,有厚望焉!”

第二令雲:“現在時局顛危,本大總統驟膺重任,凡百政務,端資佐理,所有京外文武官吏,應仍舊供職,共濟時艱,勿得稍存諉卸。此令!”

第三令雲:“民國肇興,由於辛亥之役,前大總統贊成共和,奠定大局,苦心擘劃,昕夕勤勞,天不假年,遘疾長逝。追懷首績,薄海同悲。本大總統患難周旋,尤深痛愴。所有喪葬典禮,應由國務院轉飭辦理人員參酌中外典章,詳加擬議,務極優隆,用副國家崇德報功之至意!”

黎元洪雖然做了總統,可是他沒有實際力量,既非北洋系,又不是真正的國民黨,在北洋諸帥看來,黎不值得受他們擁戴;在國民黨人看來,黎在二次革命後背叛國民黨,投靠袁以自保,不是真正革命黨人。可是也有他的優良條件,他與人無爭,出名的好好先生,做人方面他占了這個便宜,同時他又是現任副總統,繼任總統近水樓台,水到渠成。

黎就職後,又恢復辛亥年被選為鄂軍大都督一樣,對任何問題都沒有決定權力,只在公文上簽字蓋章,成為段與北洋系一個政治傀儡。

黎雖然就了職,一個問題卻引起了爭論,便是《約法》有兩個,是新《約法》呢?還是舊《約法》?舊《約法》是民國元年的,新《約法》是民國3年的。

西南軍務院撫軍長唐繼堯於6月10日通電提出四大條件:

(一)請黎大總統即日宣言恢復民國元年公布之《臨時約法》;

(二)請召集民國二年解散之國會,依法補選副總統,及要求同意任命國務員,組織正式國務院;

(三)請懲辦帝制禍首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朱啟鈐、段芝貴、周自齊、梁士詒、張鎮芳、雷震春、袁乃寬等十三人;

(四)請下令召集軍事特別會議,由各省都督或將軍各派代表在上海開會,議決一切善後軍事問題。

西南軍務院副撫軍長岑春煊亦宣稱這四個條件是護國軍方面一致主張,如北京方面同意接受,撫軍院當立即撤銷。唐、岑的通電發出後,在上海的唐紹儀、梁啟超、伍廷芳等則聯名通電呼應。國會議員谷鐘秀、孫洪伊等則在上海登報召集議員自行集會,以擁護法統,維持新《約法》為奮鬥的目標。

段祺瑞不贊成恢復舊《約法》,6月22日他通電各省,內雲:

“黃陂繼任,元首得人。半月以來,舉國上下所龂龂致辯爭者,《約法》而已。然就《約法》而論,多人主張遵行元年《約法》。政府初無成見。但此項辦法,多願命令宣布,以期迅捷,政府則期期以為未可。蓋命令變更法律,為各派法理所不容,貿然行之,後患不可勝言;是以遲徊審顧,未敢附和也。

或謂三年《約法》,不得以法律論,雖以命令廢之,而無足議,此不可也!三年《約法》,履行已久,歷經依據,以為行政之準,一語抹殺,則中國一切法令,皆將因而動搖,不惟國際條約關系自重,不容不再三審慎,而內國公債以及法庭判決,將無不可一翻前案,加之何其可也?